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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數達康被埋的腐敗風險點 下一部要挂的節奏?

2017年05月02日 08:24:42  來源:人民日報中央廚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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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歷數達康被埋下的“腐敗風險點”,下一部要挂的節奏?

  4月28日,《人民的名義》迎來了全劇終,但關於劇中情節的討論尚未停止。在劇中,省委書記沙瑞金稱讚李達康是一位改革幹將;在劇外,網友被他的夙夜在公、一心幹事所打動,一度將他將他視為“領導幹部的楷模”。不少網友已經列舉了無數個理由來説明“為什麼李達康那麼多毛病,我還那麼喜歡”。

  但是回到現實,對照十八大以來中央的一系列準則、條例、規定,檢視劇中李達康和他身邊人的種種行為,達康書記可不是那麼完美和值得效倣的,他已經在一定程度違反了黨的紀律和規矩了!

  《人民的名義》作者兼編劇周梅森在接受採訪時曾説:“原本想讓李達康腐敗掉”,因一位評論家的建議,才有了現在大家喜愛的達康書記。那麼,究竟李達康和他的身邊人有哪些行為成為了“腐敗風險點”?人民日報中央廚房“國策説”為您一一提醒。

  腐敗風險點1

  婚就不是“裸官”?

  未必!

  在劇中,李達康和妻子歐陽菁基本過不到一塊兒去了,分居多年,見面就吵。歐陽菁想去美國找女兒,李達康決定和太太離婚,他説:“不能做老婆孩子都在國外的裸官”,所以離婚證書對他很重要。

  看來李達康深知中央對“裸官”的規定對他來説意味著什麼,他有三種選擇,要麼選擇做“裸官”但可能會被調整工作崗位,要麼把妻子歐陽菁留在國內,一心向上的李達康和專業“坑夫”的歐陽菁決定了這兩種選擇顯然不現實,因此在李達康看來,離婚成了第三個最佳選擇,既可以免除“裸官”的帽子,又可以保住自己的“烏紗帽”。可真就如此嗎?

  2014年1月中央公佈的《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配偶已移居國(境)外;或者沒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幹部(也就是我們俗稱的“裸官”),不得列為考察對象。2015年7月,中辦印發的《推進領導幹部能上能下若干規定(試行)》再次強調了,配偶已移居國(境)外,或者沒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不適宜擔任其所任職務的,必須及時予以調整。

  中央的上述規定就意味著,離了婚,李達康沒有了配偶,雖然“配偶移居國(境)外”的情況不再存在,但如果他的女兒依然執意定居美國,李達康依然是“裸官”!這最後一句才是重點!

  可見,領導幹部不懂得教育管理好身邊人,就會為自己的政治生涯埋下隱患。

[責任編輯:李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