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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作家張大春:大部分評論家都是作者寄生蟲

時間:2008-02-29 13:04   來源:新京報

 

  臺灣作家張大春 1957年生。好故事,會説書,擅書法,愛賦詩。著有小説《歡喜賊》、《城邦暴力團》、《春燈公子》、《戰夏陽》等,文學理論《小説稗類》等。

  近日,臺灣作家張大春的《聆聽父親》在內地出版。小説以父親的一次意外摔倒癱瘓為契機,對自己即將出世的兒子講述父親與父親的父親的故事。日前,張大春接受本報記者的採訪,談書裏書外的往事。

  除了作家的身份,張大春另一個身份是電臺説書人。他的排班表上寫著:週一講時事,週二講科學,週三講音樂,週四講法律,週五講出版。

  新京報:你説過,臺灣沒有家族書寫的傳統,你寫家庭史的契機是什麼?

  張大春:我的孩子還沒出生前,父親給我講過張家的故事,東一塊,西一塊,我六大爺也寫過一個《家史漫談》提綱。後來父親摔了一跤,躺在病床上,我在美國才開始在他的病床旁動筆,寫了五萬字,想寫下來給我的兒子看,但擱了好幾年才陸續又寫了七萬字,中間隔了很長時間沒寫。

  新京報:在書裏,你曾祖母的家規的第一條居然是“餃子,豬肉餡兒的要和韭菜,牛肉餡的要和白菜,羊肉餡兒的要和胡蘿蔔”。家譜為什麼不那麼深明大義?

  張大春:卡爾維諾説過,深度就在表面。老張家不是特別強調門第流傳,寧可視其小者,注意那些細微的,瑣屑的,踏實的東西。用我姑姑的話説,老張家就這個德行。

  新京報:你有沒有給你兒子立下家規?

  張大春:我給兒子立下的家規第一條:肚子疼了要去拉屎,因為他兩歲的時候老忘記拉屎;第二條:多吃維他命;第三條:人多的地方不去;第四條:永遠不準騎摩托車;第七條是我內人立的,家規不可太多。還有第八條,第九條,我都記不清楚了,但孩子永遠記得。

  新京報:這個家族史也是一部“逃”的歷史,你能從“逃”這個字出發,談談老張家和時代的關係嗎?

  張大春:從很早,老張家就開始逃。在我看來,簡單地説,士大夫身上潛藏著兩種“逃”,一種是“逃刑”,逃避對人本質有傷害的規範,另一種是“逃名”,不要爭出頭的意思。老張家的很多規矩不見得積極向上,雖然沒有特別強烈的反對,但對“大我”表現出不耐煩。説到底,老張家試圖和“大我”積極正向的關係保持一定疏遠的距離。

  新京報:這本書在臺灣的影響力如何?大致介紹一下臺灣的文學生態吧。

  張大春:我十八九歲就開始發表文章,個人打天下,混了三十年。從2000年以後,我有一個很明顯的判斷,拒絕入選“當代臺灣小説家大展”,“短篇小説集”或者是“散文最佳”這些名目,操作這些的背後都是學院裏的評論家或者教授詮釋利益團體。我全面拒絕學院善意選家的選擇,故意不和評論家往來。這就造成在臺灣我的書很流行,但沒有人解釋為什麼受到歡迎,評論家視而不見。我這樣做,和臺灣的文學生態有必然的關係,我對那些自己不創作的評論家完全不信任,大部分評論家都是作者身上的寄生蟲。希望新的媒介工具有可能改變海峽兩岸的文學生態,民間書評人在部落格上的一些書評就很不錯。

  新京報:你的新作《認得幾個字》怎麼突然從最基本的單位“字”出發?

  張大春:這本書講的是我和我兩個孩子認識五十個字的過程。我會設計些小陷阱讓他們掉進來,讓他們好奇,然後再以講故事的方式從文字的發展史敘述開來。比如有一天,他們兄妹在家設計了一個惡作劇,想讓我中計,我就説,我才不入你們的局。他們就不明白“局”是什麼意思,我就先畫這個字給他們看,一個披散著長髮的駝背老人不便行動,然後從本意引申到局限等意思。最近正在寫第二本,和孩子們的互動,反應是最直接和明確的,這是一種漢字自主教育的學習。

  記者 曹雪萍

編輯:周選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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