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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基會:大陸配偶來臺不需再申報流動人口登記

時間:2008-09-23 16:04   來源: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9月23日電 海峽交流基金會二十三日在網站上公佈,即日起大陸地區配偶來臺必須申報流動人口辦法正式廢止,未來大陸配偶來臺不需再向所在地管區派出所辦理流動人口登記。

  據“中央社”報道,海基會今天在網站上公佈“內政部”在今年九月九日廢止的“流動人口登記辦法”規定。這項辦法廢止後,大陸地區配偶來臺不需再向所在地管區派出所辦理流動人口登記。未來將改由八月一日修正的“內政部入出境及移民署實施查察及查察登記辦法”,由“移民署”專勤隊主動對於大陸配偶進行查察登記。

  另外,“衛生署”在九月十一日頒布修訂“大陸地區人民首次申請團聚健康管理要點”,並將自明年一月一日起正式實施。

  根據這項修訂辦法,未來首次申請團聚的大陸居民來臺,將檢查項目增加“梅毒血清檢查”及麻疹抗體檢查,即檢查項目為艾滋病(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抗體檢查)、肺結核(胸部X光檢查)、腸內寄生蟲(含痢疾阿米巴等原蟲糞便檢查)、梅毒血清檢查、麻疹、德國麻疹(風疹)抗體檢查或檢具預防接種證明、漢生病(麻風病)視診或其他必要檢查。

  健檢證明出具機構方面,則改為大陸地區合格設立的醫院或國際旅行衛生保健中心(檢疫站)或在外國地區合格設立之醫院。

  此外,明訂健檢證明需由醫事機構最近三個月內核發,經海基會或駐外單位驗證後,送“移民署”審核。

編輯:王曉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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