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紀20年代 上海櫥窗裏的西方文明(奧地利畫家希夫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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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7年的“裸奔”
任何道德層面約束的打破,總是隨著政治格局的打破而改變。
1927年在中國歷史上,註定是不平凡的一年!
年初,國民政府從廣州遷到武漢,武漢一時成為國民革命運動的中心。國民革命運動的迅速發展,震顫著武漢三鎮婦女的心靈。3月8日,國民政府組織20多萬軍民在漢口舉行紀念“三 八”國際婦女節大會,隨後,軍民舉行聲勢浩大的遊行。突然,名妓金雅玉等人赤身裸體,揮舞著彩旗,高呼著:“中國婦女解放萬歲!” 等口號,衝進了遊行隊伍。她們都認為“最革命”的婦女解放,是裸體遊行。
3月28日,蛇山南麓的閱馬場熱鬧非凡,婦女協會宣傳組走上街頭演講。她們現身説法,捲起褲腿,光著腳丫控訴纏足之苦。宣傳組成員顧靈芝高聲演講:“要堅決放腳,要堅決剪髮,還要堅決反對束胸!束胸是最不人道主義的!束胸是一條毒蛇!它纏著我們婦女的肉體和靈魂……”説到激動處,她脫掉上衣,雙手托著豐滿的乳房説:“你們看,這就是真正的解放。”並熱淚盈眶地振臂高呼:“全中國婦女解放萬歲!”在婦女協會的號召下,婦女擺脫買賣婚姻,放腳剪髮,反對束胸,提倡自由戀愛。
此年7月,國民黨廣東省政府委員會第33次會議,通過代理民政廳長朱家驊提議的禁止女子束胸案,“限三個月內所有全省女子,一律禁止束胸……倘逾限仍有束胸,一經查確,即處以五十元以上之罰金,如犯者年在二十歲以下,則罰其家長。”隨後,解放乳房運動蔓延全國。
禁令是下了,千年的風氣不是一蹴而就能改變的。衛清芬女士90歲時還清楚記得自己束胸和放胸的經歷:
“我比其他女孩子發育得早,乳房特別大。打從十五歲起,我媽就開始給我束胸,用一根花布條子,纏了一圈又一圈———怎麼能不疼呢,有時候疼得腰也直不起來。”那年,是1924年。出嫁後,束胸的事,就落到了丈夫身上。
1927年,“禁止女子束胸案”頒布後,她大著膽子扔了束胸布。那時沒胸罩,光著身子穿外衣,搶眼。被保守的公公看到,立馬將她丈夫叫到正房裏暴訓一頓。衛清芬才放了幾天的天乳,又束了起來,上街時被女警察罰了50塊大洋。公公起初嘴還硬:“罰就罰,我還出不起這錢?”某天,一個婦女組織到府來檢查,發現她還束胸,又罰50塊大洋。這下,公公心疼起錢來,再也不過問兒媳束胸不束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