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灣“司法院長”賴英照請辭獲准,由誰接任才能撐起此時的變局,各界矚目。法界人士認為,現在是改革的好時機,接任“司法院長”的人,品德、操守及學識好是基本條件,而且要十分了解司法生態,要能接手改革工作才行。
法界人士表示,由於“司法院長”必須有行政能力,最好有相當的行政歷練,而現任大法官中似乎沒有這樣的理想人選,因而“外求”選任的可能性不低;如果是這樣,必須騰出大法官的空缺,而賴英照已向馬英九表示願意讓出大法官位子。“新院長”將有八年的大法官任期。
由於賴英照、謝在全的大法官職位都獲留任,如現任大法官都沒有改變,“司法院長”就會從中産生。目前大法官的年資分為三批,一批是和賴、謝同梯,例如徐璧湖、林子儀、許宗力和許玉秀等,任期都于明年十月屆滿,因任期太短,應不可能從徐等人中選任。
法界人士分析,第二批任期到2015年,有林錫堯、蔡清遊、池啟明和李震山。前三人實務界出身,李是學者。其中林曾任“法務部”常次、蔡曾任“司法院”刑事廳長、池為“最高法院”法官,任期雖尚有五年多,但實務界的資望似嫌不足。
至於第三批的“大法官”,如黃茂榮、陳敏、葉百修、陳春生、陳新民等,多數為學者,對“司法實務”並不熟悉,恐怕也難立即勝任。
還有一種可能,是謝在全“副院長”代理到明年十月,但這不符合立即改革的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