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臺灣女藝人自殺看網路霸淩的殘忍

時間:2015-04-27 10:18   來源:台灣網

  楊又穎告別式上,家屬送來弔唁的親友們楊又穎生前最喜歡的雜誌照片。(圖片來源:臺灣“東森新聞”)

  事件回放:

  曾被票選為2014宅男女神、上過多個綜藝節目的臺灣藝人、女模特楊又穎近日自殺結束生命。4月23日,楊又穎哥哥公開其遺書表示,網路上匿名的誣衊式霸淩留言,是楊又穎走上絕路的主因。

  公眾人物的“恐怖經歷”

  臺灣媒體報道,楊又穎家人在自殺現場發現其遺書,一張A4紙寫得“密密麻麻”,講述了工作壓力和對網路暴民謾罵的不滿。特別是“臉書”上有一個“靠北部落客”,幾個月來不斷攻擊楊又穎,短短70天內有65篇抨擊文章,人身攻擊的內容讓楊又穎身心俱疲。

  “靠北”是臺語“哭爸”的諧音,是個詛咒人的詞句,這個部落格專門找對象來辱罵、譏嘲、詛咒,不管有沒有證據,都先瘋狂地惡言惡語。楊又穎事件發生之後,“靠北部落客”連夜關閉,其引發的網路暴力話題卻持續延燒。【詳細】

  什麼叫霸淩:

  是指人與人之間權力不平等的欺淩與壓迫,它一直長期存在於社會中,包括肢體或言語的攻擊、人際互動中的抗拒及排擠,也有可能是類似性騷擾般的談論性或對身體部位的嘲諷、評論或譏笑。霸淩並非為偶發事件,而是指長期性,且多次發生的事件。通常被霸淩的學生,會重復發生,並不只一次地被欺負;霸淩是以多種形式存在。如:暴力霸淩(肉體上的欺淩行為)、言語霸淩(辱罵、嘲弄、惡意中傷)、社交霸淩(團體排擠、人際關係對立)、網路霸淩(以手機簡訊、電子郵件、部落格、BBS等媒介散播謠言、中傷等攻擊行為)。 【詳細】

  目前臺灣無“法”可管

  在這一次的網路霸淩的反思聲中,有更多的媒體和學者提出以“法”規管。

  新北市長朱立倫4月24日表示,言論自由不代表可以無限上綱地傷害別人的權益。媒體與網路以霸淩的手段,違反道德與法律的基本原則,希望當局能立法、執法保障民眾。

  楊又穎事件後,大量網友希望懲治“靠北部落客”,“臺灣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給出的答覆卻是“于法無據”、管不了。對此,有臺媒指出,NCC並非託詞,目前確實沒有法令可依。在網路霸淩的法律規範上,臺灣的防範工作嚴重落後,只做了點倡導工作,寄希望於業者、網民“自律”。

  近年臺灣網路霸淩愈演愈烈,無法可依是一個原因,加之經濟停滯、社會負面情緒累積,也有島內學者指出,臺灣民主的劣質文化也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有觀察家指出,惡言相向在臺灣早已司空見慣,君不見在“立法院”,委員們個個仗著有言論豁免權護身,經常侮辱他人。遍地的名嘴,充斥著辛辣而不負責任的言詞,説的愈離譜愈低俗,就愈有收視率。有人做榜樣,網民們有樣學樣。社會風氣未能善盡引導,愛衝動的年輕人,在網路上更是肆意霸淩了。【詳細】

  楊又穎事件引發社會反思

  在網路文化更臻更熟、立法更臻週全之前,網路使用的文明只能靠使用者自己維持,同時也要由網友互相提醒。每個人在鍵盤前發出惡言惡語的前一秒,請想想自己如果不是以匿名身分發言,而是真名發表,是不是仍會用同樣的惡毒語言來批評謾罵?自己又是不是願意承擔毀損他人名譽的法律代價?再思之後,也許來得及將不負責的言論刪除。

  在楊又穎輕生後,有人高呼啟動復仇機制,要求發動人肉搜索找出霸淩兇手,更有媒體僅憑猜測便公佈可能霸淩者的身分。由此可見,鄉民的嗜血習性並非一時可以戒除。但無論如何,面對無辜者的死亡,每一名使用者都有責任協助清理一下網路的殘忍角落。 【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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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李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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