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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獻資料

中國民族

時間:2005-11-15 15:29   來源:


  一、中華民族的歷史

  中華民族有著悠久的歷史。從遙遠的古代起,中華各民族人民的祖先就勞動、生息、繁衍在我們祖國的土地上,共同為中華文明和建立統一的多民族國家而貢獻自己的才智。

  祖國廣闊、富饒的土地,是中華各族人民共同開發的。從夏、商、周至秦漢時期,當漢族的先民華夏族開發黃河流域的時候,各少數民族先民也同時開發了周圍的廣大地區。生活在東北的東胡、肅慎、挹婁、夫余、烏桓等民族在東北三省的廣大地區,北部的儼狁、狄、匈奴、鮮卑等民族在今蒙古草原和華北北部以及西北一些地區,西域的龜茲、于闐、鄯善等“城郭國”的各族在今新疆地區,西北部的戎、羌、氐等族在今藏、青地區,南部的苗、濮、武陵蠻、長沙蠻以及東南部的百越等南蠻各族在今長江流域的廣大地區,黎族和高山族的先民分別在海南島和臺灣,越人的一支在今港、澳地區,等等,各民族祖先在各個地區,以他們辛勤的勞動,為統一的多民族國家的建立打下了基礎。

  秦始皇統一中國,建立中央集權制國家(西元前221年),標誌著我國統一的多民族國家歷史的開始。在此後的兩千年曆史發展中,也有一部分少數民族或者在邊疆地區建立政權,或者入主中原,成為統治民族,他們都為我們多民族國家的發展做出了貢獻。如秦代北方的匈奴、西北的西域各族、西部的羌、東北的東胡(鮮卑、烏桓)、夫余等族都建立過自己的政權;魏晉南北朝時期,除兩晉的短暫統一外,漢族和各少數民族曾建立過23個政權,其中匈奴族建立過前趙、北涼、夏3個政權,鮮卑族建立過遼西、代、北周、前燕、後燕、西秦、西燕、南涼、南燕等9個政權,羌族建立過後秦,巴氐族建立過後漢,漢族建立過前涼、冉魏、西涼、後蜀、北燕5個政權;隋唐後,經五代十國到宋、遼、金,我國又一次經歷割據,形成各民族政權對峙的局面,如宋朝先後與契丹族的遼、女真族的金朝對峙等;此後,蒙古族的元朝實現了國家的統一。元、明、清時期,國家的統一和中華民族的凝聚力得到進一步發展。元朝在內地和各少數民族地區實行“行省”制度,密切了中央王朝與少數民族地區的關係;滿族建立的清朝,曾堅決抗擊沙俄、英國等殖民主義在我國東北、新疆、西藏等地的侵略,捍衛了國家的統一。綜觀中國的歷史,雖然政權有分有合,但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始終是歷史發展的主流和基本趨勢。

  1840年鴉片戰爭以後,中國逐漸淪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各族人民遭受帝國主義和封建主義的雙重壓迫和剝削。各族人民掀起了波瀾壯闊的反帝反封建鬥爭,在中華民族的團結奮進史上譜寫了新的篇章:1851年在廣西爆發的太平天國農民革命運動,有壯、瑤、回、苗、蒙古、彝、白、傣、哈尼、傈僳等少數民族人民與漢族人民一起進行鬥爭。其中有不少著名人物就是少數民族,如北王韋昌輝、西王蕭朝貴,以及著名將領林鳳翔、李開芳等都是壯族。鴉片戰爭後,沙俄強佔我黑龍江以北,烏蘇裏江以東和新疆巴爾喀什湖以東、以南的廣大地區,英軍和法軍分別侵略我西藏和西南地區,激起各族人民的奮起反抗。達斡爾、鄂倫春、赫哲、鄂溫克和西北、西南地區的各民族人民積極組織抗戰,英勇抗擊侵略者。反帝反封建的偉大鬥爭,使各民族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實現新的團結和統一。

  在“五四”運動時期,回族的馬駿、郭隆真、劉清揚等分別參加領導天津愛國運動和京津地區學生的聯合會運動以及上海各界聯合會的聯合行動。後來,馬駿、郭隆真等都加人了共産黨。水族的鄧恩銘參加領導了山東濟南的愛國運動,後來他參加了中國共産黨第一次代表大會。在第一次國內革命戰爭時期,蒙古族的多松年、烏蘭夫等加入共産黨,並在蒙古族地區建立了第一個黨支部;白族的張伯簡、徐克家等於20年代加人共産黨,並分別參加省港大罷工、北伐戰爭和廣州起義;壯族的韋拔群建立農民協會,在廣西開展革命鬥爭。第二次國內革命戰爭時期,鄧小平、張雲逸等到廣西開展革命工作,並與韋拔群于1929年領導發動“百色起義”,成立了工農紅軍第七軍和第八軍;在新疆,黨領導各族人民組織“新疆民眾反帝聯合會”,進行反帝鬥爭;紅軍長征期間,沿途各族人民群眾為紅軍帶路、傳遞情報、買糧運糧,還積極參加紅軍。在抗日戰爭時期,朝鮮族人民先後有十幾萬人參加抗日戰鬥。蒙古族人民與兄弟民族一道共同建立伊克昭盟和大青山抗日遊擊根據地。冀中馬本齋領導的回民支隊,曾讓日本侵略者聞風喪膽。解放戰爭時期,蒙古族人民與兄弟民族一道,于1947年創立了內蒙古自治區。1947年5月至1950年8月間,內蒙古騎兵殲滅國民黨軍隊2萬多人。1944年,新疆各族人民發動著名的“三區革命”。各地少數民族的革命鬥爭,沉重打擊了國民黨統治者,有力地支援了解放戰爭。

  經過歷史的風風雨雨,各族人民終於在中國共産黨的領導下創建了偉大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民族開始了新的歷史進程。

  二、56個民族的認定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之前,歷代統治階級推行民族歧視和民族壓迫政策,以至後來把許多歷史上早已公認的民族都説成是漢族的宗支,致使許多少數民族隱瞞、更改了自己的族稱,中國的民族成份一直處於模糊不清的狀態。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黨和國家實行民族平等政策,保障少數民族當家做主的權利,激發了少數民族的民族意識,長期被壓迫的許多少數民族紛紛公開他們的民族成份,提出自己的族名。到1953年,匯總登記的民族名稱有400多個。為了使我國各少數民族真正實現民族平等,充分享受民族平等和民族區域自治的權利,充分發揮各族人民的積極性、主動性,使他們的經濟文化迅速發展,有必要在全國範圍內進行民族識別。

  我國的民族識別工作,大體可劃分為幾個階段。

  第一階段:從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至1954年。經過深入細緻的實地考察和科學研究,這一階段首先認定了(包括歷來公認的)蒙古、回、藏、滿、維吾爾、苗、彝、壯、布依、朝鮮、侗、瑤、白、哈尼、哈薩克、傣、黎、傈僳、佤、拉祜、高山、水、東鄉、納西、景頗、柯爾克孜、土、羌、撒拉、錫伯、塔吉克、烏孜別克、俄羅斯、鄂溫克、鄂倫春、保安、裕固、塔塔爾等38個少數民族。

  第二階段:從1954年至1964年全國第二次人口普查。在第一階段取得的經驗和成果的基礎上,進一步把民族識別工作引向深入。本階段,對上次全國人口普查登記的所剩族體名稱(183個)進行逐一研究,新確定了15個少數民族,即土家、畬、達斡爾、赫哲、仫佬、布朗、仡佬、阿昌、普米、怒、崩龍(後改名為德昂)、獨龍、京、毛難(後改名為毛南)、門巴;同時,將普查中自報的74個族體分別歸併到53個少數民族中。

  第三階段:從1965年至1982年第三次全國人口普查。在這一階段中,1965年認定了西藏珞瑜地區的珞巴族,1979年認定了雲南基諾山的基諾族。至此,使我國民族大家庭的成員增加到56個。

  第四階段:從1982年第三次全國人口普查至今。在本階段,民族識別工作除繼續為一小部分族體的認定進行調查研究外,主要進行民族成份的恢復、更改和對某些族體進行歸併工作。據統計,自1982年以來,全國恢復、更改民族成份的人數在1200萬人以上。

  我國民族識別工作的順利進行,解決了民族工作中一個艱巨而複雜的問題,為黨和國家制定民族政策提供了科學依據。

  三、少數民族人口分佈

  據2000年全國人口普查公報的統計,祖國大陸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口總數為126583萬人,其中漢族115940萬人.佔全國人口的91.59%,少數民族10643萬人,佔全國人口的8.41%。與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相比,漢族人口增加了11692萬人,增長了11.22.%,少數民族人口增加了1523萬人,增長了16.70%。漢族人口占總人口的比重由91.99%下降為91.59%,各少數民族人口的比重由8.01%上升為8.41%。

  根據2000年全國人口普查的結果(下同),在55個少數民族中,人口在百萬以上的有18個民族,他們是:蒙古、回、藏、維吾爾、苗、彝、壯、布依、朝鮮、滿、侗、瑤、白、土家、哈尼、哈薩克、傣、黎等族。其中壯族人口最多,為1600多萬人。人口在百萬人以下10萬人以上的有15個民族,他們是:傈僳、佤、畬、拉祜、水、東鄉、納西、景頗、柯爾克孜、土、達斡爾、仫佬、羌、仡佬、錫伯等族。人口在10萬人以下1萬人以上的有15個少數民族,他們是:布朗、撒拉、毛南、阿昌、普米、塔吉克、怒、烏孜別克、俄羅斯、鄂溫克、德昂、保安、裕固、京、基諾等族。人口在1萬人以下的有7個民族,他們是門巴、鄂倫春、獨龍、塔塔爾、赫哲、高山、珞巴(按實地普查區域的人數計算)等民族。另外,還有未被確定的民族成份的人口,共73.4萬多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由於民族壓迫制度的廢除,生産發展、生活改善、醫療保健事業得到很大的改善;同時國家對少數民族在計劃生育上的要求也比漢族較寬鬆,因而從根本上扭轉了過去少數民族人口下降的趨勢,出現了人口興旺、民族繁榮的景象。1990年—2000年間,土家、高山、羌、毛南、保安、東鄉等13個民族人口年均增長率都在2.00%以上,其中高山族和羌族分別高達4.31%和4.26%。蒙古、藏、維吾爾等8個百萬人口以上的民族,人口年均增長率也在1.40%—2.00%之間,高於全國總人口年均增長率0.91%的水準。隨著少數民族人口增長速度的加快,少數民族佔全國總人口的比重也相應提高。在1964—1982年、1982—1990年和1990年—2000年間,少數民族人口占全國總人口的比重由5.8%分別提高到6.7%、8.01%和8.41%。

  儘管少數民族人口在全國總人口中的比重不到10%,但分佈卻十分廣泛,少數民族自治地方面積佔全國的60%以上。由於歷史和地理等方面的原因,少數民族地區的人口密度與內地沿海漢族地區比較,差距懸殊。例如,少數民族聚居的西藏自治區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僅1.8人。總的來説,我國少數民族人口的分佈有兩個特點:

  第一,小聚居和大雜居。少數民族人口主要集中在西南、西北和東北各省、自治區。內蒙古、新疆、西藏、廣西、寧夏5個自治區和30個自治州、120個自治縣(旗)、l,200多個民族鄉是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但在這些地區又都雜居著不少漢族,其比例也相當高。如在內蒙古、廣西、寧夏三個自治區中,漢族人口都超過了少數民族人口,在新疆,漢族人口占40%強。同樣,在各漢族地區也雜居著許多少數民族。近20年來,少數民族雜、散居人口增長快,民族雜散居的縣市越來越多。

  第二,分佈範圍廣,但主要集中于西部及邊疆地區。2000年人口普查數據表明,各民族平均分佈在30個省區,有29個民族分佈在全國所有的省區中。全國擁有56個民族的省區有11個,佔全國31個省區的35.5%。儘管少數民族分佈範圍很廣,但其人口仍主要集中在西部及邊疆地區。2000年人口普查顯示,廣西、雲南、貴州、新疆4個省區的少數民族人口之和佔全國少數民族人口的一半以上,再加上遼寧、湖南、內蒙古、四川、河北、湖北、西藏、吉林、青海、甘肅、重慶和寧夏,以上16個省區的少數民族人口占全國少數民族人口的91.32%。我國陸地邊境線全長2萬多公里,絕大部分是少數民族地區。

  四、中華民族的未來

  在跨人新世紀的時候,我們展望中華民族的未來,中華各民族的發展將會呈現新的特點:

  第一,各民族在祖國大家庭中將取得更快的發展。隨著時代的發展,廣大民族地區將進一步融入全國的發展大潮之中,民族地區將進一步對外開放,廣大少數民族將以嶄新的面貌走向市場、走向全國、走向世界。同時,隨著綜合國力的不斷增強,國家對民族地區的投入和支援將不斷增加,將進一步推動民族地區的發展和各民族的共同繁榮。

  第二,中華各民族之間的交流將日益增多,民族間的雜居現象將更為普遍。隨著各民族之間聯繫、交往日益頻繁,規模日益擴大,各民族之間人口流動數量也將日益增多,從而引起在民族分佈特點上的變化:一是人口的雙向流動,即內地人口因工作、經商等需要流向民族地區,同樣,邊遠地區的少數民族也將更多地流向內地特別是沿海發達地區;少數民族人口城市化進程將加快,使少數民族人口從原來的聚居區不斷向全國各個城市擴散,這些少數民族仍將保持自己的民族特點、傳統文化和生活習俗。

  第三,各民族的共同性將日益增多,但民族特點將長期存在。社會主義階段是各民族共同發展繁榮的時期。平等、團結、互助的社會主義民族關係,為各民族的互助、合作提供I了良好的條件。在長期的共同生活中,在相互學習、交流中,各民族問的共同因素在不斷增多。在社會主義時期,各民族之間的共同性愈來愈多,但並不會因此失去民族的特點。民族之間在擴大交往的時候,各民族將繼續保持著本民族特徵。民族特點、民族差異將繼續存在。各民族帶著自身的特點和中華民族的共性進入了新世紀。


(來源:國家民委網站)


責任編輯:齊曉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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