狀況
全國城市空氣品質總體上有所好轉,監測的340個城市中,142個城市達到國家環境空氣品質二級標準(居住區標準),佔41.7%,比上年增加7.9個百分點;空氣品質為三級的城市有107個,佔31.5%,比上年減少3.5個百分點;劣于三級標準的城市有91個,佔26.8%,比上年減少4.4個百分點。
城市顆粒物濃度分級比例(%)
空氣品質達到二級標準城市的居住人口占統計城市人口總數的36.4%,比上年增加10.3個百分點。
城市環境空氣品質狀況對比(%)
大城市空氣污染重於中小城市,100萬以上人口的城市中,空氣品質達標城市比例低。
空氣中主要污染物 影響城市空氣品質的主要污染物仍是顆粒物,54.4%的城市顆粒物濃度超過二級標準;空氣品質劣三級的城市中80%的城市顆粒物超過三級標準。顆粒物污染較重的城市主要分佈在西北、華北、中原和四川東部。
與上年相比,顆粒物濃度達到二級標準的城市比例增加9.1個百分點,超過三級的城市比例減少8.6個百分點。
25.6%的城市二氧化硫超過二級標準。與上年相比,二氧化硫年均濃度超過三級標準的城市比例增加3.6個百分點。二氧化硫污染較重的城市主要在山西、河北、河南、湖南、內蒙古、陜西、甘肅、貴州、四川和重慶等地區。
所有統計城市二氧化氮年均濃度均達到二級標準,但北京、廣州等城市二氧化氮濃度相對較高。
城市二氧化硫濃度分級比例(%)
一般居住區空氣品質標準 (二級標準年均值) |
0.6mg/m3 |
重點城市空氣品質 113個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城市中,37個城市空氣品質達到二級標準,40個城市空氣品質為三級,36個城市空氣品質劣于三級,分別佔32.7%、35.4%和31.9%。
47個全國環境保護重點城市中,24個城市空氣品質達到二級標準,16個城市空氣品質為三級,7個城市空氣品質劣于三級,分別佔51.1%、34.0%和14.9%。與上年比較,達標城市數增加6個,劣于三級城市數減少4個。
重點城市空氣品質分級
空氣品質級別 |
113個大氣污染 防治重點城市 |
47個環境保護 重點城市 |
|
“兩控區”二氧化硫污染狀況 監測的340個城市中,有64個城市位於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區,二氧化硫濃度達到二級標準的城市佔39.1%;超過三級的城市比例佔35.9%,比上年增加7.8個百分點。有116個城市位於酸雨控制區,二氧化硫濃度達到二級標準的城市佔75.0%,比上年減少4.5個百分點;超過三級的城市比例比上年增加2.7個百分點。“兩控區”二氧化硫污染有所加重。
酸雨狀況 487個市(縣)的降水監測結果顯示,2003年降水年均pH值範圍為3.67(江西省萍鄉市)~8.40(甘肅省嘉峪關市)。出現酸雨的城市265個,佔上報城市數的54.4%;年均pH值小于和等於5.6的城市182個,佔上報城市數的37.4%;酸雨頻率大於40%的城市138個,佔28.4%。
與上年相比,出現酸雨的城市比例增加4.1個百分點;降水年均pH值小于和等於5.6的城市比例上升了4.7個百分點,其中降水年均pH值小于4.5的城市比例增加2.8個百分點;酸雨頻率超過40%的城市比例上升了7.2個百分點,酸雨污染較上年加重。
“兩控區”二氧化硫污染狀況
二級城市比例,% (SO2點0.06mg/m3) |
40.6 |
39.1 |
79.5 |
75.0 |
三級城市比例,% (0.06mg/m3 td> |
31.3 |
25.0 |
13.7 |
14.7 |
劣三級城市比例,% (SO2>0.10mg/m3) |
28.1 |
35.9 |
6.8 |
10.3 |
酸雨分佈範圍基本穩定,2003年降水年均pH值小于5.6的城市主要分佈在華東、華南、華中和西南地區。華中酸雨區和西南酸雨區污染比較嚴重,年均pH值小于或等於5.6的城市比例均超過50%。湖南、江西分別是華中和華東酸雨區酸雨污染最嚴重的區域,西南酸雨區的貴州省酸雨污染較重。浙江省是華東酸雨區污染最嚴重的區域。北方城市中,寧夏石嘴山、陜西省渭南和商洛、遼寧的丹東、阜新、鐵嶺和吉林的圖們降水年均pH值小于5.6。
酸雨控制區 酸雨控制區106個城市中,降水年均pH值範圍為3.67(江西省萍鄉)~7.30(雲南省開遠市),出現酸雨的城市95個,佔89.6%。酸雨頻率超過40%的城市比例為53.7%,比上年上升了6.9個百分點。湖南省懷化和吉首,浙江省溫州和江西省撫州4個城市酸雨頻率超過95%,其中撫州酸雨頻率達到100%。年均pH值小于或等於5.6的城市有75個,佔70.8%,比上年減少1.8個百分點;降水pH值小于5.0的城市比例為48.1%,增加5個百分點。江西省萍鄉、四川省宜賓和湖南省吉首的年均pH值低於4.0。
酸控制區內酸雨污染範圍基本穩定,但污染嚴重的區域進一步加重。
廢氣中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2003年,全國廢氣中二氧化硫排放總量2158.7萬噸。其中工業來源的排放量1791.4萬噸,生活來源的367.3萬噸。煙塵排放總量1048.7萬噸。其中工業煙塵排放量846.2萬噸,生活煙塵排放量202.5萬噸。工業粉塵排放總量1021萬噸。
措施與行動
燃煤電廠二氧化硫污染防治 經國務院批准,國家環保總局與國家發改委聯合印發《關於加強燃煤電廠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完成了河南、山西、山東、上海、天津、柳州等地的二氧化硫排污交易試點工作。
強化機動車污染防治 國家環保總局繼續對新生産機動車實施型式核準,開始對重型汽車的國家第二階段排放標準型式核準,對機動車和發動機生産企業開展生産一致性抽查。開展了在用機動車污染排放定期檢測工作。
全國近年廢氣中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單位:萬噸)
項目年 度
|
二氧化硫排放量
|
煙塵排放量
|
工業粉塵排放量
|
合計
|
工業
|
生活
|
合計
|
工業
|
生活
|
1999年
|
1857.5
|
1460.1
|
397.4
|
1159
|
953.4
|
205.6
|
1175.3
|
2000年
|
1995.1
|
1612.5
|
382.6
|
1165.4
|
953.3
|
212.1
|
1092
|
2001年
|
1947.8
|
1566.6
|
381.2
|
1069.8
|
851.9
|
217.9
|
990.6
|
2002年
|
1926.6
|
1562
|
364.6
|
1012.7
|
804.2
|
208.5
|
941
|
2003年
|
2158.7
|
1791.4
|
367.3
|
1048.7
|
846.2
|
202.5
|
1021
|
年度增減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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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14.7
|
0.6
|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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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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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8.5
|
北京市空氣品質改善 北京市提前完成第九階段大氣污染防治任務,空氣品質由劣三級改善為三級,日空氣環境品質二級和好于二級的天數達到60%的目標順利實現。
(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年鑒)
責任編輯:齊曉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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