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近距離]走進中央追逃辦:帶您了解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的“臺前幕後”
2017年4月17日晚,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國際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簡稱“中央追逃辦”)裏燈火明亮,墻上挂著的“全球通緝百名外逃人員”名單十分醒目。
剛剛放下電話的工作人員小周,輕吁了一口氣,拿起印章,利落地蓋在李世喬頭像上方,印文為“arrested(追回)”。就在當天下午,在中央追逃辦的統籌協調下,經浙江省和寧波市有關機關的共同努力,“百名紅通人員”第75號李世喬從加拿大回國投案自首。
“我們每追回一個,都會在照片墻對應的人上蓋一個章。”小周説。投目望去,現今墻上名單中100個人有40個都蓋著紅紅的印章,這是這幾年來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成果的一個縮影。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對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工作作出重大決策部署,使之成為全面從嚴治黨和反腐敗鬥爭的重要一環。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堅決貫徹落實中央決策部署,統籌協調、週密安排,不斷推進追逃追贓工作。截至2017年3月31日,先後從90多個國家和地區追回外逃人員2873人,其中國家工作人員476人,追回贓款89.9億元,迄今追回“百名紅通人員”40人,新增外逃人員逐年大幅下降,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工作取得重要階段性成果。
合成作戰,擰成一股繩
提起中央追逃辦,不少人首先想到的問題是它和中央紀委國際合作局有什麼關係?這要從中央追逃辦成立的背景講起。
黨的十八大以來,隨著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持續深入推進,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工作也開始發力加速。2014年初,習近平總書記在十八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上深刻指出:“不能讓外國成為一些腐敗分子的‘避罪天堂’,腐敗分子即使逃到天涯海角,也要把他們追回來繩之以法。”
決心堅定,要求明確,任務艱巨。要實現這個目標,這在當時還有不小的困難。追逃追贓工作政治性、政策性都很強,涉及國內國外方方面面,必須統籌協調好各部門的作用,群策群力,合成作戰。
加強協調配合,形成追逃追贓合力是當務之急。2014年6月,中央決定設立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國際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包含中央紀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外交部、公安部、安全部、司法部、人民銀行等8家成員單位。中央紀委國際合作局作為辦事機構,承擔具體工作。
中央追逃辦包含中央紀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外交部、公安部、安全部、司法部、人民銀行等8家成員單位。
中央紀委國際合作局作為中央追逃辦辦事機構,承擔具體工作。
在地方層面,全國31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也都成立了省一級追逃辦,成員單位一般有8到12家。
從中央到地方,一套完整的追逃追贓協調機制逐步健全起來,大大提高了追逃防逃指揮協調力度,有力改變了過去“九龍治水”的局面,整合了資源,形成了合力。
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國際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主要職責。
“中央追逃辦成員單位多,涉及中外反腐敗、外交、警務、檢務、司法、反洗錢等不同職能部門,要把大家的力量擰成一股繩,推動成員單位和省級追逃辦把發散的職能、分散的力量聚焦到主責主業上來,建立全國聯動、追逃協作、防逃預警、指導督促、責任追究等多位一體協作推進機制。”中央追逃辦有關負責人説。
中央追逃辦組織各成員單位召開案件協調會,協調解決追逃追贓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協調是中央追逃辦的主要工作機制。中央追逃辦通常是以召開會議的方式,對政策和案件進行協調。以2016年為例,中央追逃辦先後組織召開150余次案件協調會或推進會,協調解決追逃追贓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開展國際追逃追贓,對象在國外,基礎在國內,首先在摸清底數。過去追逃追贓工作面臨的最突出問題,就是底數不清。到底有多少人外逃了,怎麼出去的,最後逃到哪去了,帶走了多少錢,通過什麼渠道轉出去的,近況怎麼樣,都了解得不清楚,甚至一無所知。為了改變這種情況,全面掌握外逃貪官的資訊,中央追逃辦編織了內外兩張資訊收集網。
為摸清外逃人員底數,及時掌握外逃人員資訊,中央追逃辦建立了“監督執紀問責資訊管理系統追逃追贓子系統。”
一是建立了“監督執紀問責資訊管理系統追逃追贓子系統”,從中央到縣一級層層建立外逃人員數據庫,及時更新、動態管理。
2014年12月9日,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開設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網上舉報專欄,接受海內外舉報。
二是在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設立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舉報平臺,接受海內外公眾對外逃貪官的舉報線索,為開展追逃追贓工作提供有力支撐。
隨著體制機制的不斷完善,國內基礎工作的做深做細做實,一張立體“天網”撒向全球,追逃大幕逐漸拉開。
追逃追贓防逃一體化,織牢織密“天網”
2017年3月7日,中央追逃辦召開會議,宣佈啟動“天網2017”行動,這是繼2015年3月首次啟動以來,連續三年啟動“天網”行動,成果有目共睹。
那麼“天網”到底是一張什麼樣的網?
正如一張網需要有許多縱橫交錯的網線織就一樣,“天網”行動也由多個專項行動組成:
——公安部牽頭開展“獵狐”專項行動,重點緝捕外逃職務犯罪嫌疑人和腐敗案件重要涉案人。
——最高人民檢察院牽頭開展職務犯罪國際追逃追贓專項行動,重點抓捕潛逃境外的職務犯罪嫌疑人。
——人民銀行會同公安部開展打擊利用離岸公司和地下錢莊向境外轉移贓款專項行動,重點對地下錢莊違法犯罪活動,利用離岸公司賬戶、非居民賬戶等協助他人跨境轉移贓款等進行集中打擊。
——中央組織部會同公安部開展治理違規辦理和持有因私出入境證照專項行動,重點對領導幹部違規辦理和持有證照情況進行清查處理,並對審批、保管環節負有責任人員進行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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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