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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讓群眾辦事更有獲得感 公安機關做了這些事兒

2017年04月21日 08:26:28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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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2016年的大熱動畫片《瘋狂動物城》裏,車管所職員樹懶先生給居民辦手續的情景,引發了不少國人的現實共鳴。

圖片為電影《瘋狂動物城》截圖

  圖片為電影《瘋狂動物城》截圖

  一方面手續繁瑣、窗口前排長龍,一方面群眾資訊不對稱、“黃牛”現象滋生,這些是群眾過去對去車管所辦理業務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

  2014年,南京市公安局車管所新建“通道式”上牌廣場,從手續審核到車輛查驗、選號制證、號牌安裝“一站到底”,上牌時間從3、4個小時縮短至半小時以內;2016年,該所又開通“微信選車牌號服務”,群眾足不出戶就能辦成業務。一系列“組合拳”的出臺,讓群眾辦事效率明顯提升,也讓多年來屢禁不止的“黃牛”失去了市場。

  把警務“曬”在陽光下,讓群眾監督更有力;搭上“網際網路+政務”的東風,讓群眾辦事更舒心,這是公安機關近年來提升群眾滿意度的兩大“法寶”。

  近年來,各地公安機關紛紛結合本地實際創造性地開展工作,特別是2016年中央出臺《關於深化公安執法規範化建設的意見》以來,公安執法公開工作不斷按下“快進鍵”。據了解,公安部正在抓緊修訂《公安機關執法公開規定》,預計在今年年底前印發施行。

  2017年3月8日,市民在重慶兩江新區人和派出所使用身份證自助拍照機和自助申領機。 重慶市兩江新區公安分局推出的這項“網際網路+”便民措施可全天候24小時辦理身份證到期換領、丟失補領等業務,全程僅需約3分鐘。新華社記者王全超攝

  那麼,啥樣的執法資訊需要公開?

  公安部規定,對涉及公共利益、群眾普遍關注、需要社會知曉的執法資訊,應當主動向社會公開,並明確要求向社會公開涉及公共利益、社會高度關注的重大案件資訊和重大決策,以及轄區社會治安狀況、安全防範預警等資訊。

  不公開有啥後果?

  2016年7月26日,公安部舉行全國公安機關規範執法視頻演示培訓會,首次以視頻形式向全國百萬一線民警進行執法規範培訓。公安部供圖

  各地普遍出臺貫徹公安部執法公開規定的制度規範,並普遍建立健全考評獎懲制度,為資訊公開戴上“緊箍咒”。

  比如,河北公安機關制定《執法公開工作考核辦法》,對執法公開堅持季度考核排名通報、年終考評兌現獎懲,把執法公開納入執法品質考評和對領導班子、領導幹部的年度考核;福建公安機關則把執法公開納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內容,定期或不定期組織開展自查和督查。

  “陽光警務”怎麼做?

  公安部明確要求,應當向控告人、被害人等特定對象提供刑事、行政案件辦理進展和結果等資訊的查詢服務,擴大向特定對象公開執法資訊的範圍。目前,各地已普遍實現向特定對象提供執法資訊查詢服務。各地公安機關還不斷拓展網上辦事服務內容,打造公安民生服務平臺。

  ——北京構建“接報錄入、立案公開、群眾評議、規範執法”為核心的立案公開機制,案件辦理進展同步公開更為全面、查詢更為便捷,刑事、行政案件公開率分別達到99.82%和99.48%;

  ——河北、江蘇、浙江、湖南等地除了公開刑事、行政案件的受案立案、辦理進度和結果等執法資訊外,還提供涉案財物保管、處置資訊的查詢服務。

  辦事進度怎麼查?

  這是北京公安局推出的“北京交警”APP截圖,用戶可在首頁方便查詢業務辦理情況以及警務公開資訊。

  各地公安機關依託網際網路公安門戶網站、政務微博、微信公眾號、手機APP客戶端等平臺,建立網上公安局,提供實時便捷的執法資訊查詢。

  ——北京推出立案公開查詢二維碼和短信服務,在受案回執上增加二維條碼,方便群眾通過移動端查詢,並可以進行滿意度評價和留言;同時,通過政務短信服務系統,自動向報案人推送案件進展提示短信;

  ——河南建設應用“網際網路+”便民服務平臺,包括治安、戶政、科技、消防、出入境、交警等6個辦事大廳,能夠提供220項線上服務業務。

  “親,請給我們的服務打個分吧!”

  和在網上購物一樣,對於公安機關的執法情況,你同樣可以“點讚”或者“差評”。

2015年2月14日,淮安市公安局陽光警務平臺“人工訪評中心”工作人員莊陽陽對服務對象所涉及事項的辦結情況進行電話回訪。新華社發(周洪明 攝)

  2015年2月14日,淮安市公安局陽光警務平臺“人工訪評中心”工作人員莊陽陽對服務對象所涉及事項的辦結情況進行電話回訪。新華社發(周洪明 攝)

  南京市公安局的“民意110”平臺每天自動抓取前一天所有報警和辦理窗口業務的群眾電話資訊,自動發送徵求意見建議的短信。一旦出現“不滿意”回復,則由人工進行電話回訪。通過全面掌握、系統分析民意數據,解決公安執法中的一些共性問題。平臺開通後,群眾反映不滿意事項的降幅達55.6%。

  權威聲音

  “推行‘陽光警務’,讓執法權力在陽光下運作,使暗箱操作沒有空間,自由裁量權不再隨意,從機制上解決執法不嚴、執法不公等問題,有效規範執法、降低執法成本,提高公安機關執法公信力。”

  ——公安部法制局局長孫茂利

  “以前,很多群眾對執法活動是處於朦朧狀態,無論是對執法主體的真偽,還是對執法行為的合法與否,往往缺乏辨別能力,容易造成誤會和傷害。如今執法公開解決了資訊不對稱的問題,公安機關向自己亮劍,既方便群眾又規範自身,有利於提升執法公信力。”

  ——中國社科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黃芳

  記者 白陽

[責任編輯:郭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