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以來,我國在房地産調控中十分注重發揮公積金作用,但由於大量異地打工者的公積金沉睡在賬戶上無法動用,造成了公積金閒置。據住建部等部門發佈的數據顯示,截至2016年年末,我國住房公積金繳存總額超過10萬億元,繳存餘額也有4.5萬億多元,但當年因住房消費類提取和發放個人住房貸款總額僅為2.2億元,不到全年商品房銷售額的1/4。
這種情況的後果是,大量異地勞動者雖然已被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制度框架,但並沒有強烈獲得感,對繳納公積金也無積極性,有的職工甚至要求單位將代繳部分資金直接發放給其本人。
此次住建部限期建立起住房公積金全國聯網制度後,最大意義莫過於使異地勞動者平等享受到了住房公積金的福利,能夠自由支配公積金,他們在住房公積金上的合法權益得到了保障。隨著市場經濟體系的完善,特別是戶籍制度的深入改革,異地就業成為常態,如果這部分異地就業者不能平等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制度福利,勞動者的基本權益就難以保障。
當然,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實現後,它對我國的住房消費市場也會産生一定促進作用,但這種作用更多體現在三四線城市上。我國三四線城市是勞動力流出的高頻地區,但是鋻於目前沿海地區城市房價普遍很高,他們要在就業城市購房仍然困難。不過,隨著公積金自由轉移的實現,他們回到房價相對較低的原籍地購房,財務壓力或可減輕許多。這對我國三四線城市的商品房去庫存和農村地區的城鎮化建設,也將起到明顯的推動作用。(文/周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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