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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所週知,一個國家的主權和領土是完整的,既不能分割也不能分享。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的惟一合法政府,它有權利也有義務在國際組織中行使主權,代表整個國家。只有在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前提下,中國政府才可以考慮,根據有關國際組織的性質、章程規定和實際情況,以中國政府同意和接受的某種方式,來處理臺灣參加某些國際組織活動的問題。 只有主權國家才能參加的國際組織,臺灣無權參加。至於除主權國家參加以外,也允許地區參加的國際組織,臺灣已經作為中國的一個地區加入了亞洲開發銀行(ADB)、亞太經濟合作組織(APEC)等地區性經濟組織,這是根據中國政府與有關方面達成的協議或諒解,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作為主權國家參加,臺灣只作為中國的一個地區,以"中國臺北"(在亞行為 TAIPEI,CHINA;在亞太經濟合作組織為CHINESE TAIPEI)的名稱參加活動。這種做法屬於特殊安排,不能構成其他政府間國際組織及國際活動效倣的"模式"。 在民間性質的國際組織中,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相應組織同有關方面達成協定或諒解,在中國的全國性組織以中國的名義參加的情況下,臺灣的相應組織可以以"中國臺北"(TAIPEI,CHINA)或"中國臺灣"(TAIWAN,CHINA)的名稱參加。
但最近幾年,臺灣當局企圖在某些只有主權國家才能參加的國際組織中搞所謂"一國兩席"。自1993年以來又為"重返聯合國"而大肆鼓噪,就是要製造"兩個中國"、"一中一台"。中國政府堅決反對這種行徑。
(來源:中國社科院臺灣專題)
責任編輯:齊曉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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