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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

  時間:2005-11-16 16:37    來源:     
 
 


     依據在中國河南省舞陽縣新石器遺址發掘出土的16支骨笛的碳14測定,中國音樂的歷史可追溯至70O0-8OOO年之前,而這些骨笛音孔的分佈充分證明中國音樂水準在當時已達到了相當的高度。此外,新石器時代的樂器還有塤、陶鐘、磐、鼓等。  

  猶如世界上眾多民族一樣,在中國文化最初的歷史時期,音樂與舞蹈一直密不可分,共同構成“樂舞”概念,然而,此時的樂舞尚不具明確的社會分工。至夏代,樂舞終於分工成為一種藝術門類而獨立於社會。

  自此,音樂進入了夏、商、周那長達 1300多年漫長而輝煌的“鐘鼓之樂”時期。秦、漢之後至唐朝的1200餘年間,歌舞大曲是中國音樂的主要形式。這一階段的音樂有前後兩個時期的區別:前期的特點以漢族音樂為主要成份;後期由於中外各族音樂的空前交流,在綜合性的基礎上,這一時期的音樂達到一個巔峰。

  中國音樂在隋唐之前,一直處於深宅大院內被帝王與貴族享用。進人隋唐時代,這一現象才有所改變:佛教寺院的廟會成為平民的音樂活動園地;酒樓亦常有詩歌吟唱。尤其至宋代,“勾欄”、“瓦肆”、“戲樓”及“茶館”等地均成為音樂舞蹈藝術演出的場所,並出現了鼓子詞、雜劇、南戲等諸多音樂藝術表演形式。

  宋代以後與“平民音樂“同時得以較大發展的還有“文人音樂”,並以琴樂為主。宋朝以後,琵琶、箏、笛、簽、蕭等樂器得以進一步發展。明、清時期,説唱和戲曲的藝術品種日益成熟並日益豐富,如彈詞、大鼓、牌子曲、崑曲等,構成這一時期音樂藝術極為重要的兩大載體。而發展比較遲緩的樂器到了清代也開始成熟,以胡琴為主的弓弦樂器在為戲曲伴奏及投弦樂、吹管樂的合奏等方面日益顯示出重要作用。

  早在遠古時期,中華民族勤勞智慧的先民們在勞動生活中生發出來的民間歌曲是中國音樂的精華。中國第一部詩歌總集《詩經》便以反映社會歷史內容的廣泛恢宏及典型深刻等特點,堪稱是以歌唱形式揭示周朝民族民間社會的哈世紀史”。而後來漢代的“樂府”在記錄和推廣民歌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唐王朝在對外文化交流,廣泛吸收其周邊民族音樂的背景下,依然保持著中國民歌旺盛的生命力。

  宋代至明、清以來,在原有民歌體裁繼續傳播的基礎上,隨著城鎮商業經濟日益繁盛,號子、田歌、山歌、信天遊、花兒等民間小調體裁也廣泛流傳。綜述中國民歌,具有歷史悠久,蘊藏豐厚;題材豐富,風格多樣;手法簡潔、語言精煉等特點。

  中國民族樂器是中國音樂必不可少的組成,經數千年發展形成了品種眾多,曲目豐繁的態勢,大致可分為合奏與獨奏兩大類。合奏樂器多為鑼鼓、鎖吶、二胡、琵琶、揚琴、三弦、笛、笙、簫等等。獨奏樂器通常以古琴、琵琶、二胡、板胡、笛子、箏等為主。

  東漢時期,佛教傳入中國。由於禮佛儀式的需要,佛教音樂開始與中國本土的音樂形式結合。佛教音樂一般分咏經與歌讚兩部分。梁武帝蕭衍是推動佛教經典與中國音樂文化結合的重要人物;而唐代則是佛教音樂最終與中國化的音樂藝術融為一體的時期。道教,是産生於中國本上的宗教。道教也將音樂做為齋蘸儀式中通神達聖的工具。

  20世紀,東西方文化交匯衝撞,中國音樂藝術掀開了波瀾壯闊的嶄新一頁。蕭有梅、李叔同、沈心工等一批通古曉今、學貫中西的新型音樂家成為新音樂運動的助産士。在抗戰救國的狂飆之中,成千上萬首極具時代精神的音樂作品脫穎而出;除歌曲創作獲得汪洋大海般的收穫之外,交響樂、大合唱、歌劇、鋼琴、小提琴等諸多領域均呈現出歷史性的進展;冼星海、聶耳、賀綠汀、馬思聰、呂驥等一大批音樂家在各自的領域作出了傑出的貢獻。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中國政府在音樂教育、音樂創作等領域中採取百花齊放的方針,鼓勵創作出了一批時代性、藝術性、民族性俱佳的作品:大型舞蹈史詩《東方紅》;電影音樂作品《劉三姐》;歌劇《洪湖赤衛隊》;鋼琴曲《黃河》等等。尤其改革開放以來的20年,中國音樂在與西方等外來民族音樂的交流融匯之中,發生了本世紀東西方音樂文化的又一次大衝撞。這次衝撞對於新時期中國音樂文化建設的影響至深至巨,從音樂創作、表演、音樂教育、音樂理論,乃至音樂出版、音樂市場,幾乎滲透到音樂藝術的一切領域,由此形成了新時期音樂文化建設大發展、大繁榮的光輝景象。  

  “新潮音樂”的強勁崛起和流行音樂的大潮涌動是這一時期中國專業音樂發展中兩個最重要的現象。20年來,中國音樂家和音樂藝術表演團體廣泛參加了各種國際性的音樂交流和比賽活動,許多人獲得了名列前茅的優異成績,他們的足跡遍及世界各地,在將具有優秀傳統的中國音樂文化介紹給世界人民的同時,還將外國優秀的音樂藝術、音樂思潮、音樂理論引進中國。為豐富人民群眾的音樂生活,提高其音樂素養,中國各地還定期舉辦一些大型音樂節:如“上海之春”、“北京合唱節”、“羊城音樂花會”等。另外,群眾業餘音樂表演活動也十分活躍:北京的“五月的鮮花”;上海的“十月歌會”;福建的“學校音樂會”等,均是每年定點定期舉辦的業餘群眾音樂活動。
 
 
 
 
 
(來源:文化部網站)


責任編輯:齊曉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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