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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登輝違建“豪宅”面臨清拆

時間:2001-10-25 10:43   來源:
  日前臺北市工務局確定,現在李登輝以每月新台幣30萬元(下同)租住的翠山莊別墅,去年加建部分屬違法建築,加建後的面積已是臨近同型別墅的3倍,因此當局將發函要求李登輝在10日內自行拆除,否則將派員強制拆除。臺北“市長”馬英九就此也堅定表示,一定公事公辦,“一視同仁、即報即拆”。

  翠山莊位於臺北市士林區中社路1段9巷13號,與臺灣“故宮博物院”臨近。整個山莊共有16棟別墅,是臺灣權貴階層嚮往的住所。李住在靠內側邊緣的一棟。別墅周圍有山有水,屋後有站崗的憲兵,山莊外還長期停有一輛警車。

  臺北市“議員”李慶元17日指出,李登輝租用的翠山莊別墅,自1975年取得使用執照後,未再申請過任何建築施工執照。有關資料顯示,該住宅1980年的面積不過350平方米,但到1994年已經增建到900多平方米。臺“總統府”去年更編列公費,為李登輝的“豪宅”再次進行修繕擴建,將原先的兩層樓增建為3層,使其面積再增加約180平方米。李慶元認為,臺灣當局為李登輝增蓋違章建築,不但浪費公帑,也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應該向民眾道歉。

  臺北市建設局科長李鎮洋也稱,翠山莊位於水土環境保護區內,應受建築高度不能超過7米、建築面積不能多於佔地面積30%的限制,但李登輝的寓所高度已增至3層,建築面積更高達佔地面積的80%,均明顯違規。

  臺北市政府拆除大隊隊長史維斌表示,翠山莊去年新建的3樓,將依今年公佈的行政程式處理,經測查肯定不合法後,將要求李登輝于10日內自行清拆,否則將強制拆除。

  另據報道,李登輝卸任兩年,在自己身上花下了天文數字的錢財,共耗費了新台幣1.3億多元。臺“總統府”資料顯示,其中翠山莊去年的修建費就達新台幣1400萬元,添加設備的費用為29萬元。

  有“立法委員”指出,李登輝卸任後的生活猶如“太上皇”,不但擁有9輛公務車、22名隨員、12位行政人員,而且李登輝夫婦早已入住桃園大溪寬敞的鴻禧山莊,根本毋須另租翠山莊作別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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