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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傳江天勇遭遇酷刑?警方回應:保護了合法權利

2017年05月18日 14:10:47  來源: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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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網傳犯罪嫌疑人江天勇(男,46歲,2016年12月1日,因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長沙市公安機關依法指定監視居住)在長沙指定監視居住期間“遭受酷刑,腳不能站立,整個腳都腫”。經調查了解,長沙市公安機關在偵查階段充分保障了犯罪嫌疑人江天勇的合法權利,並專門安排醫生對其腳部舊傷進行了檢查及治療。

  目前,江天勇腳部舊傷已治愈,身體健康。以下視頻為江天勇2017年5月17日下午在指定監視居住場所散步健身的畫面,顯示江天勇雙腳站立,行走正常,沒有浮腫,行動自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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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