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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工商總局:兩岸商標領域合作順利健康有效(2011.03.14)

時間:2011-03-14 09:41   來源: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3月14日電 十一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新聞中心13日上午舉行記者會。國家工商總局副局長付雙建,新聞出版總署副署長、國家版權局局長閻曉宏,國家智慧財産權局副局長賀化等就“加強智慧財産權保護”的相關問題回答記者提問。付雙建表示,兩岸商標領域的合作順利、健康、有效。

  有記者問及,兩岸去年已經簽署了智慧財産權保護合作協議,雙方在智慧財産權保護方面取得了一定的進展,不過雙方在推動共同標準的認證上面,比如説像電動車、太陽能光電上還沒有建立共同的標準,這影響到後續智慧財産權的保護,也影響到兩岸共同開放第三方市場,請問這部分是不是有具體的進展?另外,兩岸企業也特別關注知名商標的搶注情況,在著作權的優先權上有沒有具體的進展可以給我們説明的?

  付雙建表示,兩岸關於商標方面的合作發展是非常順利和健康的,我們在簽署兩岸合作協議的時候,有一個關於兩岸智慧財産權保護合作的專門協議,其中涉及商標的有兩個方面:一個是你剛才講到的商標優先權問題,一個是兩岸智慧財産權執法保護的協作機制。應該説協議的簽訂解決了兩岸關於商標申請優先權的問題,而且,我們已經接受了臺灣方面關於商標優先權的申請,正在審理。雙方還有關於保護商標權的執法協作機制,現在這個機制我們運作非常良好,我們也接到了臺灣智慧財産局關於有些商標被搶注的反映,有的已經解決了。應該説,兩岸商標領域的合作是順利的、健康的,而且也是有效的。

  閻曉宏也表示,ECFA裏涉及到版權的一個是關於執法雙方的交流,這和付局長講的一樣,我們之間的交流現在還是很密切的,雙方都滿意。雙方叫互鑒認證機構,互鑒認證機構也通過了協議,在臺灣提交了認證機構的報告之後,我們這邊就會儘快辦理。

  賀化也指出,專利方面主要是關於兩岸優先權,關於臺灣同胞、臺灣地區的優先權專利申請的效率問題,我們在2010年大概是在11月20日開始實行新的規定,臺灣地區優先權的問題已經解決,現在我們受理了相當數量的案件。

編輯:普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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