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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是:部分幹部對正常政商往來顧慮重重 搞“軟拒絕”

2017年08月16日 09:45:33  來源:《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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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石 平

  政商關係,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出現的新情況,是政府和市場、權力和資本相互關係的綜合反映。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推動各種所有制經濟健康發展,必須正確處理好政商關係。2016年全國“兩會”期間,習近平總書記用“親”“清”二字,言簡意賅地概括了新型政商關係,為領導幹部與企業家的交往提出了明確要求和現實遵循,對於形成健康的政治生態、構建公正的市場環境、營造良好的社會風氣具有重大而現實的意義。

  親商、安商、富商,是政府的應盡之責,也是發展的現實需要,是決勝全面小康的必然要求。為了推動經濟社會發展,領導幹部同企業家、非公有制經濟人士交往是經常的、必然的,也是必須的。但這種交往應該為君子之交,決不能搞成封建官僚和“紅頂商人”之間的那種關係,也不能搞成西方國家大財團和政界之間的那種關係,更不能搞成吃吃喝喝、酒肉朋友的關係。否則,領導幹部就會在“糖衣炮彈”面前落馬,就會不自覺墜入危險的“溫柔鄉里”,走上違法犯罪的歧途。從已查處的案件來看,無論是為兒子未來著想而大肆受賄的劉鐵男,還是急不可耐地與房地産大亨搞權錢交易“飛蛾撲火”的王敏,給錢辦事、辦事收錢、被“朋友”拉下水的廖少華,無不倒在與商人的不當交往之下。可見,把政商關係變成權錢交易的利益同盟,逾越了公與私的界線、法與紀的紅線,黨員幹部就會被侵蝕,黨風政風就會被污染。對於企業和企業家而言,畸形的政商關係,容易導致權力尋租,或許一些企業和個人一時會從不公平競爭中獲益,但靠此發財的企業絕不可能長久。從黨的十八大以來查處的一些腐敗案件看,一些涉案企業儘管曾經風光一時,但最後都水落石出,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經營陷入困頓,企業家被追責,甚至淪為階下囚,代價巨大。這是政商關係不清的危害。政商關係“不親”,其危害也不可小覷,這些年也越來越引起人們的關注。當前,一些領導幹部缺乏對政商關係的正確認識,對正常的政商往來顧慮重重,甚至做“冷面人”,對民營企業家的正常來訪,如臨大敵,避而不見,或者表面上客客氣氣,實際上搞“緩作為”“軟拒絕”“打太極拳”,由以前的“臉難看、門難進”,變成了“飯不吃、禮不收、事不辦”,對民營企業的正當要求置若罔聞,對民營企業家的合法權益不予保護,直接惡化了當地的營商環境。這些幹部躲商、懼商甚至抑商,給正常政商關係蒙上了一層陰影,耽誤了發展,延誤了機遇,後果同樣嚴重、影響同樣惡劣。

  習近平總書記提出政商關係要“親”“清”,充滿了辯證法的深刻性,針對時弊,抓住了問題的關鍵,開出了對症的藥方。構建“親”“清”關係,對政商雙方都是一場新的考試,需要領導幹部和民營企業家同向發力、各守其志、合力推動,真正做到各安其道又並行不悖,有交集而無交易。對領導幹部而言,“親”就是要坦蕩真誠地同民營企業接觸交往,特別是在民營企業遇到困難和問題的情況下更要積極作為、靠前服務,對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多關注、多談心、多引導,幫助解決實際困難,真心實意支援民營經濟發展;“清”就是同民營企業家的關係要清白、純潔,不能有貪心私心,不能以權謀私,不能搞權錢交易。對民營企業家而言,“親”就是積極主動同各級黨委和政府及部門多溝通多交流,講真話,説實情,建諍言,滿腔熱情支援地方發展;“清”就是潔身自好、走正道,遵紀守法辦企業、光明正大搞經營。企業經營遇到困難和問題時,可以通過正常渠道反映和解決,如果遇到政府工作人員故意刁難和不作為,應當向有關部門舉報,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責任編輯: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