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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獻資料

人口增長與計劃生育

時間:2005-11-15 15:28   來源:


人口增長

  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時,全國總人口為54167萬人。由於社會安定、生産發展、醫療衛生條件改善,以及對控制人口增長的重要性認識不足和缺乏經驗,致使人口迅速增長,到1969年已達80671萬人。面對嚴重的人口問題,從二十世紀七十年代開始,中國實行計劃生育,控制人口增長,使人口出生率逐年下降,到2003年,已下降至12.41‰。目前,中國已基本實現了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長的人口再生産類型的轉變。

  按照2001年3月九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批准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個五年計劃綱要》的要求,第十個五年計劃期間(2001—2005年),中國人口年平均自然增長率不超過9‰,2005年全國人口控制在13.3億以內。到2010年,中國人口將控制在14億以內。 

計劃生育

  中國把計劃生育作為一項基本國策推行。中國實行的計劃生育,採取國家指導與群眾自願結合的辦法。國家指導表現在:中央和地方政府制定控制人口增長、提高人口素質、改善人口結構的政策法規和宏觀人口發展計劃,併為所有夫婦提供生殖保健、避孕節育、優生優育等方面的諮詢、指導和技術服務。群眾自願是指在國家有關政策和法規的指導下,育齡夫婦根據個人年齡、健康、工作以及家庭經濟狀況,負責任地、有計劃地安排懷孕和生育,並選擇適宜的避孕節育方法。

  中國現行計劃生育政策的主要內容是:提倡晚婚晚育,少生優生;提倡一對夫婦生育一個孩子。在農村地區,確有困難的夫婦間隔幾年以後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在少數民族地區,根據各個民族自己的意願和該民族的人口、資源、經濟、文化和習俗等具體情況有著不同的規定:一般可以生育兩個孩子,有的地方可以生育三個孩子,對人口過少的少數民族則不限制生育子女的數量。

  中國自實行計劃生育政策以來,晚婚晚育、少生優生正在逐漸成為一種社會風尚。計劃生育還使中國婦女擺脫了婚後頻繁生育和繁重的家庭負擔,母嬰健康水準得以提高。



(來源:中國網)


責任編輯:齊曉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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