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3月11日消息 據臺媒報道,臺灣省雲林縣縣長張榮味因涉及1994年議長賄選案,昨天被臺“高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剝奪公權兩年,並依有關規定必須解職,由“內政部”派代,使得島內混沌不明的年底縣長選舉更添變數。
張榮味賄選案判決後,必須入監服刑。除了他面臨解職的命運外,以機要職任用的雲林縣文化、新聞、教育等三位一級主管,以及多位機要人員都須隨同離職。
雖然張榮味連續擔任兩屆縣長,但是兩屆縣長任期都未能從頭做到尾。原因是他在1996年與蘇文雄競選縣長以三千多票落敗,蘇文雄卻在1999年8月縣長任內病逝;張榮味東山再起,角逐同年11月的縣長補選,以十三萬八千多票當選。
2001年底,張榮味再以二十萬五千多票,高票蟬聯縣長,此時張榮味的聲望可謂如日中天。不料,去年8月中旬卻傳出林內焚化爐弊案,張榮味在請年休假後,行蹤成謎。去年底“立委”選前一天,又戲劇性的在斗六現身,因而被逮捕、起訴、羈押至今。
目前有意問鼎雲林縣長寶座的國民黨籍人士都被視為“張係”人馬,但張榮味很快就會被解職、入監服刑,派系力量與“行政”資源馬上就會萎縮。
島內分析人士認為,不管已浮出臺面或未浮出臺面的藍、綠陣營人士,在張榮味身陷囹圄之際,如何掌握主流民意、脫穎而出,如何掌握基本票盤、運用選戰策略,都是在年底縣長選戰中必須考慮的重點。(言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