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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發審委掌生殺大權 媒體析為何四位委員落馬

2017年04月24日 15:36:23  來源:北京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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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發審委委員馮小樹被罰沒4.99億之前 已有三位發審委委員落馬

  為什麼四位發審委委員都落馬了?

  由於發行審核部門掌握著公司上市發行股票的生殺大權,所以發審委一直是證監會裏最重要的實權部門。證監會雖然不斷紮緊監管政策的籬笆,但是不能不承認,在核準制下,發審委發揮著價值判斷的功能,對於一個企業是否能上市掌握著絕對權力,不可避免地給鋌而走險者提供了諸多誘惑的空間。

  證監會一則罰單,牽出了曾任發審委委員的馮小樹,他的被罰沒款項達4.99億元,堪稱史上被罰最重的發審委委員。而在馮小樹之前,已有三位發審委委員落馬,馮小樹被罰,則再一次將發審委委員推向市場的風口浪尖。

  馮小樹

  入股擬上市公司獲利2.48億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張曉軍日前介紹,中央第七巡視組在對證監會巡視期間,向證監會移交了前深交所工作人員馮小樹涉嫌違法買賣股票的相關線索,證監會黨委對相關線索高度重視,要求予以徹查。經過調查審理工作,證監會查明馮小樹先後以岳母、配偶之妹的名義入股擬上市公司,並在上市公司上市後拋售股票獲取鉅額利益,累計交易金額達到2.51億元,獲利金額達2.48億元。

  據了解,證監會對馮小樹的處罰是“沒一罰一”,馮小樹的本金是300萬元,獲利2.48億元主要是一二級市場價差導致。市場將馮小樹稱為超級股神,股票漲幅高達80多倍。有不願具名的保薦人士表示,作為發審委員,馮小樹的賺錢可謂“一本萬利”。他是怎樣做到低成本大收益的呢?資深人士表示,最根本的原因在於權力尋租。馮小樹利用發審大權,擬上市企業對其進行股權行賄,對這類關鍵人物以非常低的價格入股甚至白送股票,常見形式為入乾股、滾動投資等多種方式。由於證監會正式的行政處罰書尚未發佈,其獲利細節不得而知。

  據知情人士透露,馮小樹買入股票存在明顯的利益輸送,後續證監會可能會將此案移送公安機關,不過這仍有待相關部門進行認定,目前證監會對馮小樹的處罰屬於行政處罰。

  4月21日,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張曉軍在新聞例行發佈會上表示,證監會決定沒收馮小樹違法所得2.48億元,並頂格處以2.51億元罰款。同時,對馮小樹採取終身市場禁入措施。資料顯示,出生於1965年的馮小樹于2004年至2014年期間,曾先後擔任深交所發審監管部副總監,證監會第七屆、第八屆發審委員,深交所上市委員會委員,證監會創業板部審核一處副處長等職務。

  2005年12月,在證監會公佈的第八屆發審委委員名單中,馮小樹為兼職委員。引人注目的是,第八屆發審委延續了上一屆發審委全班人馬。2007年5月,證監會公佈的第九屆發行審核委員會委員名單中,馮小樹的名字已消失。

  溫京輝

  涉及天豐節能造假被禁入15年

  2014年1月,曾任發審委委員的溫京輝因涉嫌違反證券法律、法規而被證監會調查,兩年任期裏他共執行67次審核任務,審核了超60家上市公司,市場認為其被調查是因上市公司天豐節能財務造假。

  據了解,2013年4月上旬,IPO財務專項檢查工作進入抽查後的現場核查階段。第一階段抽取的13家中小板擬上市公司進入核查階段,由光大證券保薦的天豐節能“不幸”被抽中,並很快被發現存在財務不實的問題,該公司涉嫌虛增收入、虛增資産、關聯交易非關聯化、關聯交易未入賬等違法違規行為。2015年11月5日,證監會決定:對溫京輝採取5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鋻於溫京輝已被證監會採取10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待該證券市場禁入期滿後,追加實施5年證券市場禁入,禁入期間內,不得從事證券業務或者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

  公開消息顯示,溫京輝當年44歲,擔任利安達會計事務所董事、合夥人,兼任多家上市公司獨立董事。2007年,擔任第九屆證監會發行審核委員會專職委員。據證監會公示資料,溫京輝從1993年起從事審計業務,從2000年開始從事證券業務。

  鄧瑞祥

  “老鼠倉”涉案總金額近7億元

  緊接著,2014年9月,在擔任證監會第十六屆主機板發審委委員5個月後,鄧瑞祥涉嫌老鼠倉而被立案,不過他是在擔任中國人壽資管股票投資部總經理期間,利用未公開資訊被查處的,他當時使用妻子及親屬的14個賬戶進行交易活動,涉案總金額69764.80萬元,非法獲利854.53萬元。2015年7月24日,鄧瑞祥涉嫌“老鼠倉”一案,在上海一中院開庭。根據起訴書內容,與鄧瑞祥同堂受審的還有他的妻子李國忠。他在2008年11月至2014年5月一直為股票投資部總經理,其間通過登錄相關係統,利用家族資金進行證券交易,利用未公開資訊,通過手機、固定電話告知李國忠等人交易指令。包括指定具體買賣的股票,買入賣出價格、使用資金量等,轉賬時鄧瑞祥會讓李國忠轉入指定賬戶,然後由第三方進行證券買賣操作。

  當年剛滿50歲的鄧瑞祥是江西臨川人,1993年畢業于武漢大學管理學院國際金融專業,獲得國際金融碩士,後為高級經濟師。1993年8月至2001年7月,鄧瑞祥就職于深圳藍天基金管理公司,歷任證券投資部經理助理、信託資産管理一部經理、行政部經理及董事會秘書等職;2001年7月至2001年11月,任大通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投資部投資總監;2001年12月至2004年10月,任長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助理、副總經理,主管投資部和研究部。

  胡世輝

  嚴重違紀違法被雙開

  2015年4月,第六屆創業板發審委兼職委員胡世輝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證監會決定解除其第六屆創業板發審委委員職務。經查,發現胡世輝利用管理科技項目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等問題,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經科技部黨組研究並報中央國家機關工委批准,決定給予胡世輝開除黨籍處分;科技部決定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胡世輝,曾經擔任科技部高新技術發展及産業化司副司長、科技部火炬中心副主任等職務。在其任內,曾推動頒布一系列創業風險投資的利好政策,包括探索建立中央及創業風險投資母基金等。據悉,創業板發行審核委員會共有35位委員,胡世輝從2012年8月起擔任中國證監會第四屆創業板發行審核委員會兼職委員,此後連續3屆連任。

  財經觀察

  註冊制代替核準制才是治本之策

  馮小樹是典型的小官巨貪,其非法獲利額度之高,也創下了A股市場之最。

  證監會表示,馮小樹作為承擔重要職責的監管幹部,知法犯法,以他人名義在公司上市前突擊入股,上市後賣出股票獲取利益,違反了《證券法》第43條關於證券交易所從業人員買賣股票的相關規定,嚴重擾亂了資本市場管理秩序,所以對其不僅頂格處罰,同時對馮小樹採取終身市場禁入措施,處罰不能不説嚴厲。

  由於發行審核部門掌握著公司上市發行股票的生殺大權,所以發審委一直是證監會裏最重要的部門。證監會不斷紮緊監管政策的籬笆,按照依法行政、公開透明、集體決策、分工制衡的要求,不斷規範和公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審核工作流程等主要環節。但是不能不承認,在核準制下,發審委發揮著價值判斷的功能,對於一個企業是否能上市掌握著絕對權力,不可避免地給鋌而走險者提供了諸多誘惑的空間。

  近年來,市場一直呼籲以成熟資本市場一貫使用的註冊制代替核準制,以封堵制度漏洞,這是治本之策。

  新聞聚焦

  馮小樹涉案三個IPO項目

  據知情人士透露,馮小樹的案子源於舉報,而馮小樹本人知情後,選擇快速出國。“不過錢沒出去,就回來自首了。”

  統計數據顯示,2005年3月至2007年4月間,馮小樹共計參與了43個項目的審核,包括34個IPO(首次公開發行)項目、3個增發項目、5個可轉債項目、1個可分離債項目。其中,34個IPO項目中,通過的27家、否決的6家、取消審核的1家。

  據部分公開報道資料顯示,馮小樹涉案的3個項目均為在深圳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的IPO項目,分別為2008年4月掛牌上市的魚躍醫療、2010年3月掛牌上市的三川智慧和2011年7月掛牌上市的寶萊特,公開披露的累計投資706.79萬元(可能存在虛假出資),完成套現的累計金額則高達2.27億元,加上現金分紅所得,累計違法所得高達2.48億元。

  北京青年報記者注意到,該報道通過調查獲悉,按照30%出資比例,馮小樹通過其岳母彭萍嫦代持深圳世方聯實現間接突擊入股魚躍醫療,以200萬元的初始投資獲得了約1.3億元的套現金額,尚不包括在此期間上市公司現金分紅。如果屬實,僅此一項,其非法獲利即是初始投資的65倍,堪稱A股投資的奇葩。

  調查還發現,馮小樹通過其妻妹何玉梅,于2007年12月15日以3.66元/股的價格對三川水錶(三川智慧的前身)增資,何玉梅以206.79萬元(以現金增資),對三川水錶增資56.5萬股。何玉梅最終在2011年四季度完成套現,按照加權均價17.79元/股計算,套現金額超過2000萬元。較之於初始投資額206.79萬元,這筆投資收益率高達10倍左右。

  另據寶萊特招股書披露,在其IPO運作過程中,馮小樹以其妻妹何玉梅代為持股120.32萬股、佔比4%,發行上市前位居第四大股東。自2012年四季度起,已經解禁流通的何玉梅開始套現,直到2014年三季度,該股再次大幅上漲,何玉梅拋光了剩餘的股票。當初投資300萬元,累計套現金額高達7701.66萬元,這一金額是其初始投資額的25.67倍,尚不包括持股期間的現金分紅所得。

  財經人物

  王小石:出售發審委委員名單的副處長

  王小石最早出事是在2004年,王小石的違法行為,不僅向市場揭開了發審委的神秘面紗,同時讓證監會成為當時輿論的焦點。

  曾任證監會發行部發審委工作處副處長的王小石在工作期間借職務之便出售發審委委員名單,涉嫌受賄被捕,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産人民幣12萬元。據悉,當時發審委委員名單都是非公開的,而王小石每出售一份發審委委員名單,價錢在二三十萬元。在職期間,王向眾多企業出售了這樣的名單,獲利總額近千萬元。該事件後,證監會開始將發審委委員名單公開,發審委制度從過去的封閉和不透明也逐漸轉變為開放透明。

  人民網當時撰文指出,王小石出賣發審委名單的背後,本質是在出賣投資者的利益。其利益鏈條分為七步走:王出售發審委名單;擬上市公司買到名單後對發審委成員進行“公關”;如果公關得力,公司原來可能存在的問題被掩蓋;不滿足股票發行條件的公司得以發行股票;社會公眾投資者認購其股票;股票上市之後不久原來被掩蓋的問題逐漸暴露;股價下跌,公眾投資者利益受損。這條“生物鏈”其實清晰無比:上端的王小石賣名單,最下端的社會公眾投資者埋單。

  人民網還表示,王小石的身份不過只是一個副處級幹部,就有如此大的“尋租空間”,這也使得證監會的公信力面臨空前挑戰。市場普遍認為,王小石一案,使得中國證監會的權威性、公正性和信譽度在當時受到前所未有的嚴峻考驗。

  新聞記憶體

  發行股票審核工作流程究竟分幾步

  去年12月22日,證監會發行監管部首次將公開發行股票審核工作流程在其官網上發佈,其審核工作流程分為受理、反饋會、見面會、初審會、發審會、封卷、核準發行等主要環節,分別由不同處室負責,相互配合、相互制約。對每一個發行人的審核決定均通過會議以集體討論的方式提出意見,避免個人決斷。

  就發審會環節,證監會指出,發審委制度是發行審核中的專家決策機制。目前主機板中小板發審委委員共25人,創業板發審委委員共35人,每屆發審委成立時,均按委員所屬專業劃分為若干審核小組,按工作量安排各小組依次參加初審會和發審會。各組中委員個人存在需回避事項的,按程式安排其他委員替補。

  發審委通過召開發審會進行審核工作,以投票方式對首發申請進行表決。根據有關規定,審核首發申請適用普通程式。委員投票表決採用記名投票方式,會前需撰寫工作底稿,會議全程錄音。

  發審會召開5天前,證監會發佈會議公告,公佈發審會審核的發行人名單、會議時間、參會發審委委員名單等。首發發審會由審核人員向委員報告審核情況,並就有關問題提供説明,委員發表審核意見,發行人代表和保薦代表人各2名到會陳述和接受詢問,聆詢時間不超過45分鐘,聆詢結束後由委員投票表決。發審會認為發行人需要進一步披露和説明問題的,形成書面審核意見後告知保薦機構。保薦機構收到發審委審核意見後,組織發行人及相關仲介機構按照要求回復。綜合處收到審核意見回復材料後轉相關監管處室。審核人員按要求對回復材料進行審核並履行內部程式。

  新聞連結

  每位發審委委員平均每年審50家企業

  2013年,有報道指出,中國股票發審的預審環節、初審會、發審會最重要,對應預審環節的兩位預審員、初審會上的兩位處長、發審會上的七位發審委員。

  以前發審委員上會名單是保密的。一位公關公司總經理此前回憶説:“那時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有公關公司派四五個人天天盯在證監會門口,看發行部的人抱著企業發審材料出來了,就派人跟上。如果材料送到財政部了,那就是財政部的那位發審委員審;材料送到發改委了,就是發改委的那位發審委員審。雖然是笨辦法,但很有效。一份名單可以賣一百萬元。”

  “大體來説,一票三五十萬元屬正常。每位委員平均每年審50家企業,80%的過會率。市場給每位發審委員一年的投票權估值1000萬元。當然,有多少委員選擇變現是未知數。”一位熟悉內情的人士估算。很顯然,這些都是犯罪行為。

  據報道,IPO能否被通過,發審委分組也是重要因素之一,創業板35位發審委員如何分成四組,兼職委員如何臨時調配插入到四組委員中去一起上會?主機板25位發審委員又如何分組?誰來決定哪組委員上哪家企業的發審會?這些是投行和擬上市企業最關心的內容。發審委員由證監會主席辦公會議決定聘任,名單則基本由證監會相關發行部門推薦。

  本版文/本報記者 劉慎良 圖示製作/左小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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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