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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中國的國防》(2006.12.29)

  時間:2006-12-31 09:41    來源:     
 
 

 

 

2006年中國的國防

中華人民共和國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
二○○六年十二月北京

    

  目 錄

  前 言

  一、安全形勢

  二、國防政策

  三、國防領導管理體制

  四、人民解放軍

  五、人民武裝警察部隊

  六、國防動員和後備力量

  七、邊防海防

  八、國防科技工業

  九、國防經費

  十、國際安全合作

    

  前 言

  維護世界和平,促進共同發展,謀求合作共贏,是各國人民的共同願望,也是不可抗拒的當今時代潮流。中國高舉和平、發展、合作的旗幟,堅持走和平發展道路,與世界各國一道,共同致力於建設一個持久和平、共同繁榮的和諧世界。

  中國與世界從未像今天這樣緊密相連。中國政府把中國人民的根本利益與各國人民的共同利益結合起來,堅持奉行防禦性的國防政策。中國的國防服從和服務於國家發展戰略和安全戰略,旨在維護國家安全統一,確保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中國永遠是維護世界和平、安全、穩定的堅定力量。

  中國在經濟不斷發展的基礎上推進國防和軍隊現代化,是適應世界新軍事變革發展趨勢、維護國家安全和發展利益的需要。中國不會與任何國家進行軍備競賽,不會對任何國家構成軍事威脅。新世紀新階段,中國把科學發展觀作為國防和軍隊建設的重要指導方針,積極推進中國特色軍事變革,努力實現國防和軍隊建設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一、安全形勢

  和平與發展仍然是當今時代的主題。國際安全形勢總體穩定的基本態勢進一步發展,但不穩定不確定因素也在增多,新挑戰新威脅不斷出現。

  世界和平與安全面臨的機遇大於挑戰。世界格局處於向多極化過渡的重要時期,國際戰略力量對比嚴重失衡的局面有望改善。各主要力量既相互牽制和競爭,又相互協調、彼此借重和務實合作。一些發展中大國和區域集團實力增強,發展中國家整體力量上升。經濟全球化趨勢深入發展,科技進步突飛猛進,國際分工體系深刻變動,全球和區域經濟合作生機勃勃,國家間相互依存的利益關係逐步加深。傳統安全領域的對話不斷增多,非傳統安全領域的合作深入發展。各國更加重視通過國際協調合作和多邊機制解決發展和安全問題。聯合國在國際事務中的地位和作用得到維護和加強。世界大戰和大國全面對抗在較長時期內可以避免。

  國際社會面臨的安全威脅日趨綜合化、多樣化和複雜化,天下仍不太平。國際政治、經濟、安全矛盾以及地緣、民族和宗教等矛盾錯綜複雜,霸權主義和強權政治仍是影響國際安全的重要因素,非傳統安全威脅更加突出,局部戰亂時起時伏,一些地區熱點短期內難以消解。經濟全球化的影響從經濟領域向政治、安全和社會領域擴展,世界經濟發展不平衡,南北差距繼續擴大,能源資源、金融、資訊和運輸通道等方面的安全問題上升。國際恐怖勢力依然猖獗,重大恐怖事件不斷發生。自然災害、嚴重疫病、環境惡化、國際犯罪等跨國性問題危害越來越大。

  世界新軍事變革向縱深發展,以資訊化為主要特徵的軍事競爭加劇,軍事力量對比失衡的局面沒有明顯改變。一些發達國家加大軍事投入,加快研發高新武器裝備,搶佔新的軍事制高點。許多發展中國家也在更新武器裝備,加強軍隊現代化建設。防止大規模殺傷性武器擴散形勢嚴峻複雜,國際防擴散機制面臨重大挑戰。少數國家強化軍事同盟、在國際事務中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脅的做法有新的發展,不利於國際安全形勢的改善。

  亞太地區安全形勢保持基本穩定。區域經濟發展呈現前所未有的良好態勢,平等、多元、開放、互利的地區合作局面正在形成,多邊安全對話與合作逐步深化。上海合作組織進入務實發展的新階段,為開創建立新型國家關係模式作出了貢獻。東盟穩步推進共同體建設,推進與域外國家自由貿易區談判。以東盟與中日韓(10+3)為主渠道的東亞合作已成為內容日益豐富、機制不斷完善的合作體系,在促進地區和平、穩定、繁榮方面繼續發揮重要作用。東亞峰會為東亞合作提供了新的平臺。南亞區域合作取得重要進展,印巴關係相對緩和。

  亞太地區安全中的複雜因素繼續增多。戰略力量和大國關係開始新的調整,熱點問題有新的變化。美國加快調整軍事部署,增強在亞太地區的軍事能力。美日強化軍事同盟,推進軍事一體化。日本謀求修改和平憲法和行使集體自衛權,軍事外向化趨勢明顯。朝鮮試射導彈,進行核子試驗,朝鮮半島和東北亞局勢更趨複雜嚴峻。伊拉克、阿富汗局勢仍然動蕩,中東形勢更加複雜。解決伊朗核問題進程曲折。領土和海洋權益爭端、民族和宗教糾紛仍影響著國家間的互信與合作。恐怖主義、分裂主義、極端主義威脅依然嚴峻。一些國家經濟社會發展進入轉型期,內部矛盾趨於上升。

  中國的安全環境總體有利。中國致力於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經濟發展、政治穩定、民族團結、社會進步的局面得到鞏固,綜合國力顯著提升,國際地位和國際影響提高。中國與主要大國的務實合作繼續發展,與周邊國家的睦鄰友好不斷推進,與廣大發展中國家的全面交往深入發展,與各國互利共贏的格局逐步形成。中國政府採取一系列改善和發展臺灣海峽兩岸關係的重大措施,推動兩岸關係形勢朝著和平穩定方向發展。

  但是,中國的安全仍面臨不容忽視的挑戰。國內和國際因素關聯性增強,傳統和非傳統安全因素相互交織,維護國家安全的難度加大。反對和遏制“臺獨”分裂勢力及其活動的鬥爭複雜嚴峻。臺灣當局實行激進“臺獨”路線,加緊通過推動所謂“憲政改造”謀求“臺灣法理獨立”,對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臺海及亞太地區的和平穩定構成嚴重威脅。美國多次重申堅持一個中國政策、遵守中美三個聯合公報、反對“臺獨”的立場,但是美國繼續向臺灣出售先進軍事裝備,並與臺灣加強軍事聯繫和往來。少數國家炒作“中國威脅論”,加強對中國的戰略防範與牽制。周邊複雜而敏感的歷史和現實問題,仍對中國的安全環境産生影響。

  中國堅持走和平發展道路,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妥善應對紛繁複雜的國際安全形勢。中國依據發展與安全相統一的安全戰略思想,對內努力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對外積極推動建設和諧世界,謀求國家綜合安全和世界持久和平;統籌發展與安全、內部安全與外部安全、傳統安全與非傳統安全,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維護國家發展利益,維護國家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努力構建互利共贏的合作關係,促進與其他國家的共同安全。分頁符圖標,請勿在代碼中對其進行修改,否則可能會造成錯誤而不能使用!


  二、國防政策

  中國奉行防禦性的國防政策。中國的國防,是維護國家安全統一,確保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的重要保障。建立強大鞏固的國防是中國現代化建設的戰略任務。

  依據國家總體規劃,國防和軍隊現代化建設實行三步走的發展戰略,在2010年前打下堅實基礎,2020年前後有一個較大的發展,到21世紀中葉基本實現建設資訊化軍隊、打贏資訊化戰爭的戰略目標。

  新世紀新階段中國的國防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維護國家安全統一,保障國家發展利益。防備和抵抗侵略,確保國家領海、領空和邊境不受侵犯。反對和遏制“臺獨”分裂勢力及其活動,防範和打擊一切形式的恐怖主義、分裂主義和極端主義。人民解放軍堅決履行新世紀新階段的歷史使命,為中國共産黨鞏固執政地位提供重要的力量保證,為維護國家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提供堅強的安全保障,為維護國家利益提供有力的戰略支撐,為維護世界和平與促進共同發展發揮重要作用,不斷提高應對多種安全威脅、完成多樣化軍事任務的能力,確保能夠在各種複雜形勢下有效應對危機、維護和平,遏制戰爭、打贏戰爭。

  ——實現國防和軍隊建設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堅持國防建設與經濟建設協調發展的方針,把國防和軍隊現代化建設融入經濟社會發展體系之中,使國防和軍隊現代化進程與國家現代化進程相一致。全面加強軍隊的革命化現代化正規化建設,科學統籌中國特色軍事變革與軍事鬥爭準備、機械化建設與資訊化建設、諸軍兵種作戰力量建設、當前建設與長遠發展、主要戰略方向建設與其他戰略方向建設。深化體制編制和政策制度調整改革,注重解決體制機制上制約軍隊發展的深層次矛盾和問題,著力推進軍事組織體制創新和軍事管理創新,提高軍隊現代化建設的效益。

  ——加強以資訊化為主要標誌的軍隊品質建設。堅持以機械化為基礎,以資訊化為主導,推進資訊化機械化複合發展,實現軍隊火力、突擊力、機動能力、防護能力和資訊能力整體提高。實施科技強軍戰略,依靠科技進步加快戰鬥力生成模式的轉變。提高武器裝備和國防科技的自主創新能力,力爭在一些基礎性、前沿性、戰略性技術領域取得重大突破。加緊構建適應資訊化戰爭需要的聯合作戰指揮體制、訓練體制和保障體制,加強諸軍兵種的綜合整合建設。實施人才戰略工程,培養大批適應軍隊資訊化建設、勝任資訊化條件下作戰任務的高素質新型軍事人才。提高訓練的科技含量,創新訓練內容、方式和手段。

  ——貫徹積極防禦的軍事戰略方針。立足於打贏資訊化條件下的局部戰爭,著眼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的需要,做好軍事鬥爭準備。創新發展人民戰爭的戰略思想,堅持軍事鬥爭與政治、經濟、外交、文化、法律等各領域的鬥爭密切配合,綜合運用各種手段和策略,主動預防、化解危機,遏制衝突和戰爭的爆發。逐步建立集中統一、結構合理、反應迅速、權威高效的現代國防動員體系。以聯合作戰為基本作戰形式,發揮諸軍兵種作戰優長。陸軍逐步推進由區域防衛型向全域機動型轉變,提高空地一體、遠端機動、快速突擊和特種作戰能力。海軍逐步增大近海防禦的戰略縱深,提高海上綜合作戰能力和核反擊能力。空軍加快由國土防空型向攻防兼備型轉變,提高空中打擊、防空反導、預警偵察和戰略投送能力。第二炮兵逐步完善核常兼備的力量體系,提高資訊化條件下的戰略威懾和常規打擊能力。

  ——堅持自衛防禦的核戰略。中國的核戰略貫徹國家的核政策和軍事戰略,根本目標是遏制他國對中國使用或威脅使用核武器。中國始終奉行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不首先使用核武器的政策,無條件地承諾不對無核武器國家和無核武器區使用或威脅使用核武器,主張全面禁止和徹底銷毀核武器。中國堅持自衛反擊和有限發展的原則,著眼于建設一支滿足國家安全需要的精幹有效的核力量,確保核武器的安全性、可靠性,保持核力量的戰略威懾作用。中國的核力量由中央軍事委員會直接指揮。中國發展核力量是極為克制的,過去沒有、將來也不會與任何國家進行核軍備競賽。

  ——營造有利於國家和平發展的安全環境。按照和平共處五項原則開展對外軍事交往,發展不結盟、不對抗、不針對第三方的軍事合作關係。參與國際安全合作,加強與主要大國和周邊國家的戰略協作和磋商,開展雙邊或多邊聯合軍事演習,推動建立公平、有效的集體安全機制和軍事互信機制,共同防止衝突和戰爭。支援按照公正、合理、全面、均衡的原則,實現有效裁軍和軍備控制,反對核擴散,推進國際核裁軍進程。遵守聯合國憲章的宗旨和原則,履行國際義務,參加聯合國維和行動、國際反恐合作和救災行動,為維護世界和地區和平穩定發揮積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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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國防領導管理體制

  中國根據憲法、國防法及其他有關法律,建立和完善國防領導管理體制。國家對國防活動實行統一的領導。中國的武裝力量受中國共産黨領導。黨的中央軍事委員會和國家的中央軍事委員會,組成人員和對軍隊的領導職能完全一致。中央軍委實行主席負責制。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舉國家中央軍委主席,根據中央軍委主席的提名,決定中央軍委其他組成人員的人選;決定戰爭和和平的問題,並行使憲法規定的國防方面的其他職權。全國人大常委會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決定戰爭狀態的宣佈,決定全國總動員或者局部動員,並行使憲法規定的國防方面的其他職權。國家主席根據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決定,宣佈戰爭狀態,發佈動員令,並行使憲法規定的國防方面的其他職權。

  國務院領導和管理國防建設事業,編制國防建設發展規劃和計劃,制定國防建設方面的方針、政策和行政法規,管理國防經費和國防資産,領導和管理國防科研生産,領導和管理國民經濟動員工作和人民武裝動員、人民防空、國防交通等方面的有關工作,領導和管理擁軍優屬和退役軍人安置工作,領導國防教育工作,與中央軍委共同領導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民兵的建設和徵兵、預備役工作以及邊防、海防、空防的管理工作,並行使法律規定的與國防建設事業有關的其他職權。國務院設有國防部以及其他與國防建設事業有關的部門。

  中央軍委領導和統一指揮全國武裝力量,決定軍事戰略和武裝力量的作戰方針,領導和管理人民解放軍的建設,向全國人大或者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議案,制定軍事法規,發佈決定和命令,決定人民解放軍的體制和編制,任免、培訓、考核和獎懲武裝力量成員,批准武器裝備體制和發展規劃、計劃,並行使法律規定的其他職權。

  人民解放軍總參謀部、總政治部、總後勤部、總裝備部,是中央軍委的軍事、政治、後勤、裝備工作機關。總參謀部組織領導全國武裝力量軍事建設和組織指揮全國武裝力量軍事行動,設有作戰、情報、通信、軍訓和兵種、軍務、動員、電子對抗、陸軍航空兵、外事等部門,主要職權是提出軍事建設和軍事鬥爭重大問題的建議,組織實施戰略指揮,擬制軍事工作規劃和法規,組織領導戰備工作、軍事訓練和動員工作等。總政治部負責管理全軍黨的工作,組織進行政治工作,設有組織、幹部、宣傳、保衛、紀律檢查、群眾工作等部門,主要職責是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憲法、法律在軍隊的貫徹執行,制定政治工作方針政策,擬制政治工作法規,部署、檢查和指導全軍政治工作等。總後勤部主管全軍後勤工作,設有財務、軍需物資油料、衛生、軍事交通運輸、基建營房、審計等部門,主要職責是擬制後勤建設規劃和法規,部署後勤力量、組織後勤動員、實施後勤支援,負責軍費的申請、分配和預決算,以及物資採購保障等。總裝備部主管全軍裝備工作,設有綜合計劃、軍兵種裝備、陸軍裝備科研訂購、通用裝備保障、電子資訊基礎等部門,主要職責是擬制裝備發展戰略、規劃計劃和政策法規,組織裝備科研、試驗、採購、戰勤和維修保障工作,掌管全軍裝備建設經費等。

  陸軍未設獨立的領導機關,由四總部行使領導機關職能,各軍區直接領導所屬陸軍部隊。陸軍機動作戰部隊共有18個集團軍。海軍、空軍和第二炮兵領導各自部隊的軍事、政治、後勤、裝備工作,參與聯合作戰指揮,領導機關均設有司令部、政治部、後勤部、裝備部。海軍組織指揮本部隊獨立的或以海軍為主的海上作戰行動,下轄北海、東海、南海3個艦隊。艦隊下轄艦艇支隊和航空兵師等。空軍組織指揮本部隊獨立的空中作戰、首都防空作戰和以空軍為主的空中作戰行動,下轄瀋陽、北京、蘭州、濟南、南京、廣州、成都7個軍區空軍。軍區空軍下轄航空兵師、地空導彈師(旅、團)、高炮旅(團)、雷達旅(團)以及其他保障部隊,在重要方向和重點目標區設有軍級或師級指揮所。第二炮兵組織指揮本部隊實施戰略導彈的核反擊和常規導彈的作戰行動,下轄導彈基地、訓練基地和相關保障部隊等。

  軍區(戰區)是根據國家行政區劃、地理位置和戰略戰役方向、作戰任務等設置的軍事組織,是中央軍委派出的戰區聯合作戰指揮機構,領導所屬部隊的軍事、政治、後勤和裝備工作,設有司令部、政治部、聯勤部、裝備部。主要負責制定戰區部隊戰備、作戰及後備力量建設的規劃計劃,組織指揮戰區內諸軍兵種聯合作戰、實施聯勤保障等。人民解放軍現設有瀋陽、北京、蘭州、濟南、南京、廣州、成都7個軍區,下轄陸軍集團軍、兵種部隊、後勤保障部隊和省軍區(衛戍區、警備區)。

  省軍區(衛戍區、警備區)是人民解放軍在省級行政區域設立的一級組織,隸屬於軍區,同時是省(直轄市、自治區)黨委的軍事工作部門和政府的兵役工作機構,受軍區和同級地方黨委、政府的雙重領導,設有司令部、政治部、後勤部等領導機關。領導所屬部隊的軍事、政治、後勤和裝備工作,負責全區後備力量建設、平時兵員徵集和戰時兵員動員等。

  軍分區(警備區)是人民解放軍在地區(地區級市、自治州、盟)設立的一級組織,隸屬於省軍區,同時是地區(地區級市、自治州、盟)黨委的軍事工作部門和政府的兵役工作機構,受省軍區和同級地方黨委、政府的雙重領導,設有司令部、政治部、後勤部等領導機關。主要負責民兵、預備役部隊的軍事訓練、政治工作和裝備管理,組織實施戰時動員,進行兵役登記和兵員徵集等。邊防軍分區還負責邊防部隊的軍事、政治、後勤和裝備工作,以及邊防勤務、會談會晤和邊境的管理、維護、控制等。

  人民武裝部是人民解放軍在縣(旗、縣級市、市轄區)設立的一級組織,隸屬於軍分區,同時是縣(旗、縣級市、市轄區)黨委的軍事工作部門和政府的兵役工作機構,受軍分區和同級地方黨委、政府的雙重領導,一般設軍事科、政工科、後勤科等部門。主要負責後備力量建設和戰備工作、兵役和動員工作,指揮民兵作戰等。國家在鄉(鎮)、街道設立的基層人民武裝部,屬非現役機構,配備專職人民武裝幹部,接受同級地方黨委、政府和上級軍事機關的雙重領導。

  此外,地方各級人大和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大常委會在本行政區域內,保證有關國防方面的法律法規的遵守和執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規定的許可權,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徵兵、民兵、預備役、國防教育、國民經濟動員、人民防空、國防交通、國防設施保護、退出現役的軍人的安置和擁軍優屬等工作。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駐地軍事機關根據需要召開軍地聯席會議,協調解決本行政區域內有關國防事務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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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人民解放軍  

  人民解放軍著眼有效履行新世紀新階段歷史使命,加快推進中國特色軍事變革,全面提高資訊化條件下的防衛作戰能力。

  完成裁軍20萬

  中國于1985年、1997年和2003年,分別宣佈裁減軍隊員額100萬、50萬和20萬。2005年底,中國完成裁軍20萬任務,軍隊規模現保持230萬人。人民解放軍朝著規模適度、結構合理、機構精幹、指揮靈便、戰鬥力強的目標邁出了新的步伐。

  壓縮軍隊規模。陸軍部隊是精簡重點,共減少編制員額13萬餘人。軍區機關和直屬單位、省軍區系統,裁減6萬餘人。通過調整,海軍、空軍和第二炮兵佔全軍總員額的比例提高了3.8%,陸軍部隊的比例下降了1.5%。

  精簡機關、直屬單位和院校。團以上機關部門共減少3000余個,團以上機關直屬單位減少400余個。農副業生産機構、文體單位、駐鐵路車站軍代表處、物資機構等有較大壓縮。全軍共減少院校15所、訓練機構31個。

  優化軍兵種內部編成。陸軍撤銷部分集團軍及師、團,增加實行軍-旅-營體制集團軍的數量,組建了一批高新技術裝備部隊。海軍、空軍撤銷部分艦艇大隊和航空兵師、團、場站,組建了一些技術含量較高的水面艦艇、航空兵、地空導彈部隊。預備役部隊減少部分步兵師,增加了兵種師(旅)的數量。

  改革領導指揮體制。通過調整總部有關部門的職能和聯合作戰指揮功能,完善了總部領導指揮體制。海軍撤銷航空兵部機關,基地改為保障基地。空軍撤銷軍(基地)機關,組建區域性指揮所。調整後,海軍、空軍作戰部隊分別由艦隊、軍區空軍直接領導。

  深化聯勤保障體制改革。擴大以軍區為基礎的聯勤保障範圍,減少重復設置的保障機構。除總部和海軍、空軍、第二炮兵保留專用倉庫和總醫院外,其他後方倉庫和醫院、療養院均劃歸聯勤系統統一整合。全軍共減少8個聯勤分部(辦事處)、94座後方倉庫、47所醫院和療養院。

  改善官兵比例。全軍共精簡幹部17萬人。減少軍職以上領導幹部崗位150余個,近7萬幹部崗位改由士官擔任,2萬餘個文職幹部崗位改為非現役的文職人員崗位。

  軍兵種建設

  陸軍加速現役主戰裝備更新換代和資訊化改造,建設精幹合成、靈敏多能的新型陸戰力量。優先發展陸軍航空兵、輕型機械化部隊和資訊對抗部隊。裝甲兵在陸軍合成作戰部隊中的比例進一步提高。炮兵、防空兵陸續列裝新型火炮、野戰防空導彈、偵察預警雷達、火控系統、情報指揮系統等裝備,地空導彈與高射炮比例得到優化。工程兵與主戰兵種配套發展,伴隨保障和精確保障能力不斷提高。防化兵初步建立與聯合作戰相適應的核化生防護體系,快速遂行核化生防護、核化生應急救援和反核化生恐怖能力明顯增強。通信兵加強通用資訊傳輸平臺、處理平臺和指揮控制系統、頻譜管理系統建設,提高通信和資訊保障能力。

  陸軍航空兵始建於1986年,實行總部、戰區、一線作戰集群三級管理體制,主要裝備有武裝直升機、運輸直升機和勤務直升機,擔負空中火力突擊、機降作戰、地面兵力和物資的空中輸送及戰場勤務保障等任務。陸軍航空兵重點加強快速投送、精確打擊、遠端突擊和保障能力建設。

  海軍著眼于建設一支多兵種合成的、具有核常雙重作戰手段的現代化海上作戰力量,把資訊化作為海軍現代化建設的發展方向和戰略重點,突出發展海上資訊系統,加強新一代武器裝備建設。完善海戰場建設,重點搞好新型裝備的各項配套設施建設和作戰支援保障建設。加強適應資訊化條件下作戰需要的海上機動兵力建設,增強近海海域的整體作戰能力、聯合作戰能力和海上綜合保障能力。改革創新訓練內容和組訓方式,深化海上一體化聯合作戰訓練。加強海軍作戰理論研究,探索現代條件下海上人民戰爭的戰略戰術。

  空軍著眼于建設一支攻防兼備的資訊化空中作戰力量,減少作戰飛機總量,重點發展新型戰鬥機、防空反導武器,加強指揮控制系統建設。突出訓練的針對性和對抗性,加大不同兵種、機種合同戰術訓練,積極穩妥地組織新機改裝和新武器裝備使用訓練。空軍飛行員訓練實行飛行院校、訓練基地、作戰部隊三級體制,分為基礎教育、初級飛行、高級飛行、作戰飛機改裝飛行、戰術飛行五個階段。航空兵部隊主要進行空戰、對地攻擊和聯合作戰等訓練,飛行員保持與擔負任務要求相適應的訓練飛行時間。

  第二炮兵著眼于建設一支精幹有效、核常兼備的戰略力量,加快提升武器裝備系統資訊化水準,建設靈敏高效的作戰指揮控制系統,提高陸基戰略核反擊能力和常規導彈精確打擊能力。完善戰場體系和後勤、裝備配套建設,增強綜合保障效益。深化訓練改革,加強整合訓練,運用科技成果提高訓練品質。強化導彈核武器安全管控機制,健全相關法規制度和技術防範措施,完善核事故處置應急手段。第二炮兵裝備有多種型號的地地戰略導彈和戰役戰術導彈。

  軍事訓練

  人民解放軍堅持把軍事訓練作為和平時期提高戰鬥力的基本途徑和重要的治軍方式、管理方式,積極推進機械化條件下軍事訓練向資訊化條件下軍事訓練轉變。2006年6月,總參謀部召開全軍軍事訓練會議,對新世紀新階段軍事訓練創新發展進行全面部署,要求全軍從實戰需要出發從難從嚴訓練,不斷深化科技練兵,持續推進軍事訓練改革,把軍事訓練提高到一個新水準。

  按照打贏資訊化條件下局部戰爭的要求,全面嚴格訓練部隊。抓好技術戰術基礎訓練、合同戰術訓練和戰略戰役訓練,堅持逐級訓練、逐級合成、逐級形成戰鬥力。紮實開展實兵實裝實彈訓練和對抗性訓練,在近似實戰環境下訓練部隊。堅持科技興訓,運用現代化訓練方法和手段,發展基地化、模擬化、網路化訓練,不斷增大軍事訓練科技含量,著力提高軍事訓練的品質和效果。

  著眼提高諸軍兵種一體化聯合作戰能力,大力加強聯合訓練。突出聯合戰役指揮員和指揮機關訓練,強化諸軍兵種部隊聯合實兵演練,注重各種支援力量綜合保障訓練,切實增強戰略戰役指揮員及領率機關組織指揮能力和諸軍兵種聯合作戰能力。瞄準未來資訊化戰場,把握未來一體化聯合作戰發展趨勢,開展一體化訓練創新實踐,積極探索作戰單元內部整合、作戰要素系統整合、作戰體系綜合整合訓練的路子。

  堅持按綱施訓,強化軍事訓練全過程全要素的科學管理。探索和建立資訊化條件下的訓練組織管理模式,強化依法管理,推行目標管理,加強精確管理,保持正規的訓練秩序。優化訓練程式,嚴格品質評估,建立健全適應資訊化作戰要求的訓練標準體系,以首長機關和單位整體訓練為重點,採取實兵檢驗性演習的形式,運用部隊演習評估系統等手段,全面檢驗和評估部隊的訓練水準和實戰能力。

  政治工作

  人民解放軍政治工作的基本任務是:服務於國家的改革開放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的大局,服務於中國特色軍事變革和軍隊的革命化現代化正規化建設,從政治上、思想上、組織上保證黨絕對領導下的人民軍隊的性質,保證以培養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軍人為目標的軍隊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保證軍隊內部的團結和軍政軍民團結,保證軍隊戰鬥力的提高和各項任務的完成。

  在長期革命戰爭和現代化建設實踐中,人民解放軍形成了優良的民主傳統,建立起一整套軍隊內部民主制度。旅、團級單位軍人代表會議,是健全和發展軍隊民主生活、保障軍人正確行使民主權利和參與部隊管理的一項民主制度。軍人代表會議的主要任務是審議本單位首長的工作報告,監督本單位對條令條例和上級命令指示的貫徹執行,反映軍人的意見和要求,監督部隊的經濟生活。旅、團級單位在同級部隊黨的委員會領導和政治機關指導下每年召開一次軍人代表會議,會議代表從現役軍人、軍隊在編職工中通過自下而上的民主選舉産生。軍人委員會是連隊及與其相當的基層單位實行政治民主、經濟民主、軍事民主,保障軍人行使民主權利,開展群眾性活動的組織,在黨支部或基層黨的委員會領導下和軍政首長的指導下進行工作。

  人民解放軍通過推進政治工作的創新發展,促進官兵素質的全面提高。全軍開展軍隊歷史使命教育、理想信念教育、戰鬥精神教育和社會主義榮辱觀教育,強化使命意識,堅定革命理想,培養戰鬥作風,分清榮辱界限,激發練兵熱情。組織心理訓練和心理戰研究,建立以政工系統和醫療系統相結合的心理教育、疏導和衛生服務工作機制。軍委、總部制定一系列加強基層建設的政策制度,團以上領導機關普遍建立抓基層工作協調機制,各部隊認真落實《軍隊基層建設綱要》,涌現出一大批先進基層單位和優秀士兵。

  後勤保障

  人民解放軍著眼提高後勤保障效益,加強管理,推進改革,全面建設現代後勤。

  提高後勤管理水準。加強後勤法規和標準制度建設,探索建立集供應、消耗、管理于一體的標準化體系。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個五年計劃時期(2001—2005年,以下簡稱“十五”),對全軍後勤標準制度進行了全面清理,新增和修訂標準制度200多件,制定後勤法規240多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時期(2006—2010年,以下簡稱“十一五”),重點抓好後勤供應標準化建設,建立供應保障標準動態調整機制。加強後勤業務管理,全面規範軍事經濟秩序。嚴格審計監督,維護財經紀律。

  改善官兵物質生活條件。全軍基本實行分餐制,部分建制營集中辦夥。從2005年1月1日起,大幅提高士兵伙食費標準,官兵飲食保障正由溫飽型向營養型轉變。從2006年7月1日起,較大幅度提高了軍人工資。全軍士兵和空軍官兵換發新式常服,軍兵種部隊換發部分新型特種工作服,部分駐西藏、新疆部隊配發新型高原防寒服。

  穩步推進後勤改革。堅持聯勤機關三軍合編、保障實體統管共用、供應保障統一組織的原則,在濟南戰區進行大聯勤改革試點,向三軍一體化後勤保障體制的目標邁出重要一步。全面推開資金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建立以財務單一賬戶為基礎、以集中支付為主要形式的資金結算保障模式。軍隊醫療保障制度改革順利進行,軍人醫療得到重點保障,70%以上的軍隊職工納入社會醫療保險體系。住房制度改革取得進展,初步形成軍隊保障與社會保障、公寓住房與自有住房、實物供應與貨幣分配相結合的軍隊人員住房保障體系。

  2004年10月,總參謀部、總政治部、總後勤部聯合下發《關於進一步推進軍以下部隊物資採購改革的通知》。軍隊現已基本建立總部、大單位、部隊後勤三級物資採購管理體制和集中採購模式。“十五”時期,全軍集中採購物資總金額達450億元人民幣,節約資金31.5億元人民幣,平均節支率為7%。

  武器裝備

  人民解放軍堅持以國家經濟發展和科技進步為依託,堅持自力更生為主,加快推進武器裝備現代化建設。

  科學籌劃武器裝備長遠發展。依據新時期軍事戰略方針和軍隊建設發展規劃綱要,正確處理裝備建設需要和經費可能的關係,按照三軍一體、聯合作戰和體系建設、綜合整合的要求,研究論證武器裝備發展戰略,編制武器裝備建設規劃綱要和武器裝備建設“十一五”規劃,科學確定武器裝備未來發展方向、目標和重點。

  增強武器裝備自主創新能力。加強應用基礎研究和國防關鍵技術研究,做好技術成果轉化應用工作,提高原始創新、整合創新和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能力。健全國防科技和武器裝備創新機制,為高新技術武器裝備自主式、跨越式、可持續發展提供保障。

  完善和優化武器裝備體系。優先安排技術性能先進可靠、作戰效能顯著的新型裝備建設。加強綜合電子資訊系統建設,抓好各類武器系統和支援保障系統的綜合整合,促進資訊共用和融合。加大冗余裝備退役報廢力度,有重點、有選擇、分步驟地實施裝備改型和現役裝備資訊化改造,挖掘現有裝備潛力。加強裝備配套建設,實現部隊裝備體系配套、武器系統配套和裝備保障配套。

  提高裝備綜合保障能力。嚴格裝備管理,開展裝備管理科學化、制度化、經常化考評活動,保持和提高現有裝備的完好率、在航率。建立完善軍民一體化裝備保障機制,開發和推廣應用高新維修技術成果,增強裝備維護保養、應急搶救搶修和遠端技術支援能力。加強裝備保障力量建設,強化裝備保障訓練,搞好接裝培訓,培養高素質裝備人才,推進部隊裝備成建製成系統形成作戰能力和保障能力。

  積極推進裝備採購制度改革。2005年12月,中央軍委批准下發了《關於深化裝備採購制度改革若干問題的意見》。近兩年來,總裝備部加強了裝備採購方式的審定,逐步擴大了競爭性採購範圍,競爭性採購經費比例由10%提升到20%。強化同類型裝備全軍集中採購管理,制定法規、標準,大幅度增加集中採購的數量和品種,節約的經費佔計劃經費的8%,取得了很好的經濟效益。

  軍事法制

  “十五”時期,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和中央軍委按照規定的職權制定和修訂軍事法律法規99件,各總部、軍區、海軍、空軍、第二炮兵制定和修訂軍事規章近900件。2006年,中央軍委開始實施“十一五”立法規劃,將用五年時間基本形成覆蓋全面、結構合理、內部協調、科學嚴謹的軍事法規體系。

  結合軍事審判機關履行軍隊內部民事審判職能,軍事檢察機關開始試行軍內民事檢察制度,依法對軍內民事審判活動進行監督。根據國家檢察機關實行人民監督員制度的有關規定,軍事檢察機關開始試行軍人監督員制度,加強對查辦職務犯罪工作的外部監督。按照國家訴訟法律制度要求,建立新的軍人陪審員制度,規範了軍人陪審員遴選條件和履行職責方式。為保持和國家司法制度統一,實行軍事法官、軍事檢察官三等十一級的專業等級制度,使軍事司法隊伍更加專業化。

  近年來,在陸軍集團軍、師、旅三級部隊編設軍隊律師基礎上,第二炮兵旅級以上部隊也開始編設軍隊律師。在總裝備部和海軍設置國防專利、海事等專業性法律顧問處。軍隊律師在支援軍隊首長和機關依法決策、擔任刑事訴訟被告人的辯護人、代理民事案件維護軍隊單位和軍人合法權益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院校教育

  人民解放軍院校教育實行中央軍委統一領導下的總部和軍區(軍兵種)兩級管理體制。四總部負責全軍院校的宏觀指導,總參謀部組織全軍院校教育工作。軍隊院校建設的發展目標是:建立和完善以崗位任職教育院校為主體、崗位任職教育和生長軍官學歷教育相對分離、軍事特色鮮明的新型院校體系,加快軍隊院校教育由生長軍官學歷教育為主向崗位任職教育為主轉型。軍隊院校現有67所,分為兩大類型:軍官學歷教育院校,承擔預提軍官本科學歷教育和軍官研究生教育任務;崗位任職教育院校,分為初級、中級、高級任職教育院校和士官學校,主要承擔現職軍官和士官任職培訓及輪訓任務,部分院校還承擔軍事學研究生教育任務。同時,逐步提高依託普通高等教育培養軍隊幹部比例,全國已有112所高等院校承擔了國防生培養任務。

  堅持突出重點、協調發展,提高軍隊院校整體辦學水準。全面啟動“十一五”軍隊院校重點建設工程,繼續重點建設一批對建設資訊化軍隊、打贏資訊化戰爭意義重大的院校和學科專業領域點。展開新一輪教學改革,完善各級各類人才培養目標模型,制定新的軍事人才培養方案和課程標準。加強軍事訓練資訊網建設,推進虛擬實驗室、數字圖書館和數字校園建設。開展遠端教學、網路教學和網路訓練。繼續推進軍隊研究生教育由培養學術型人才為主向培養應用型人才為主轉變,由注重數量規模增長向注重提高教育品質效益轉變,由相對封閉培養模式向開放多元培養模式轉變。目前,全軍共有博士學位授權單位41個、碩士學位授權單位60個。

  幹部政策制度

  2005年,人民解放軍開始對幹部考評選拔任用制度進行改革。研究建立指揮軍官考核評價體系,實行考核與考試相結合選拔作戰部隊副團職領導幹部,完善後備幹部制度,建立選拔培養優秀年輕幹部的長效機制。2006年3月,經中央軍委批准,四總部聯合頒布《中國人民解放軍專業技術人才獎勵規定》,設立軍隊專業技術人才獎和獎勵性津貼。

  2005年6月,國務院、中央軍委頒布《中國人民解放軍文職人員條例》,決定在軍隊實行文職人員制度,將部隊部分保障崗位改由非現役人員擔任,把有限的現役幹部員額用於指揮作戰崗位。條例對文職人員的性質地位、聘用工作的主要環節以及軍地相關政策的銜接等作了具體規定。2006年,組織實施了首批文職人員聘用工作。

  國家對軍隊轉業幹部實行計劃分配和自主擇業相結合的方式安置。國務院設立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機構,負責全國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相應的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的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總政治部統一管理全軍幹部轉業工作,軍隊團級以上黨委和政治機關負責本單位幹部轉業工作。省軍區(衛戍區、警備區)負責全軍轉業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幹部的移交。2005年,國家和軍隊開始深化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調整改革。

  擁政愛民

  人民解放軍高度重視以擁護政府、熱愛人民為主要內容的群眾工作。四總部和各軍區、軍兵種政治機關設有群眾工作部門,軍、師(旅)、團級政治機關編有群眾工作軍官,負責軍隊與政府的聯繫和協調。各部隊廣泛開展擁政愛民教育,參加國家經濟建設、搶險救災和社會公益事業。

  兩年來,陸軍、海軍、空軍工程部隊參加交通、水電、通信、能源基礎設施重點工程430多項。全軍各部隊支援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建立農村扶貧聯繫點19000多個,援建節水灌溉、人畜飲水、道路、水電等小型公共工程48000多個,近80萬人直接受益;幫助新建擴建中小學211所,使14.2萬失學兒童重返校園。駐西部地區部隊參加防護林帶和小流域治理等生態工程建設,植樹2.1億株,種草1300多萬平方米。軍隊醫療衛生系統與西部地區400多所縣、鄉醫院建立幫扶協作關係,培訓業務骨幹,義務巡診治病,贈送醫療設備和藥品。全軍和武警部隊參加各種搶險救災行動2800余次,出動官兵34萬餘人次,動用車輛機械4萬餘臺次,出動飛機(含直升機)2000余架次,轉移疏散群眾340余萬人,挽回經濟損失數十億元人民幣。2006年底,各部隊向災區、貧困地區一次性捐款2.3億元人民幣,捐棉衣被93萬多件(套)。

  2005年6月,國務院、中央軍委頒布《軍隊參加搶險救災條例》,對軍隊參加搶險救災的主要任務、與地方人民政府的工作協調關係、動用軍隊的許可權和程式、軍地聯合指揮、平時救災準備和經費物資保障等作了明確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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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人民武裝警察部隊

  武警部隊以保衛國家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保障人民群眾安居樂業為根本職能,努力建設成為一支政治可靠的威武之師、文明之師。

  體制編制

  武警部隊是中國武裝力量的組成部分,屬於國務院編制序列,由國務院、中央軍委雙重領導。國務院主要負責武警部隊日常任務賦予、規模和編制定額、指揮、業務建設、經費物資保障,通過有關職能部門組織實施對武警部隊的領導。武警部隊的經費在國家財政支出中單列。中央軍委主要負責武警部隊的組織編制、幹部管理、指揮、訓練、政治工作,通過四總部組織實施對武警部隊的領導。在執行公安任務和相關業務建設方面,武警總部接受公安部的領導和指揮,總隊及其以下武警部隊,接受同級公安部門的領導。武警部隊總員額現為66萬人。

  武警部隊主要由內衛部隊和警種部隊組成;公安邊防、消防、警衛部隊列入武警序列。武警總部是武警部隊的領導指揮機關,下設司令部、政治部、後勤部,負責領導管理武警內衛和警種部隊,指導列入武警部隊序列的其他部隊。武警部隊設司令員、第一政治委員(公安部長兼)、政治委員各一名,設副司令員、副政治委員若干名。武警內衛部隊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總隊和武裝警察師組成。在中國各級行政區劃內,省級設武警總隊,地區級設武警支隊,縣級設武警中隊。武裝警察師下轄團、營、連,分佈在若干省、自治區和直轄市內。武警警種部隊由黃金、森林、水電、交通部隊組成,分別設有指揮部,為該部隊的領導指揮機關。武警總部下轄直屬學院,總隊和警種部隊指揮部下轄初級指揮院校。

  基本任務

  武警部隊平時主要擔負執勤、處置突發事件、反恐怖、參加和支援國家經濟建設等任務,戰時配合人民解放軍進行防衛作戰。

  武警部隊每天有26萬餘人輪流執勤。近年來,武警部隊將人員防範、設施防範、技術防範緊密結合起來,有效提高執勤品質和安全系數。平均每年制止侵害警衛目標、制止在押犯罪嫌疑人和犯罪分子逃跑事件上百起,組織重大臨時勤務數千起,配合有關部門保證了國際、國內重要會議和大型活動的安全。武警部隊正確把握和貫徹處置突發事件的方針和原則,講究處置策略和方法,有力維護了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維護了社會穩定和國家法律的尊嚴。反恐怖部(分)隊貫徹國家反恐怖方針和原則,加強戰備訓練,參與並成功處置各類爆炸和劫持人質事件。各部隊還積極參加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協助公安機關抓捕犯罪嫌疑人,打擊帶有黑社會性質的犯罪團夥。

  黃金部隊在十多個省區完成38個地質勘查項目,為國家探明一批具有重要價值的黃金礦産資源。森林部隊兩年來撲滅森林、草原火災552起,為保護國家自然資源作出了貢獻。水電部隊參與承建青藏鐵路、西氣東輸、南水北調、大型水電站等21個國家重點工程項目的建設。交通部隊負責新藏、川藏公路管護,承建的國家高等級公路、特長隧道和橋梁建設等項目,合格率達100%。兩年來,武警部隊共出動官兵22.4萬餘人次,參加各類搶險救災2320余次,搶救和轉移受災群眾25萬餘人。

  部隊建設

  武警部隊堅持科技強警、人才興警、從嚴治警,不斷增強遂行各項任務的能力。依託國家資訊基礎設施,初步建立起武警總部至基層中隊的三級綜合資訊網路系統,推進了指揮控制實時化、勤務管理可視化、教育訓練網路化和機關辦公自動化建設。研發和購置部隊遂行任務急需的武器裝備,初步實現裝備系統配套。建立和完善符合武警特點的幹部和士官選拔、培養和使用機制,著力培養複合型人才。突出開展針對性訓練,提高執勤、處置突發事件、反恐怖能力。參加國家“長城-2003”和“長城2號”反恐演習、上海合作組織“聯合-2003”演習,組織“衛士04”和“衛士06”處置大規模突發事件演習。堅持依法從嚴治警,強調領導依法決策、機關依法管理、官兵依法辦事,正規化建設水準明顯提高。

  建立健全以自我保障為主、依託社會保障和軍隊支援保障為輔的後勤保障體系,提高綜合保障效能。著眼應對緊急、突然、複雜情況,初步建立起總部-總隊(師)-支隊(團)三級應急保障體系。推行後勤管理標準化、制度化和資訊化,統一規範各類設施設置、工作程式、運作機制和管理要求。推進住房、大宗物資和工程採購、醫療保障改革,基本實現飲食服務、營房管理、被裝籌措等後勤保障社會化。

  近年來,武警部隊與30多個國家的武裝警察、憲兵、內衛部隊、治安部隊等同類部隊開展友好交往,互通業務建設情況,進行反恐訓練合作。先後抽調醫務人員參加中國國際救援隊,執行伊朗地震救援、印度洋海嘯救援、巴基斯坦地震救援和印度尼西亞地震救援等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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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國防動員和後備力量

  中國著眼現代戰爭特點和國家安全需要,加強國防動員和後備力量建設,提高平戰轉換、快速動員、持續保障和綜合防護能力。

  武裝力量動員

  中國的武裝力量動員包括兵員動員、武器裝備動員和後勤物資動員等。人民解放軍動員的主要任務,是根據作戰預案擬制戰時部隊動員計劃及保障計劃,做好現役部隊預編滿員和預備役部隊建設的落實工作,國家發佈動員令後按戰時體制編制擴編和組建部隊等。武警部隊動員的主要任務,是根據戰時可能擔負的任務擬制動員計劃及保障計劃,做好平時預編滿員和調整、擴編或重組部隊的落實工作,國家發佈動員令後根據賦予的任務調整建制或組、擴建部隊等。民兵動員的主要任務,是根據戰時兵員動員的需要和參戰支前預案,收攏集結人員、調整充實組織、發放武器裝備、開展臨戰訓練和落實相關保障。

  總參謀部根據國務院、中央軍委的指示,在總政治部、總後勤部、總裝備部以及國家機關有關部門的協助下,組織開展武裝力量動員工作。各軍兵種負責本軍兵種武裝力量動員。軍區、省軍區系統和地方各級黨委、政府負責後備力量動員。

  中國通過保持精幹的常備軍、完善預備役制度、組建預備役部隊、劃分兵員補充區、儲存武器裝備和軍需物資以及組織軍民聯合動員演練等措施,有效保證了武裝力量動員的順利實施,使武裝力量在常備力量精簡的情況下仍具有遏制和消除各類安全危機的能力。近年來,中國加快民兵、預備役部隊體制編制調整改革,加大地方相關高技術人員和諸軍(兵)種後備兵員的儲備,國防後備力量建設整體品質水準有新的提高。

  國民經濟動員

  國民經濟動員的基本政策是:根據國家發展戰略,依託國民經濟實力發展國民經濟動員,把國防經濟建設寓于國家的經濟發展之中;發揮國民經濟動員在國家經濟建設與國防常備能力之間的橋梁紐帶作用,在國家經濟結構調整中統籌考慮軍需民用、平戰銜接,使平時的國防經濟保持在合理的水準上;加強高新科學技術和軍民兩用技術的開發利用,注重高科技産品的動員和高技術儲備,從整體上提高國民經濟動員基礎的科技水準;按照平時服務、急時應急、戰時應戰的功能定位,構建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應戰、應急結合的國民經濟動員體制、機制、法制;堅持全民自衛原則,提高適應資訊化條件下防衛作戰需要的國民經濟動員能力。國民經濟動員的主要目標是,建成比較完善的應付戰爭兼顧應對突發事件雙重功能的國民經濟動員體系,形成與國民經濟有機融合的國民經濟動員基礎,能夠從經濟上保障和應付局部戰爭及突發事件的需要。

  隨著國民經濟的快速發展,國民經濟動員能力不斷提高。在資訊通訊、公路、鐵路、橋梁、隧道、機場、港口、碼頭和城市重大基礎設施的建設中更加注重兼顧國防要求,加大平戰結合力度。加強應戰應急相結合的國民經濟動員機制建設,建立了平戰兼顧的國民經濟動員預案體系。在機械、兵器、航空、航太、船舶、化工等領域建立國民經濟動員中心,優化了國民經濟動員能力建設的結構和佈局。基本完成國民經濟動員潛力調查,初步建成國家和部分省市國民經濟動員管理資訊系統。各級國民經濟動員機構作為國家應急力量的組成部分,建立了國民經濟動員機構與突發事件應急管理機構之間的聯繫機制,參與處置突發公共事件應急保障,積極為公共安全建設服務。

  人民防空

  人民防空與要地防空、野戰防空共同構成中國三位一體的國土防空體系。新時期的人民防空,戰時擔負保護人民生命財産安全和國家經濟建設成果任務,平時擔負防災救災和處置突發公共事件任務。人民防空經費由國家和社會共同負擔。國家頒布了人民防空法,各級人民政府制定完善了相配套的人民防空法規及規章。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將人民防空建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近年來,人民防空戰備水準、城市整體防護能力和應付突發公共事件能力明顯提升。初步建立起省、市、縣三級互聯互通的指揮通信和警報通信專用網,健全了城市防空預警報知網路,重點城市的警報音響覆蓋率達到85%以上,多數人民防空重點城市建成人民防空指揮所。各大中城市組建了搶險搶修、醫療救護、消防、治安、防化防疫、通信、運輸等防護救援隊伍,組織短期脫産集訓及重大災害事故應急救援演練,對人民群眾進行人民防空知識教育和技能培訓,將人民防空教育列入學校教學計劃和教學大綱,一些廠礦、企業和社區還組建了民防志願者隊伍。

  民兵建設

  民兵工作在國務院、中央軍委統一領導下,實行地方黨委、政府和軍事系統的雙重領導。民兵建設以人民戰爭思想為指導,堅持勞武結合、平戰結合。

  目前,民兵工作重心正在從農村向城市和交通沿線轉移,編組單位從國有企業向民營企業、傳統行業向高科技行業拓展,組織結構從以步兵為主向以專業技術隊伍為主調整。高炮、地炮、導彈、通信、工兵、防化、偵察、資訊等專業技術分隊比例進一步提高,海軍、空軍、第二炮兵民兵分隊建設得到加強,初步形成以專業技術分隊、對口專業分隊為主體,以防空部(分)隊、軍兵種分隊、應急分隊為重點的民兵組織建設新格局。

  國家加大民兵武器裝備建設投入,重點加強防空和應急維穩裝備建設,淘汰、報廢一批老舊武器。各地深化民兵訓練改革,實行省軍區、軍分區、縣(市、區)人武部和基層人武部四級組訓體制,與現役部隊進行掛鉤訓練和聯訓聯演,民兵的快速動員和遂行任務能力明顯提高。

  預備役部隊建設

  預備役部隊是人民解放軍的組成部分,是國防後備力量建設的重點。平時按照規定進行訓練,必要時可以依法協助維護社會秩序,戰時根據國家動員令成建制轉服現役。

  近年來,預備役部隊在保持現有規模的基礎上,適度減少陸軍預備役部隊數量,擴大海軍、空軍、第二炮兵預備役部隊建設規模,擴大專業技術預備役部隊的建設比例,擴大後勤和裝備保障預備役部隊的建設數量,圓滿完成“十五”時期軍兵種預備役部隊組建任務。全軍預備役部隊絕大多數的師、旅、團建有訓練基地、裝備倉庫和必要的辦公、生活用房,接通了通信光纜。預備役部隊堅持把軍事訓練作為中心任務,嚴格按綱施訓,確保訓練任務落實,促進預備役部隊軍事訓練由單兵、分隊訓練向首長機關、技術骨幹、部隊合成、實兵演習更高層次的訓練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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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邊防海防

  中國堅持統籌規劃、陸海並重、以防為主、防管一體的原則,致力於建設統一、高效、穩固和資訊化的邊海防。

  邊海防體制

  邊海防工作由國務院、中央軍委統一領導,實行軍地分工負責的邊海防管理體制。國家邊海防委員會由國務院和軍隊的有關部門組成,在國務院和中央軍委領導下,負責指導協調全國的邊海防工作。各軍區和沿邊沿海省、地、縣三級都成立了邊海防委員會,負責指導協調轄區內的邊海防工作。

  人民解放軍是邊海防防衛的主要力量。人民解放軍邊防部隊設邊防團、營、連,海防部隊設海防師、旅、團、營、連。2003年,隨著中朝邊境和中緬邊境雲南段的防衛工作由公安邊防部隊移交人民解放軍邊防部隊,國家統一了陸地邊境的防衛管理模式。公安邊防部隊擔負國家賦予的邊海防安全保衛和維護社會治安秩序等任務,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設邊防總隊,在邊境沿海地區設邊防支隊、大隊、邊防派出所、邊境檢查站,在國家對外開放口岸設邊防檢查站,在海上部署海警部隊。改革開放以來,國家健全了公安、海關、檢驗檢疫、海監、漁政、海事、環保等邊海防執法機構,組建和充實了公安邊防部隊和海事、緝私、漁政、海監總隊等邊海防執法力量。

  邊海防建設

  中國陸續頒布了國防法以及領海及毗連區法、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法等法律法規,按照國際法和國際慣例完善邊海防政策規定,做到依法管邊、依法管海。中國不斷加強邊海防建設,提高邊海防防衛和管理控制能力,建設一支現代化的軍警民聯防聯管的邊海防隊伍。近十多年來,國家投資20多億元人民幣進行邊防基礎設施建設,修建了2萬餘公里的邊防巡邏路、6000余公里的邊境鐵絲網和近600套邊境監控設施。從2004年起,啟動海防基礎設施建設,安排在沿海地區修建執勤碼頭、監控站、監控中心和部分輔助設施。

  中國始終堅持睦鄰友好政策,與鄰為善、以鄰為伴,主張與有關國家通過平等協商,公平合理地解決邊界和海域劃界問題。中國已與緬甸等12個鄰國簽訂陸地邊界條約或協定,解決了歷史遺留的邊界問題,並正在同印度、不丹談判解決邊界問題。自1996年起,與韓國和日本相繼啟動雙邊海洋法磋商機制,主要就海域劃界和海上合作問題交換意見。2004年,與越南簽訂的《中越北部灣劃界協定》正式生效。

  中國積極發展與鄰國的邊海防合作,與有關國家加強不同領域和級別的邊海防交往,妥善處理邊海防涉外事務。2005年,與越南簽署《中越海軍北部灣聯合巡邏協議》,與菲律賓、印度尼西亞分別簽署《海事合作諒解備忘錄》、《海上合作諒解備忘錄》。2006年7月,中國和印度重新開放連接中國西藏和印度錫金地區的乃堆拉山口邊貿通道。中國邊海防部隊嚴格執行國際法和與周邊鄰國簽署的協議、協定,建立健全與鄰國的會談會晤機制,開展執法和反恐合作,共同維護邊境地區和相關海域的穩定與安寧。

  邊疆地區穩定

  邊疆的穩定和發展,是邊海防鞏固的基礎。中國政府重視邊疆的民族工作和經濟建設,制定了一系列正確的民族政策,採取了許多促進邊疆經濟發展的戰略舉措。新中國成立初期,人民解放軍近百萬官兵集體轉業到新疆、內蒙古、黑龍江、雲南、西藏等地,組建生産建設兵團和農場,為發展邊疆經濟、保持邊防穩定建立了不可磨滅的功績。20世紀50、60年代,國家將大批內地工業企業和技術工人遷往邊疆地區,逐步建成比較完整的邊疆工業體系及交通運輸網路。改革開放以來,國家建設並開放了253個口岸,實施西部大開發和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戰略,落實“興邊富民”、“愛民固邊”政策,採取內地省份對口支援等舉措,加快發展邊疆經濟,為邊海防的鞏固奠定了堅實物質基礎。

  人民解放軍邊防部隊和公安邊防部隊,堅決維護邊疆的社會穩定和民族團結,發展邊疆經濟。採取措施打擊販槍、販毒、偷渡、販賣人口等跨境犯罪和民族分裂、暴力恐怖活動。嚴格執行國家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尊重少數民族的風俗習慣,加強軍政軍民團結和民族團結,為維護邊疆政治穩定和社會發展進步作出了積極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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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國防科技工業  

  國防科技工業注重強化基礎、自主創新,加快實施轉型升級戰略,保障軍事裝備生産供應,促進國民經濟發展。

  優化産業結構,提高高新技術武器裝備科研生産能力。加快科研生産能力結構調整,採用先進生産模式,推進專業化生産,提高製造工藝技術水準。優先發展高新技術武器裝備,集中力量突破一批關鍵技術,實現技術發展的跨越,提高了武器裝備現代化水準。通過提升重大項目總體及關鍵分系統等核心科研開發和生産能力,擴大一般配套和加工能力的競爭範圍,逐步建立武器裝備科研生産的社會化大協作體系。重點加強具有核、航太、航空、船舶、兵器、電子等軍工特色的技術、産品和關聯産業,形成對國民經濟具有帶動作用的高技術産業集群。2005年,國防科技工業全行業軍品和民品的工業産值、工業增加值、總收入,比上年分別增長24.3%、20.7%、21.6%。

  軍工製造業資訊化水準整體提高。“十五”時期,軍工數字化製造技術快速發展,電腦輔助設計製造和電腦系統整合製造技術得到普遍應用;總體設計開發能力、總裝整合能力、精密與超精密加工技術水準顯著增強;系統整合、試驗倣真、檢驗測試手段明顯改善。

  軍工企業加快改制步伐,積極探索産權結構多元化改革,穩步推進軍工企業股份制改造。推動軍工科研機構體制機制改革,加大對戰略性、基礎性、公益性科研機構的支援力度。

  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完善以總體設計、總裝製造和試驗驗證為龍頭,以核心繫統和設備專業化研製為支撐,以社會化協作配套為依託的武器裝備研製創新體系;健全以企業為主體、科研院所為骨幹、市場為導向、産學研相結合的軍民結合高技術産業技術創新體系。重點加強基礎研究、關鍵技術研究和前沿技術研究,産生了一批具有自主智慧財産權和世界先進水準的科技成果,專利申請量以年均超過40%的幅度快速增長。組織實施載人航太與探月工程等重大科技工程,帶動高技術産業的跨越發展,實現國防科技的整體躍升。推進武器裝備系統研發平臺、國防科技實驗室體系、先進工業技術研究應用中心和軍工技術基礎條件建設,逐步形成佈局合理、功能完備、效率突出、軍民互動的科技基礎條件。提高國防科技工業高等教育品質,推動職業教育發展,加強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專業技術人才和技能人才三支隊伍建設,創新人才工作機制,培養和吸引國防科技工業高素質優秀人才。

  中國在嚴格遵守國際承諾的前提下,鼓勵和支援在軍民兩用産業領域參與國際合作和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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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國防經費

  中國政府依據國防法和預演算法,遵循國防建設與經濟建設協調發展的方針,適應國防需求和國民經濟發展水準,合理確定國防費的投量和投向。

  中國國防費的主要支出項目有人員生活費、訓練維持費和裝備費。人員生活費用於軍官、文職幹部、士兵和聘用人員的工資、保險、伙食、服裝、福利等費用。訓練維持費用於部隊訓練、院校教育、工程設施建設及維護和日常消耗性支出。裝備費用於武器裝備的研究、試驗、採購、維修、運輸和儲存等。國防費的保障範圍,既包括現役部隊,又包括民兵、預備役部隊,並負擔了部分退役軍官供養、軍人子女教育、支援國家經濟建設等方面的社會性支出。

  20世紀90年代以來,中國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為維護國家主權和安全統一,適應世界新軍事變革的發展,保持了國防費的逐步增長。但是,這種增長仍屬於彌補國防基礎薄弱的補償性增長,是與國家經濟發展相協調的適度增長。20世紀80年代,國家的工作重點開始轉移到經濟建設上來,強調國防建設服從和服務於經濟建設大局,國防建設處於低投入和維持性的狀態。從1979年到1989年,國防費年平均增長為1.23%,與同期全國居民消費價格總指數年平均上漲7.49%相比,實際年平均負增長5.83%。從1990年到2005年,國防費年平均增長為15.36%,扣除同期全國消費價格總指數年平均上漲5.22%,實際平均增長9.64%。

 

圖表1:中國國防費年增長率與全國居民消費價格上漲指數比較 新華社發

  2004年、2005年中國國內生産總值(GDP)分別為159878億元人民幣和183085億元人民幣,分別比上年增長10.1%和10.2%。國家財政支出分別為28486.89億元人民幣和33930.28億元人民幣,分別比上年增長15.57%和19.11%。2004年、2005年,中國年度國防費分別為2200.01億元人民幣和2474.96億元人民幣,分別比上年增長15.31%和12.50%。兩年來,中國年度國防費佔同期國內生産總值和國家財政支出的比例有所下降,2003年分別為1.40%和7.74%,2004年分別為1.38%和7.72%,2005年分別為1.35%和7.29%。2006年,中國國防費年度預算為2838.29億元人民幣。

 

圖表2:1994-2005年中國年度國防費佔國家財政支出的比例(%) 新華社發

  中國增加的國防費,主要用於:(一)改善軍人工資待遇和部隊生活條件。隨著國民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持續改善,相應提高現役軍人的工資和津貼標準,增加離退休人員的離退休費,提高保險、醫療、住房等保障水準。提高地區和專業崗位津貼,改善駐艱苦地區部隊生活條件。(二)加大武器裝備和基礎設施建設投入。推進軍隊資訊化建設,增加武器裝備購置和維修保養費用,完善軍事基礎設施,加大邊海防部隊設施建設投入。(三)支援軍事人才建設。加大軍隊院校教育和依託地方院校培訓軍隊人員的投入,提高軍隊優秀專業人才津貼水準和人才獎勵標準,增加聘用非現役人員經費。(四)平抑物價上漲因素。適應石油、建材及主副食品價格上漲,增加軍用油料購置和國防工程建設支出,提高部隊伙食費標準。(五)增加非傳統安全領域國際合作的費用。

 

圖表3:2005年度中國國防費構成 新華社發

  中國國防費總額、軍人每人平均數額,與其他一些國家特別是大國相比仍處於較低水準。2005年,中國年度國防費相當於美國的6.19%、英國的52.95%、法國的71.45%、日本的67.52%。中國國防費軍人每人平均數額為107607元人民幣,是美國的3.74%、日本的7.07%。

  中國對國防費實行嚴格的財政撥款制度。軍隊根據國家確定的國防發展戰略、軍隊建設目標和年度軍事任務,開展預算編制工作。各級預算單位進行預算項目論證與經費需求測算並逐級上報。總後勤部會同各總部部門,對各軍區、軍兵種提出的年度預算需求進行分析測算和研究論證,匯總編制國防費預算,經中央軍委審查批准後,提交國家財政部。國家財政部根據中長期財政計劃和預計年度財政收入,與總後勤部協商提出軍費撥款方案,納入年度中央財政預算草案。經國務院批准後,報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和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審查,最後提交全國人大審議。財政部根據全國人大批准的中央預算將國防預算批復給總後勤部。總後勤部根據國家批復的國防預算,按規定程式下達各級各部隊執行。

  總後勤部和各軍區(軍兵種)、軍、師(旅)、團級單位設置財務機構,負責國防費的供應保障和管理監督。國家和軍隊的審計機構,對國防費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實施嚴格的審計監督。

圖表4:2005年度部分國家國防費比較 新華社發

圖表5:2005年度部分國家國防費佔國內生産總值(GDP)比例(%) 新華社發

圖表6:2005年度部分國家軍人每人平均國防費(金額單位:千美元) 新華社發分頁符圖標,請勿在代碼中對其進行修改,否則可能會造成錯誤而不能使用!

 


  十、國際安全合作

  中國倡導和實踐互信、互利、平等、協作的新安全觀,堅持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堅持睦鄰友好、互利共贏,推進國際安全合作,加強對外軍事關係。

  地區安全合作

  上海合作組織成立五年來,不斷深化和拓展在安全、經濟、人文等領域的務實合作。建立以元首、總理會議為核心的決策機制和秘書處、地區反恐怖機構兩個常設機構,出臺多個打擊“三股勢力”和禁毒合作文件。2005年4月,上海合作組織與東盟和獨聯體簽署諒解備忘錄,確定在反恐領域開展合作。7月,阿斯塔納峰會通過《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合作打擊恐怖主義、分裂主義和極端主義構想》。2006年4月,在北京舉行成員國國防部長會議。6月,在上海召開第六次元首會議,簽署了《上海合作組織五週年宣言》等10份文件。

  中國高度重視東盟地區論壇的作用。在2006年7月舉行的第十三屆論壇外長會議上,中方提出深化相互信任、尊重多樣性特點、處理好論壇與其他機制的關係等主張。兩年來,在東盟地區論壇框架內,中國承辦了加強非傳統安全領域合作研討會,與美國、新加坡聯合舉辦防止大規模殺傷性武器擴散研討會,與印度尼西亞聯合舉辦第五、六次救災會間會,與汶萊聯合舉辦第四次反恐與打擊跨國犯罪會間會。

  中國與東盟、東盟與中日韓框架下的非傳統安全領域合作取得長足進展。2005年1月,中國在東盟地震和海嘯災後問題領導人特別會議上,提出一系列防災減災倡議。8月,主辦東盟與中日韓首都警察局警務交流與合作研討會,簽署《關於加強東盟與中日韓首都警察局合作的北京宣言》。10月,主辦第二屆中國與東盟禁毒合作國際會議,通過《北京宣言》等文件。11月,參加第二屆東盟與中日韓打擊跨國犯罪部長級會議及首屆中國與東盟打擊跨國犯罪部長級非正式會議。

  履行國際軍控和防擴散條約

  中國認真做好《全面禁止核子試驗條約》的履約籌備工作。人民解放軍總裝備部成立了禁核試履約籌備組辦公室,在外交部、衛生部、國家環保總局、中國地震局等單位配合下,承擔中國境內11個國際監測系統臺站的建設任務,制定履約監測臺站管理規定及實施細則。目前,海拉爾、蘭州兩個基本地震臺站和北京、廣州、蘭州三個放射性核素臺站相繼建成。北京、昆明兩個次聲臺站完成實地勘址,擬於近期啟動相關建設項目。中國國家數據中心和北京放射性核素實驗室已建成,並進入調試階段。

  中國一貫支援旨在加強《禁止生物武器公約》有效性的多邊努力,以積極務實的態度參加了公約審議大會、締約國年會和專家組會議,及時向聯合國提交《禁止生物武器公約》建立信任措施宣佈材料。

  中國嚴格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規定的義務,按時、完整地提交了各類年度宣佈、新發現日本遺棄在華化學武器的後續宣佈以及年度國家防護方案,並接待禁化武組織對中國進行的100多次現場視察。人民解放軍嚴格按照公約要求,認真管理和運作“單一小規模設施”和“10千克附表一設施”。為推動銷毀日本遺棄化武進程,中日進行了42次雙邊磋商。2005年以來,中國協助日方進行了24次現場調查,回收日本遺棄化武3100余枚。受日方委託,中方對已回收和已經日方確認的日遺化武進行臨時看管,留待日後由日本方面統一銷毀。

  中國認真履行《特定常規武器公約》所附經修訂的《地雷議定書》的相關義務。人民解放軍積極開展履約宣傳教育,落實議定書相關技術要求,已對不符合規定的殺傷人員地雷進行全面普查,並按計劃銷毀了數十萬枚老、舊地雷,並對尚能正常使用的庫存防步兵地雷進行必要的技術改造,使之符合《地雷議定書》有關技術要求。中國繼續積極開展國際掃雷援助活動。2005年9月至12月,中國派遣軍隊掃雷專家赴泰國,為其培訓掃雷人員,現場指導掃雷,捐贈了一批掃雷器材。2006年9月至12月,在南京為黎巴嫩、約旦兩國人員開辦掃雷技術培訓班,並向兩國援助掃雷器材。中國一直以建設性姿態參與《特定常規武器公約》政府專家組關於反車輛地雷問題的討論,正在為批准《戰爭遺留爆炸物議定書》積極做相關準備。

  中國堅決反對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及其運載工具的擴散,支援聯合國在防擴散領域發揮應有的作用,參加了防擴散領域的所有國際條約和相關國際組織,建立了涵蓋核、生物、化學、導彈等相關敏感物項和技術及所有軍品的完備的出口管制法規體系,實行嚴格的出口審批程式,確保有效管控。

  軍事交流與合作

  中國已與150多個國家建立軍事關係,在107個國家設立武官處,有85個國家在中國設立武官處。兩年來,人民解放軍高級軍事代表團出訪60多個國家,有90多個國家的國防部長、三軍總司令、總參謀長等高級代表團來訪。中俄兩軍高層互訪頻繁,舉行了總參謀部第九輪、第十輪戰略磋商,“俄羅斯年”軍事活動取得圓滿成功。2005年10月和2006年7月,美中兩軍領導人實現了互訪。中美在國防部防務磋商、海上軍事安全磋商等機制化項目上進行了深入交流。中國加強同歐洲國家軍隊的高層接觸和防務磋商,中歐軍事交流穩步發展。中國保持同周邊國家軍隊的交往,加強與發展中國家的軍事交流。2005年以來,舉辦拉美國家、阿拉伯國家、中德、中法高級軍官研討班,上海合作組織防務安全論壇,中國—東盟亞太地區安全問題研討班等。2002年以來,中國共與11個國家舉行16次聯合軍事演習。2005年8月,中俄兩軍在俄羅斯符拉迪沃斯托克和中國山東半島及附近海域,舉行“和平使命—2005”聯合軍事演習。2005年11月至12月,中國海軍與巴基斯坦、印度和泰國海軍分別舉行海上聯合搜救演習。2006年9月,中國和塔吉克舉行了“協作—2006”聯合反恐軍事演習。2006年9月和11月,中美兩國海軍先後在美國聖迭戈附近海域和中國南海海域舉行了海上聯合搜救演習。2006年12月,中國和巴基斯坦舉行了“友誼—2006”聯合反恐軍事演習。近兩年,人民解放軍派員觀摩了土耳其、泰國、巴基斯坦、印度、美國、澳大利亞等國舉行的軍事演習。2005年9月,邀請24國41名軍事觀察員和駐華武官觀摩北京軍區組織的“北劍-2005”實兵對抗演習。泰國、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紐西蘭、英國、韓國、法國、新加坡、秘魯等國海軍艦艇編隊相繼訪華。中國海軍艦艇編隊訪問了巴基斯坦、印度、泰國、美國、加拿大和菲律賓。兩年來,人民解放軍繼續擴大專業交流和軍事留學生的規模,組織海軍、空軍、第二炮兵、軍區、總部有關業務部門和作戰部隊師、旅主官出國考察,向20多個國家派出軍事留學生500余名,140多個國家的2000余名軍事人員到中國軍隊院校學習。

  參加聯合國維和行動和國際救災行動

  1990年以來,中國已參加16項聯合國維和行動,共派出維和軍事人員5915人次,有8名維和軍事人員在執行任務中犧牲,數十人負傷。2000年以來,中國向7個任務區派遣維和警察893人次。目前,中國有1487名維和軍事人員在聯合國9個任務區和聯合國維和部執行任務。其中,軍事觀察員和參謀軍官92人,赴剛果(金)工兵分隊175人,醫療分隊43人;赴賴比瑞亞工兵分隊275人,運輸分隊240人,醫療分隊43人;赴蘇丹工兵分隊275人,運輸分隊100人,醫療分隊60人;赴黎巴嫩工兵分隊182人。中國現有180名維和警察在賴比瑞亞、科索沃地區、海地和蘇丹執行維和任務。

  人民解放軍積極參加中國政府組織的國際災難救援行動,建立應急指揮機制,派員參加專業救援隊伍,提供器材和協助開展針對性訓練。兩年來,派員參加中國國際救援隊,在印度洋海嘯、巴基斯坦地震、印度尼西亞日惹地震等國際救援行動中,擔負搜救遇險人員、救治傷病員和衛生防疫等任務,並協助中國政府向有關受災國提供救援物資。


(來源:新華網)

編輯:齊曉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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