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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道涵就“汪辜會談”八週年發表文章(2001.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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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4月27日是“汪辜會談”八週年,海峽兩岸關係協會會長汪道涵發表題為《歷史的昭示與未來的抉擇--寫在“汪辜會談”八週年之際》的文章,全文如下:
八年前舉行的“汪辜會談”,是1949年以來海峽兩岸最高層級的會談,標誌著兩岸關係進程中歷史性的重要一步。八年來,“汪辜會談”及海協與臺灣海基會的一系列商談與對話,成為促進兩岸交往、改善兩岸關係的重要標誌。
“汪辜會談”之所以成功舉行,取決於雙方以對國家、對民族、對人民的歷史責任感,以誠意和善意構建了兩會交往與商談的共同基礎,這就是各自以口頭方式錶述“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共識。沒有這一共識作基礎,雙方是不可能坐到一起來的。在1992年11月達成的兩會共識中,海基會向海協表示“在海峽兩岸共同努力謀求國家統一的過程中,雙方雖均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但對於一個中國的涵義,認知各有不同”。海協向海基會表示“海峽兩岸都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努力謀求國家統一。但在海峽兩岸事務性商談中,不涉及一個中國的政治含義”。雖然雙方對於實現國家統一前的一個中國的政治涵義,在看法上有所不同;但對於“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努力謀求國家統一”這個大是大非的問題,態度是一致的;雙方承諾的是“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和“努力謀求國家統一”的態度,暫時擱置的是對一個中國政治含義的爭議;並且願意在堅持一個中國原則、暫不涉及一個中國政治含義的情況下,平等協商,共同找出解決問題的辦法。這是“汪辜會談”能夠産生政治互信並建立兩岸制度化協商機制的基礎。
“汪辜會談”的歷史性意義,在於它充分體現了海峽兩岸同屬於一個中國的客觀現實。我與辜先生數度握手,凝結的是中國人的民族認同和民族情感,昭示的是兩岸雖然尚未統一、但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沒有分割。它具體地説明,“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是雙方在長達四十多年的時間裏共同的態度。在這樣的態度下,雙方可以以求同存異的精神解決一些政治問題,可以暫時擱置一些政治爭議,也可以就政治分歧坦誠地進行對話,這才是兩岸中國人平等協商的具體寫照。江澤民主席多次指出,“在一個中國的前提下,什麼問題都可以談”。1998年10月我對辜振甫先生講的關於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86個字,去年以來錢其琛副總理多次闡述的“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大陸和臺灣同屬於一個中國,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不容分割”,都是“汪辜會談”歷史精神的體現。我念茲在茲的,就是一個中國、平等協商、共議統一。
八年的風風雨雨將兩岸關係送入新的世紀。在經歷了“兩國論”的分裂逆流和臺灣政局重大演變後,“汪辜會談”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能昭示它對兩岸關係發展的啟示意義。當前,兩岸同胞強烈要求穩定和改善兩岸關係,關心兩會何時恢復商談。我們也同臺灣同胞一樣,由衷地希望兩會儘快在1992年共識的基礎上談起來。但是一年多來,臺灣當局新領導人始終不承認一個中國原則,一再否認1992年兩會共識。在此情況下,兩會對話與商談難以在“汪辜會談”的框架內繼續進行。需要指出的是,我們珍視1992年兩會共識,並要求在此基礎上重開談判,維護的是“汪辜會談”的既有協商基礎和豐富成果,沒有對兩會復談提出任何新的、超出“汪辜會談”之外的要求。而臺灣當局一方面表示尊重“汪辜會談”、希望重開對話,另一方面卻以各種藉口否定、歪曲兩會共識。他們實際上是給兩會重開談判提出了一個無理要求,即“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共識不必承認,兩岸商談不必在“大陸和臺灣同屬於一個中國”的框架內進行。這種企圖改變“汪辜會談”和兩會商談基礎的做法,給兩岸重開談判設置了嚴重障礙。這不是什麼“擱置爭議”、尋求和解,而是製造麻煩、製造緊張。以什麼為基礎重開談判的問題,是關係到是維護中國主權與領土完整、還是搞“臺獨”分裂的民族大義問題。我相信臺灣同胞對此是看得很清楚的。
歷史昭示著未來。堅持1992年兩會共識,以恢復兩會協商基礎,才能真正接續“汪辜會談”開創的對話與商談機制,才能在相互尊重、平等協商、實事求是、求同存異的精神下,增強互信,積累共識,使兩岸關係儘早得以改善和發展。臺灣當局如果真有對話的誠意,就應該承認一個中國原則,承認1992年兩會共識,以實際行動為重開兩會對話做出自己的努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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