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4月29日消息 據臺灣“中廣新聞網”報道,民進黨籍雲林縣長蘇治芬涉及璟美垃圾掩埋場等收賄弊案。今天下午,蘇治芬一審宣判無罪。雲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蔣得龍則表示,檢方將等收到判決書後,再研議是否上訴。
蘇治芬因為涉及璟美垃圾掩埋場及長庚醫院雲林分院收賄弊案,在2008年11月4日被雲林地檢署拘押,當時蘇治芬絕食11天抗議;同年11月14日雲林地檢署以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起訴,求刑15年、褫奪公權8年。
蘇治芬案經雲林地方法院審理2年多,在今年1月25日辯論終結,今天下午,一審宣判無罪。(台灣網 劉海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