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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樹備在海協第一屆理事會第六次會議上的會務報告(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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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道涵會長、各位顧問、各位理事:
在全黨、全國人民深入貫徹中國共産黨第十五次代表大會關於加強對臺工作的指示精神、在海峽兩岸同胞為推動跨世紀兩岸關係發展而持續努力的形勢下,海峽兩岸關係協會常務理事會召開第六次理事會議。我受常務理事會和汪道涵會長的委託,對兩年多來海協的工作做一簡要總結,並提出今後一段時期的工作規劃。請審議。
1996年2月海協第一屆理事會第五次會議以來,在反分裂、反“臺獨”鬥爭的基礎上,兩岸關係已整體上重新趨於穩定。兩岸經貿交往、人員往來和各項交流保持了持續發展的態勢,廣大臺灣同胞要求進行兩岸政治談判和直接“三通”的呼聲越來越高。去年7月1日,中國政府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對解決臺灣問題産生率先垂范的作用。9月召開的中國共産黨第十五次代表大會進一步明確了對臺工作的指導思想,提出了世紀之交對臺工作的基本目標和任務,為跨世紀兩岸關係發展開闢了新的前景。
兩年多來,在中央臺辦、國務院臺辦的直接指導下,在香港回歸與十五大召開有利形勢的鼓舞下,海協深入貫徹江總書記八項主張和十五大的對臺工作要求,為推動兩岸關係的改善和發展、增進兩岸同胞的溝通和理解努力開展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一、逐步擴大兩會交流,努力推動兩岸政治談判及其程式性商談,為重新開始兩岸協商創造條件 根據兩岸關係的形勢變化,在當前兩岸接觸與談判中,為保證兩岸關係穩定發展、促進兩岸關係真正改善,應該逐步解決影響兩岸關係的癥結問題,建立兩岸政治對話與商談的溝通管道。正如江澤民總書記多次倡議的,作為第一步,就在一個中國原則下正式結束兩岸敵對狀態進行談判,並簽署協議;在此基礎上,共同承擔義務,維護中國主權與領土完整,並對今後兩岸關係發展作出規劃。這是現階段全面推進兩岸關係發展的關鍵,也是跨世紀兩岸關係穩定發展的基礎。
海協與臺灣海基會的商談暫時停止後,我會積極推動兩岸政治談判進程。早在1996年9月,海協負責人即公開表示,如果得到授權,海協願意在具有適當政治氣氛的情況下,為兩岸政治談判作出程式性安排。黨的十五大召開以來,汪道涵會長及海協負責人多次在不同場合呼籲並敦促海基會與我就政治談判程式性問題進行商談,解決政治談判的議題、代表名義、方式等問題;同時,通過政治談判程式性安排的討論,為重新開始兩會經濟性、事務性商談創造有利的契機。今年2月24日,根據中共中央臺辦、國務院臺辦的授權,我會正式致函海基會,建議儘快協商兩岸政治談判的程式性事宜,並隨之著手安排重開經濟性、事務性議題的商談。
考慮到兩岸政治談判的開始需要一個過程,海協主動採取行動,在兩岸協商重新開始前,進一步擴大兩會交流,加強溝通,並建議可在交流互訪中就政治談判程式性商談非正式交換意見,為政治談判積累共識,創造條件。去年11月6日,我會主動發函邀請海基會副董事長兼秘書長率董監事團來廈門參加研討會並參訪。海基會提出由董事長辜振甫先生率團來訪並會晤汪會長。我會經認真研究並請示有關方面,表示歡迎並正式發出邀請。經過多次函電往來和兩會副秘書長兩度見面交換意見,雙方達成辜先生率海基會董監事團於今年見月14日至19回來上海、北京參訪的一致意見。9月22日至24日,海基會副董事長兼秘書長許惠佑先生先期來京,兩會商定了辜先生來訪的具體細節安排。屆時,江澤民總書記將會見辜先生夫婦;錢其琛副總理會見辜先生一行,陳雲林主任也將與辜先生一行見面;汪道涵會長將在上海接待並與辜先生會面,就雙方共同關心和各自關心的問題自然地、無拘束地交換意見。辜先生來訪,將對擴大兩會交流、改善兩岸關係氣氛産生重要的推動作用。
二、妥善處理兩岸交往中産生的具體問題,努力維護兩岸同胞的正當權益
兩會商談中止後,海協與海基會繼續保持正常的工作聯繫,雙方通過日常函電往來聯繫處理兩岸同胞交往中具體事務性問題的渠道和功能未因兩岸協商的中止受到影響。《兩岸公證書使用查證協議》、《兩岸掛號函件查詢、補償事宜協議》繼續得到有效執行。從1996年1月至今年9月底,兩會互發函電1944封。兩年多來,海峽協助有關方面處理了涉臺突發事件300余起,其中涉及臺灣同胞生命財産損害的刑事案件、交通事故和臺胞違法案件103起;海上漁事糾紛20起;臺灣軍警槍炮擊大陸漁民傷亡30余人,抓扣漁船220余艘,漁民被抓被打1190余人。我會還與海基會個案解決涉及兩岸民事、刑事案件證據的相互協查及遣返事宜50余件。在兩會及有關方面的共同努力下,妥善處理了“3 .10劉善忠劫機案”、“10. 11海上糾紛事件”等一批重大突發事件,促成兩岸遣返部分劫機犯和福建漁民生命財産損失獲得個案賠償。同時,海協還對有關部門與地方妥善處理寇健民等4人從事間諜活動案、臺商王富凈被臺灣黑社會分子殺害案、6名臺胞在甘肅車禍中喪生等事件提供了協助。
今年7月29日,發生了臺胞林滴娟因男友經濟糾紛而被綁架致死的不幸事件,祖國政府和有關方面高度重視,成立案件處理小組,在案發後不到10天時間內迅速偵破案件,將除主犯在內的4名犯罪嫌疑人抓獲,並在家屬配合下妥善處理了包括屍體解剖、遺體運輸等善後事宜。海協即時向海基會通報情況,派出主管副秘書長抵達現場與家屬接觸,協助處理;並協調有關方面為遇害者家屬與親友提供在港轉機和入境便利,協助將遺體順利運回臺灣。
為更好地維護臺商在大陸投資的合法權益,我會在1995年全國人大開展《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執法檢查後,繼續參與有關事宜的研究落實工作。積極推動研究解決吸收臺灣仲裁員、解決處理兩岸經貿糾紛中的法律問題等工作,積極參與“投保法”實施細則的草擬。在“投保法”實施細則制訂過程中,我會多次邀請臺灣工商界及各界人士徵求意見,並就促進兩岸經貿合作、更完備、更系統地保護臺商投資權益進行討論和溝通,深受臺灣同胞特別是工商界的讚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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