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
  
北京 晴 7 ~ -3 ℃ 微風/臺北 多雲 18 ~ 12 ℃ 微風
特別推薦
重要文獻匯集
重要言論
中共中央文獻
全國人大文獻
中央政府文獻
全國政協文獻
中央軍委文獻
外交文獻
國臺辦文獻
其他部委文獻
民主黨派文獻
民間團體文獻
歷史文獻
地方政府文獻
臺灣地區相關文獻
中國政府白皮書
七日回顧
歷史上的今天
大事記
數  據
涉臺常識
中國概況
 
 
 
字號:
我國將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産代表作名錄體系

  時間:2005-11-17 10:10    來源:     
 
 


     新華網北京4月26日電(記者周瑋、顧瑞珍)為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搶救和傳承,展示豐富多彩的民族傳統文化,我國將將實行非物質文化遺産分級保護制度,建立國家級和省、市、縣各級非物質文化遺産代表作名錄體系。

     26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文化部副部長周和平介紹,國家級非物質[被遮罩廣告]
文化遺産代表作名錄由國務院批准頒布;省、市、縣各級非物質文化遺産代表作名錄由同級政府批准頒布,並報上一級政府備案。這是一種呈寶塔形的名錄體系,一般縣級應比較大,往上越來越小,進入國家名錄的是文化遺産更為豐厚的項目。

     據悉,根據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加強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工作的意見》及《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産代表作申報評定暫行辦法》,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産代表作項目的申報程式分為四個步驟:公民、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可向所在行政區域文化行政部門提出非物質文化遺産代表作項目的申請,由受理的文化行政部門逐級上報;省級文化行政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非物質文化遺産代表作申報項目進行匯總,經專家篩選、認定,經同級人民政府核定後,向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提出申報;中央直屬單位可直接向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提出申報;聯席會議辦公室將經審核合格的申報項目材料提交評審委員會;評審委員會根據評審標準與要求進行評審認定,提出推薦項目名單;推薦項目名單經社會公示後,擬定入選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産代表作名錄名單,上報國務院批准頒布。(完)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齊曉靖


 

 
編輯:system    
 
相關新聞
圖片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