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2月11日電 香港金融管理局11日發表《香港人民幣業務的監管原則及操作安排的詮釋》,簡化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業務的程式。
金融管理局總裁陳德霖表示,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業務自2009年7月開展以來,業務穩步發展,在參考業界提出的意見後,金管局認為在現有政策框架下,可以透過簡化程式和增加操作靈活性,進一步支援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業務,以促進企業貿易和投資便利化。
根據金管局對相關的監管原則和操作安排作出的詮釋,認為人民幣資金進出內地的跨境流動須符合內地有關法規和要求,香港參加行按香港銀行業務的常用規則來進行人民幣業務。
人民幣流進香港以後,只要不涉及資金回流內地,參加行可以按照本地的法規、監管要求及市場因素發展人民幣業務。具體而言,日後存款方面,參加行可以按照香港現行的常用規則(包括反洗錢要求)為企業客戶開立與貿易結算有關的人民幣存款帳戶。只要不涉及進出內地的跨境資金流動,參加行和客戶可以自行決定如何運用其人民幣資金。
參加行亦可以企業客戶提供人民幣融資或貸款,但須小心和妥善管理好人民幣流動性風險。
在發債體範圍、發行規模及方式、投資者主體等方面,均可按照香港的法規和市場因素來決定。參加行亦可按照香港現行的常用規則為客戶提供開戶、買賣、託管和融資等服務。
作為香港人民幣業務清算行的中銀香港對金融局發表的指引表示歡迎。中銀香港副董事長兼總裁和廣北表示,金管局發表的詮釋,是對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業務的優化、簡化和便利化,為人民幣業務提供了更大的靈活性和更有利的發展前景。(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