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揭秘公務員考試:黑幕、貓膩、找關係?考官告訴你真相
每次公務員考試,總有“熟人”請求“關照”
真的有用嗎?
你在面試中找到的所謂“關係”考官,影響力真有那麼大嗎?
真相是。。。
注重“口才”的面試環節,會不會選上個只會誇誇其談的人?
真相又是。。。。
幾天前,2017年中央機關公開遴選和公開選調公務員工作已正式啟動。
公務員考試是一個長盛不衰的話題。由於崗位關係,有一部分人在公務員考試中的身份無法保密,那就是組織人事部門的“職業”面試官。我就是其中一位。
當了這麼多年的面試考官,每每看到網上一些對於公務員面試似是而非的評價與段子,總是如鯁在喉。因此,我把親歷寫了下來。需要提醒的是,每個省區市的操作過程會有些許不同。
“熟人”找來,請我“關照”
每到公務員面試的時候,當我們自己還不知道會不會被抽去擔任面試官的時候,就有“熟人”找來,請求“關照”。每次我都要耗費許多口舌解釋面試的種種程式,打消他們的顧慮。不過,效果並不好。
一次農村老家的一位熟人找來,説自己的孩子筆試已過關,希望找找“關係”,在面試時給點“關照”。他反反覆復就是那幾句話,沒辦法,我只好拿出“終極手段”:如果碰巧我是考官,又碰巧在同一考室,就適當考慮一下,但只限于我個人,沒辦法給你找關係。
這話顯然是不應該説的,但實在沒有辦法説服鄉親時,只好以此敷衍過關。而隨後,我並沒有被抽為考官。
面試中,這個孩子錶現不錯,面試成績靠前,通過筆試面試成績匯總,順利進入公務員隊伍。尷尬的是,明明我沒出半分力,也出不上半分力,但老鄉卻感覺“找對了人”,對我千恩萬謝,讓我哭笑不得。
隨後的時間裏,我專門和這個孩子進行交流。我想讓她知道三件事:第一,她是靠自己的努力考上公務員的,沒有靠走後門上位;第二,公務員崗位並不是社會上所傳的那樣,沒有“關係”就寸步難行;其三,希望她以後做一個清正廉潔的公務員,為改變公務員在社會上的形象作出貢獻。
公務員考試到底有沒有貓膩?
也有朋友私底下問我:老老實實地説,公務員考試到底有沒有貓膩?
我的回答是:從制度設計來説,為了防止不公平,我國的公務員考試規則幾乎做到了極致。當然,任何一個制度都不可能完美無缺,任何時候都會有人不停地尋找制度所隱藏的漏洞,而考官本身也是人不是機器,會受到各種因素的影響。但是,在當前的機制下,當事人尋租的機會很小,成功的機率更小。對考生個體而言,大可不必擔心自己因為“沒有關係”而被人“做掉”。
在這裡,真的想提醒考生,一些人聲稱可以找到這樣那樣的關係,並從中收取錢財,並稱沒考上就“退款”,其實只不過是玩一個概率遊戲。事實上,大部分情況下,無論考上的還是沒考上的,騙子根本就沒去找什麼關係,而是躺著拿“介紹費”。
前幾天,我看到一位網友在一則有關公務員考試新聞下跟帖。他説:有時候天上真的會掉餡餅。
據他説,他有個朋友叫陸磊,考完試後對他説,考得不好。三天后公佈面試名單,果然沒他,而前三名裏有一個叫陳磊。又過了三天,突然通知他參加面試,然後就被錄取了。陸磊説,原來當時進入面試名單的陳磊根本沒有參加筆試,家裏走了後門被安排在前三名進入面試。可當時正好有人舉報,考官急中生智,説這是陸磊,只因文員輸入電腦出錯,現在改回來吧。
其實,只要對公務員考試程式稍微了解的人都能夠判斷出,這個“故事”即便是“真人真事”的話,那肯定不是公務員考試。但由於這個跟貼放在公務員考試新聞之後,大量網友跟評抨擊公務員考試。還有一些網友再舉“真人真事”,比如一個網友説:我老公的一個朋友參加考試,錄取三個人他考了第四名,本來是錄取不上的,但由於第五名有關係,於是連第四名也錄取了。
説得真像那麼回事。但我要説的是,這些都是不可能的,或者是將其他考試當成公務員考試混為一談了。公務員考試固然不能説補盡一切的漏洞,但像沒筆試進入面試、有關係所以就多錄幾個人的情況是不可能發生的。
首先,公務員考試都是省區市一級公務員管理部門統籌組織,筆試成績出來後進行公佈,沒有成績根本是進不了系統的;系統會根據成績按比例選取進入面試的考生,下面的相關部門根本無法改變。沒有參加筆試的人被安排進入前三,哪一個“考官”有這樣的本事?
對這類段子的真偽很好判斷:每個考生都知道自己的分數,在面試通知出來之前,已經知道了自己的排序,如何做到讓一個沒有成績的人擠進面試?假如“陸磊”真頂替了“陳磊”,那麼考分在“陸磊”之上、但沒有進入面試環節的考生,怎麼會不去投訴?
至於第二個段子,每一個職位錄取幾個人,按照什麼比例安排進入面試的人,都是在報名之前的公告中已經明確的,事中如果因特殊緣由有所調整,也要經過嚴格程式審核後在考試之前向社會公佈。在考完之後,因為一個關係戶沒考上就增加錄取名額的事,有再好的關係、再好的“爹”也不行。
當然,在安排面試中,也常見遞補進入面試的人。一般都是排名靠前的考生因各種因素放棄了這個職位,然後組織者根據排序依次遞補。這與“爹”無關,算是一種運氣吧。
因此,公務員考試,千萬別受網路段子的影響。有一些人整天琢磨如何找到“關係”走捷徑,而不是想如何提高自己,讓自己達到一個公務崗位應有的認識和素質。這樣總想著如何“參與貓膩”、“製造貓膩”的人,即使考上了公務員,對公務崗位及個人也都不會有好處。
因此,參加公務員考試,不要被“仲介”騙子所騙,也不要被“段子”所誤,認認真真地直面自己的選擇,踏踏實實地準備提高自己,才可能以平和正常的心態達成理想的目的。
過了筆試就是面試,寫考生“面經”的有很多,但寫考官經歷的不多。
當考官是“入獄”,結束是“刑滿釋放”
在我所在的中西部某省,當公務員面試考官很辛苦。一天下來,在考場內的工作時間短則十小時左右,長則可能十四五個小時。而這麼長的時間,要保持精神的高度集中,對比考生之間的優劣,強度非常大。也正因如此,有的考官戲稱被抽到當考官是“入獄”,考試結束是“刑滿釋放”。
組織人事部門相關人員作為職業考官,許多人幾乎每次都要被抽到參加面試,但佔面試考官的總數比例較少。另外大部分考官,則從面試考官庫裏隨機抽取。一般來説,被抽取的考官,會在集中前幾個小時得到開會通知,在會議上宣佈作為本次考試的候選面試考官。會議上,對面試的相關事項進行培訓,對紀律要求進行強調,並宣佈相關監督人選。
面試候選考官的數量多於需要的考官數量,因此,在會議上,還要經過一輪抽籤,來確定第二天哪些擔任面試考官、主考官。在抽籤完畢後,沒有抽到的候選考官被“釋放”,在監督人員監督陪同下離開考場,不允許在考場逗留。而被抽到最終擔任考官的人,則在工作人員引領和監督員監督下到預訂的賓館休息。
預訂賓館的樓層是全包的,公安人員和紀檢人員在每個出入口看護,不允許任何人出入。工作上的需要,由監督員進行中間傳達溝通,或者在監督員監督下進行。手機等通訊工具全部關機後交監督員管理,房間內除了電視機,其他所有設備都全部取走。
從封閉開始到面試結束,考官都與外界保持絕對的“物理隔絕”。當然,還可以看電視。
一般説來,多數被通知“開會”的考官,因為不會告知會議內容,所以並不知道自己將要擔任第二天的面試官工作。為避免“失蹤”,在經過現場抽籤確定最終考官人選後,交出通訊工具之前,可以在監督下給家裏和單位打電話説明情況,然後再關機上交。
但有的時候由於疏忽,有的考官忘了和家裏、單位溝通,造成笑話。有一次,一個鎮黨委書記參加面試工作,在上交通訊工具前,忘了打電話,結果這一關機就三天時間。這三天,他被傳被紀委“雙規”。家裏人自然也是相當著急,不知到底是什麼情況。三天后回去,真相大白,他“被雙規”一事也在考官中成為趣談。
第二天一早,吃過了早飯,考官就要到考場去了。而這上百位的考官、主考官到了考場,還得經過一次抽籤,才能知道自己到底在哪一個考室。考生的考室是固定的,但考官和主考官在哪一個考室工作,還得到現場抽籤決定。抽籤人員由考生代表擔任,或者在考生代表監督下進行。
到這裡,考官經歷了三次抽籤,幾乎是通過“天意”來決定是否成為考官、到哪一個考室工作。有的考生家長總是想找考官“關照”,其實,即使找到了幾個願意幫忙的考官,但在這樣的抽籤機制下,這幾個人哪怕是一個兩個抽到相應考室的機率都極低,更不用説幾個人都同時抽在一個考室了。
遇到“有關係”考官,就萬事大吉嗎?
退一萬步説,即使一兩個有“關係”的考官到了你所在的考室,但他們對面試分數的影響力也非常有限。
我們先要有兩個假設:其一,你找到了考官,而不是受別人的騙(絕大多數的“關係”都只是受了騙,得了個心理安慰),而且運氣很好,找到的考官有七八個被抽取為本次考試的考官。不能再高了,我們省的考官庫裏至少上千考官,你找的人有七八個被抽中,這已經算是運氣爆表。
其二,七八位“關係考官”通過現場抽考室,他要在少則十幾個、多則數十個考室中,憑藉極好運氣,有一位甚至兩位“關係”抽到了你的考室。
好吧,你的運氣確實好,考官也願意冒著丟掉“飯碗”的危險關照你。在這種情況下,看看他們能做什麼?
在我們省考室裏,目前一般最常見的是七個或者九個考官,每個考官都是獨立標準獨立打分,不受其他考官的打分影響。在計分時,要“去分”,就是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大家知道,這是從技術上降低故意為某考生抬高分數及故意為某考生的競爭對手壓低分數的影響。在這種情況下,有一個“關係”的情況下,“關係分”最多起到提高自己“去分”和降低競爭對手“去分”的作用。
當然在有兩個“關係”的情況下,能夠被保留一個較高分數。那麼這個較高分數有多高?按照考官自身的評分標準,在這個基礎上提高2到3分已經算是比較高了,再高就是“畸高”,是可能被直接查的。“去分”後,在有七個考官的情況下,大約可以提高面試成績0.5分左右;在有九個考官的情況下,大約可以提高0.3至0.4分。
0.3到0.5分,如果是筆試成績,可能會壓掉許多人,但在面試中,這樣的提高幾乎沒有任何影響,因為面試成績的分差沒有這麼精細,分差是比較大的。
為什麼你的“關係”不敢給你離他的標準分太高的分?因為他打的每一張評分表,都要簽上自己的名字,存檔備查的,這個痕跡永遠都在。如果考官給考生打的分“畸高”或“畸低”,相關組織(包括紀委)會進行調查,輕則踢出考官庫、政治生命受影響;重則被直接處理,有多重就上不封頂了。
因此,從制度設計角度而言,考生對面試中“關係”的影響力其實完全不用擔心。最極端的情況是,如果要錄取三個人,你的對手中就有三位都有“有關係”,而且他們的“關係”正好“都”被抽到了這個考室,恰好你的面試發揮又比較糟糕……如果你真有這麼衰,那我也真沒法説了。
關於公務員面試,各省區市的操作不同,有的省是幾天后公佈面試成績,而在我們省,公務員面試的成績是當場公佈的。
一位考生堅信他在參加面試的時候遇到了“黑幕”:面試結束,雖然面試成績也算排名前列,但還是以微弱差距被刷了下來。
他提到公佈面試成績的細節:去掉一個最高分82分,去掉一個最低分73分,最後得分78.9分,最高分和最低分竟然相差近10分!他憤憤不平地説,考官們對一個考生的感覺有這麼大的差距嗎?一個考官打的分接近了本次面試的最高分,而一個考官打的分數卻低了太多,“要説我沒有被算計,你相信嗎?”
其實只要了解考官打分機制的人,大概都會給這位考生一個肯定的答覆: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
考官打的每一張評分表,都要簽上自己名字
這位考生將考官打分的最高分與最低分之差,作為判斷自己遇到黑幕的證據,是因為不了解面試的原理和運作機制。
在筆試中,《行測》是客觀題,標準化答案讓打分非常容易,電腦直接算出即可;《申論》是主觀題,但仍然有著明確的答題要點,答到了點就有分,有理有據、有分析有觀點有措施分數就高,答不到點上就沒分。因此,筆試無論是誰來改卷,都是對照標準答案打分。
面試則完全不同。在大多數省份的公務員考試面試中,面試題都是沒有標準答案的,更多地是依靠考官的個人認知、個人感覺,按照相應結構對應給出分數。每位考官對考生的整體平均期待值不同,他的尺度就會不同;尺度不同,分數就會有比較大的差異。
在面試中,對同一考生有十來分的分差是相當常見的。比如有的考官將70分作為基本分,根據考生答題情況進行上下浮動;有的考官可能以75分或者80分作為基本分。如果再加上個體的判斷、認識差異,分差很容易超過10分。
當然,有的主考官會在打分前提出建議,建議每一位考官的平均期待值在一個分值幅度,這時候,考生的面試成績的分差就會小很多。但是,無論是事先確定還是不確定平均值(尺度),最終考生的得分不會有什麼影響。
其關鍵在於:每一位考官都是獨立打分,要求考官個人的尺度從第一個考生到最後一個考生保持一致。尺度嚴的考官,他的分數一直不會很高;尺度寬的考官,他也不能因為其他考官的分數而影響自己的尺度。
因此,如果將每位考官一天下來對所有考生的打分進行比較,同時與考生的最終成績進行比較,可以看到每一位考官所打分數的曲線和考生最終成績的曲線是基本一致的。獨立打分,保持尺度,這是考官打分的基本原則。
考官的打分表和平衡表都要簽名後封存,相關部門會進行抽查,如果遇到合理投訴則肯定會查。如果一個考官的尺度顯示出“畸高”“畸低”,那麼這位考官的麻煩就來了。我的習慣是哪怕再忙,我的評分表都要對考生的表現進行簡單評價,特別是給出較高和較低分數的考生,在備註中簡單給出理由。
不同打分尺度、不同經歷背景、不同行業的考官,以自己的尺度對考生保持獨立判斷,然後對考官的判斷(打分)進行綜合,得出考生的綜合面試成績。可以説,這樣的成績不是評價考生個人好不好,而是給參加面試的考生一個綜合排序,分數只是排序的細化而已。從面試技術角度來説,是科學合理的。分數高,説明你在這批考生中處於前列,分數低則相反。
“培訓體”讓考官很難評判考生優劣
從我個人的觀察和理解來説,我不太喜歡公務員考試普通管理崗位有面試環節,因為普通公務崗位並不需要能説會道,而面試最大的功能就是考察考生“口才”,能説會道的肯定佔優勢。因此,最後能脫穎而出的,不排除只是一個誇誇其談的人。當然,能夠通過筆試脫穎而出的人,並不會太差。
另一方面,年輕人可塑性都很強,哪怕是原本不太會表達的人,只要在崗位上鍛鍊一段時間,都會有很大改觀,在現實中這種例子很多。因此,在15分鐘時間裏就評判一個人的成長潛力是不科學的,甚至有些不太負責任。而在面試中出現的千篇一律的“培訓體”,也真讓考官很難評判出誰好誰差。
就我們省而言,現在的面試權重也在逐步降低,基本上降到了40%以下,這説明決策機構也在不斷反思,完善公務員考試製度。而面試的設置,是決策機構根據現實情況進行權衡的結果。
我曾見到一些年輕的公務員,入職後第一時間不是認真學習相關知識、了解工作的程式、內容、要求,而是在表面形式上花功夫:表面一見領導就一個九十度鞠躬,舌綻蓮花誇誇其談;私下則狂言多少年內要達到什麼樣的職位高度;手上不是業務書籍,而是如何利用“關係”達到目的的“教科書”……他們以為這些是混“官場”的不二法寶,同時將自己的升遷作為進入公務員隊伍的唯一或唯二(發財)目的。這就是被社會錯誤觀念嚴重誤導後的“入錯行”典型。
這樣的年輕人還不在少數。最終結果無外乎三種:一種是被碰得鼻青臉腫後認識到自己的問題,認真改正後成為合格的公務員;一種是精神消沉,成為只會按指令行事的公務機器人;一種是發現公務員職業與自己的目標相距甚遠,從而主動辭職。
我想,這些問題的發生,一方面是社會上一些錯誤觀念的誤導;而另一方面,在很大程度上與公務員考試的相關學習培訓,過於注重所謂知識的掌握,以及過於注重應試的技術,而忽略了公務員職業本身所需要具備的能力素質本身。
[責任編輯:李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