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7月16日消息 據臺灣《聯合晚報》報道,臺當局“中央銀行”宣佈修正“人民幣在臺灣地區管理及清算辦法”,兩岸可直接透過香港對口單位,進行人民幣現鈔拋補後,臺灣銀行(臺銀)隨召開臨時董事會通過申請案,並於昨 (15日)該法生效日,將包含營運計劃書等應備之申請書件,一早指派專人遞送至主管機關。
臺銀錶示,未來將由臺銀香港分行與大陸中國銀行 (香港)有限公司為對口單位,簽訂拋補協議,直接以美元購買人民幣,另將與島內同業簽訂人民幣拋補合約,供應島內銀行人民幣,以服務台灣客戶。(台灣網 孫金誠)
瀏覽更多臺灣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