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一位賣饅頭的老太張大娘回家吃飯時不用守攤,只需把攤子一撂,放一個公告牌讓顧客拿了饅頭自己留錢。張大娘稱從未核對過錢數,“吃幾個也不礙事”。街坊對其稱讚“比自動售賣機還強”。(11月6日北京日報)
一層秋雨一層涼,連日的陰雨告訴我們已到深秋,而張大娘的“無人售饃”像秋日裏的一縷暖陽,給每個人心中帶來一絲暖意。原來我們周圍並非只有冷漠——美一直都在,即便因為少而更顯彌足珍貴,但願生活中多一些這樣的城市溫情。
當周圍的人一個個的在為道德的“淪喪”唏噓之時,他們似乎忘了,正是一個個我們——人民創造著歷史,同時也構築著社會的道德。道德是樸素的、大眾的,無數個張大娘一般的普通人,才是中華民族的真正脊梁。“天下興亡,匹夫有責”,當你站在道德高點振臂高呼時,先反思一下自己做了多少,“無人售饃”這樣的“小事”做到了嗎?
法國作家普魯斯特的巨著《追憶似水流年》,書名直譯為“追尋逝去的時間”,作者認為過去、現在、未來可以在意識流中顛倒、交疊、相互滲透——過去可以在某一刻重現。我忽然記起了,小時候村前有一個菜園,菜園主人時常不在,奶奶經常帶著我去菜園摘了菜,再去菜園主人家付錢;爸爸以前單位有一個小賣部,店主酷愛打牌,經常有買東西的,店主人頭也不抬,告訴客人貨在哪多少錢把錢放哪,自顧自的打牌……我無比懷念那時的時光,我們現在正需要這樣“重現的時光”。
張大娘的“無人售饃”並不具備普遍性,但其很好的體現了社會應有的一種契約精神。契約精神的核心內容是契約自由,而自由又是建立在雙方的平等之上。“無人售饃”首先方便了張大娘不在時需要買饅頭的人,同時在不增加人力成本的情況下增加了賣方收益,雙方建立起誠實與公平維護的“誠信契約”,亦即我們崇尚的道德。
“誠信契約”的建立之初,賣饅頭的張大娘是要承受一定的風險的,因為可能有人拿了饅頭不付錢,這可以看作賣家獲得利益之前所付出的“服務”。而這種契約一旦建立,對於賣家和買家自然是雙贏的局面,由此可見,在商品社會,私人交易之間的契約精神對商品經濟的發展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反觀我們的現在,食品等各類商品安全問題不斷,商家在不斷揮霍著自己的“誠信”,對社會道德也造成了衝擊,契約的建立是難上加難。
建立在誠信基礎上的契約必定是有風險的,作為法治國家,還有“嚴法契約”。例如美國的信用制度,不講信用要付出極大的代價,這就有力保證了社會的“誠信契約精神”。而我國現階段違法成本可以説極低,從強生中國市場嬰兒洗髮水含致癌物數年不改可見一斑。
我國的文化傳統決定了我們更看重“道德”的約束力量,因而,要找尋我們失去的“道德”,一在於誠信建設,二在於法制建設。要相信“門不閉戶、路不拾遺”並非傳説,我們的周圍,其實還有很多“無人售饃”這樣的溫情。(台灣網網友:薛紅偉)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