瘋狂醉“虎”撞人案追蹤 醉酒駕車緣何屢禁不止

時間:2009-08-11 14:38   來源:新華網

  醉酒駕車為何屢禁不止

  據了解,張喜軍駕車撞倒數人停車後,憤怒的群眾將車圍住,怒打肇事者張喜軍。張立文告訴記者,當時很多群眾踹車門,現場一片混亂。張喜軍被群眾打得處於半昏迷狀態,民警拽他十多次都沒把他拉下來,最後張喜軍被扭送到南山派出所。

  除了雞西“85”交通事故,8月4日,杭州市民魏志剛酒後駕駛保時捷越野車撞死一花季少女,8月6日晚間,上海又發生一起酒後駕車案,一名4歲男孩被撞死,3人受傷。頻發的醉酒駕車傷人事件引起社會各界的極大關注。很多人都有這樣的疑問,酒後駕車為何難以杜絕?

  據了解,我國目前對酒後駕車的處罰一般分為罰款、暫扣駕駛證、行政拘留幾種。酒後駕車造成人員傷亡,一般按照交通肇事罪處理。雖然酒後駕車是比較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社會危害性極大,然而對酒後駕車違法行為處理過輕,導致有些駕駛員酒後壯膽,頻頻跨越“紅線”。

  據了解,不少國家對酒後駕車採取的是“零容忍”政策。在美國,發現酒後駕車者將被吊銷駕駛證,同時錄入個人信用記錄影響其就業、升遷,酒後駕車撞人事故則被定性為二級謀殺,並面臨鉅額賠償。在日本,如果駕駛員血液中酒精濃度超過每毫升0.05毫克,即面臨2年以下勞役和5萬日元罰款的處罰,駕駛執照也會被吊銷。

  有關專家認為,目前,越來越多的家庭開始進入有車時代,我國汽車保有量持續增加。如果不加強法律對酒後駕車的震懾力,嚴厲懲罰各種交通違法行為,類似醉“虎”傷人的事件將很難杜絕。從我國現有法律看,立法層面還有很大的彈性空間。有關部門應該考慮重新審視原來立法的設計,根據社會變化增設條款。(王春雨)

編輯:陽艷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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