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客運包機始於2003年春節,之後於2005年、2006年、2007年又各完成了1次春節包機。2006年上半年,海峽兩岸航空運輸交流委員會與臺北市航空運輸商業同業公會進行了多次溝通協商,于當年6月宣佈雙方達成有關共識並做出框架性安排,將兩岸客運包機擴大到春節、清明、端午、中秋四大傳統節日。
根據兩岸客運包機節日化框架性安排,春節包機實施時間“拉長”為節日前後各14天,清明、端午及中秋包機時間為節日前後各7天,航空公司根據各自情況安排具體航班。
幾年來,兩岸客運包機逐步擴大,但與兩岸同胞特別是廣大臺胞的要求還相差甚遠。兩岸客運包機的週末化、常態化和貨運包機的便捷化尚未實現,兩岸直接、雙向、全面的空中通航仍有待艱苦努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