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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簽司法互助協議後首位返臺要犯被判無期(圖)

時間:2010-05-31 14:35   來源:台灣網

  兩岸司法互助協議簽定後,首遣要犯黃上豐。圖片來源:臺灣“今日新聞網”

  台灣網5月31日消息 據臺灣“今日新聞網”報道,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今天宣判,涉及15年前教唆槍手槍傷檢察官的毒梟黃上豐,被依殺人未遂罪,判處無期徒刑。本案仍可上訴。黃上豐是兩岸簽訂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後,第一個被押返臺的要犯。

  報道稱,15年前,高雄地檢署檢察官張金涂偵辦黃上豐母親溫玉枝涉嫌販毒案,並求處無期徒刑。黃上豐因而心生不滿,教唆槍手張松旗、鐘永福行兇。1995年1月,兩名槍手朝張金涂的宿舍連開12槍後逃逸。張金涂隨後被同事送往臺軍高雄醫院急救,住院一年且經過11次手術才撿回一命。據臺媒了解,張金涂是已故前民進黨主席黃信介的女婿。

  犯案之前,黃上豐已先逃亡大陸,故意製造不在場證明,但仍遭高雄地檢署通緝。去年5月被押解回臺,並移送高雄地檢署歸案。高雄檢方以惡性重大,偵訊後依教唆殺人未遂罪起訴,並建議判處無期徒刑。高雄高分院今年4月6日開庭審理,今天上午宣判,黃上豐被依殺人未遂罪,判處無期徒刑。(台灣網 劉海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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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劉海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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