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甘有婦之夫提分手 臺一女子恐嚇取財獲判1年

時間:2009-08-12 10:08   來源: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8月11日電 據“中央社”報道,1名已婚盧姓男子和29歲的陳姓女子交往,盧某向女方提分手,陳姓女子不甘心先用藥物迷昏盧姓男子,脫光他的衣物,之後打電話及傳簡訊恐嚇取財,遭法院判處1年有期徒刑。

  已婚的盧姓男子和29歲的陳姓女子在去年交往,後來盧姓男子向陳姓女子提出分手要求,陳女心有不甘,去年11月初向盧姓男子佯稱要清償欠款,2人相約在汽車旅館內會面。

  判決書中指出,陳姓女子利用盧姓男子不注意的機會,在飲料和啤酒中放入含有苯重氮基鹽類的藥物,盧姓男子喝下後藥效發作,造成鎮靜劑、安眠藥中毒,在旅館內昏睡。

  陳姓女子利用盧姓男子昏睡機會脫光他的衣物,剝奪盧姓男子的行動自由,盧姓男子甦醒後離開旅館,事後被告還撥打電話及簡訊,恐嚇對方握有在旅館錄的性愛光碟,如果不以金錢解決,將把光碟寄給他的配偶。  

  盧姓男子心生畏懼,在今年1月、2月以匯款和刷卡購買金飾折現金等方式,交付陳姓女子共11.9萬元;事後陳姓女子遭檢方依妨害自由、恐嚇取財等罪嫌起訴。

  法官認為,被告素行欠佳,所犯已侵害他人身心自由,不過陳姓女子在法院審理時坦白認錯,盧姓男子也當庭表明不再追究,依恐嚇取財、剝奪人之行動自由等罪嫌,判處有期徒刑1年。

編輯:陽艷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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