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G20國家中的大部分發達國家編制了國家資産負債表。
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會副會長陳劍曾撰文表示,國家資産負債表作為一種能較準確地反映一國或地區債務風險、評估償債能力的分析工具,已為國際社會所青睞,並成為了解一國或地區經濟能否持續健康發展的重要手段。編制國家和地區資産負債表,可以監測國民經濟整體和各地區、各部門債務風險,有助於及時採取措施管理風險,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
政府資産統計面臨難題
中國債務風險是各界關注焦點。根據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的研究,中央政府幾乎沒有負債,地方政府債務風險仍在被緩釋,中國發生債務危機是小概率事件。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理事長李揚指出,截止到2016年12月底,中國地方政府的債務是17.5萬億到21.3萬億,這裡面有很多模糊地帶,窄口徑17.5萬億,佔GDP的23%;寬口徑是21.3萬億,佔GDP的28%。
不過,前述全國人大常委會調研報告指出,目前我國政府負債統計和確認不夠全面。比如,近年來,通過對政府債務的連續審計、甄別,明確了財政部門承擔償還責任和擔保責任的負債。但根據財政總預算會計制度,清理甄別出的債務只有置換為地方政府債券部分的才能夠核算為政府債務。目前地方政府債務的置換工作尚在進行中,有相當部分已經清理甄別出的,但尚未置換的債務沒有在政府資産負債表中反映。
前述報告還指出,政府資産的統計面臨一些問題。比如公共基礎設施會計數據難以獲得。有些公共基礎設施如市政道路、橋梁等,沒有明確管理部門,只有實物量,沒有價值量。另外還存在政府土地情況不清等問題。
[責任編輯:葛新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