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12日電 臺北市選務部門上週五(6日)討論“立委”候選人王世堅今年初在競選活動時違規,決議罰處50萬元(新台幣,下同),另外謝長廷在投票日當天,還播放競選廣告,初審裁罰50萬元,留待臺“中選會”最後確定。
據臺灣“中廣新聞”報道,臺北市選務部門在3月22日選舉投票當天,接獲民眾檢舉,表示謝長廷競選總部,在某路段的電視廣告墻還在播放競選廣告,選務部門立即請人員到現場了解情況,並蒐證錄影。
據調查,謝長廷競選總部“臺灣維新館”與受委託廣告公司訂的合約期間為今年2月22日到3月22日,違法事實明確,因而臺北選務部門通過前述裁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