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締“黑仲介”是社會的責任

時間:2011-06-22 17:02   來源:台灣網

  沒有工商營業執照,沒有任何資質。哈爾濱市南崗區中和街40號院內,一民用倉房門口挂著“租房、買賣房屋、食雜店”的牌子。

  起個“食雜店”的名字,弄個倉房,就拉攏客源,號稱能為“冰城”租房、買賣房屋者提供“最優惠的服務”。近日,《商務時報》、《中亞網路電視傳媒》、《黑龍江晨報》記者在哈爾濱市南崗區中和街40號院內發現一民用倉房門口挂著“租房、買賣房屋、食雜店”牌子類似“黑仲介”的機構。一位王姓業主稱,這個類似于仲介的機構長期“挂羊頭賣狗肉”靠給中和街某物業公司“打工”,她是哈爾濱“黑仲介”的一隻“蛀蟲”。

  毫不誇張地説,哈爾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對“黑仲介”的調查和處罰,從沒有停止過。

  那麼,為什麼直到今天,我們還是可以看到,仍然有如此多的人抱怨自己遇到“黑仲介”,在經濟和精神上都受到損失,還是可以看到那麼多對於哈爾濱房産仲介市場缺乏監管的議論呢?

  就不由得讓人對哈爾濱市目前對於房産仲介市場所採取的監管措施和相關制約機制的有效性産生質疑。

  就此事,記者來到位於哈市南崗區中和街110號的“革新女子工商所”了解情況。副所長黃麗娟熱情的接待了記者,她在電腦裏沒有查到該“食雜店”、“黑仲介”的備案,黃副所長在感謝新聞媒體監督的同時表示,這是個無證經營的場所,查證屬實後堅決予以取締。

  懲治打擊“黑仲介”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更不可能單靠新聞媒體輿論監督就可以斬草除根,它需要人大、工商、公安、媒體輿論、社會公眾等各方面協調行動,從立法、執法、司法等層次健全完善法律法規,出臺切實可行的監管治理措施,建立常態化的預防、監管和懲處機制,同時嚴厲懲處“黑仲介”的各類違法犯罪行為。不能僅一罰了之,或者僅依靠心血來潮般的“堅決取締”。

  只有堅決取締,才能解決目前存在的“標本都不治”的問題,從根本上杜絕“黑仲介”現象,避免“黑仲介”死灰複燃,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合法財産不受侵犯,維護社會的和諧穩定。

  社會各界應儘早行動起來,讓“黑仲介”徹底失去其生存的土壤,不再給人們添堵,也不再給“冰城”這座“文明、守法”的城市抹黑。文/ 媒體工作者(台灣網網友:曹宏偉)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

編輯:高斯斯

相關新聞

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