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房價下降是任何力量無法阻攔的

時間:2011-03-28 16:26   來源:台灣網

  按照國務院于2011年1月26日發佈的“新國八條”要求:“地方政府要切實承擔起促進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責任。2011年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據當地經濟發展目標、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增長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確定本地區年度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並於一季度向社會公佈。”

  但據2011年3月26日《上海證券報》消息,截至3月25日,只有銀川、貴陽、昆明、佛山、岳陽、瀋陽、丹東、榆樹、合肥、蘭州、西安、濟南和太原等共計34個城市公佈了控制目標,多數為二三線城市,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等一線城市則均無動靜。公佈的比例僅佔全國600多個城市的6%左右。從已公佈的34個城市住房價格控制目標來看,除了蘭州之外,其餘全部參考了“當地GDP增速和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這兩個標準的彈性目標,旨在控制房價過快上漲,卻沒有一個城市提及“居民住房支付能力”這個參考標準。而只字未提降低房價。

  萬眾矚目的“新建商品房住房價格控制目標”終於面世,而均未提及國務院要求的“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可謂“千呼萬喚始出來,猶抱琵琶半遮面。”此實為典型的弱化“新國八條”之權威,儘管相關地方政府有其“苦衷”。

  有關地方政府的“苦衷”是什麼?何故要弱化“新國八條”之權威呢?有關“文書”中為何沒有出現億萬普通民眾渴望的“降低房價”之字樣呢?

  對此,筆者在3月7日發表的《“土地財政”一時難以退出中國財政》一文中其實已有論述:首要原因是,目前全國不少地方政府對“土地財”的依賴性、迷戀性普遍較強,而且已經成為一種很難打破的思維定勢。假如立馬兒一改常態而打破,必然水土不服,導致不少的問題,而解決這些問題的具體舉措尚不知在何方雲遊。另外,某些掌握公權力者及其身後“人物”的“灰色收入”也是緊緊咬著“土地財政”不肯撒手,這是一個不可忽視的理由。

  而國家對地方“土地財政”的依賴性、迷戀性也是客觀存在的,在短期內難以徹底擺脫。此為有關地方政府弱化“新國八條”之權威的重要因素。

  換言之,就目前來看,緊密結合多年的一個龐大利益鏈僅僅有所鬆動。

  但這只是一個暫時現象,而中國房價下降是任何力量都無法阻攔的。為何呢?

  首要原因是,中國億萬民眾日益醒悟,即其消費理念、住房需求心理和購買行為日趨理性。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2011年政府工作報告講道:“物價上漲壓力加大,部分城市房價漲幅過高”。換言之,中國民眾吃喝拉撒的成本增加了,而普通民眾手中就那麼一點錢,到底拿這些錢買房,還是維持生命,任何一個情商正常的人都知道。即在生活重負下,中國億萬普通民眾的住房購買力有限,而且很多國人的消費能力已經嚴重“透支”,因此越來越多的國人認識到了“寅吃卯糧”的諸多危害,而盲目按揭購房者正在減少,即傳説中的“剛性需求”越發成為傳説。

  其次一個因素是,在“民生問題不僅是重要的經濟問題、社會問題,也是重大政治問題。”的新政指引下,某些地方政府日益意識到“政治安全”問題,開始轉變行政理念,且在盡可能地“弱化”其對土地財政的依賴性和迷戀性。儘管就目前而言,還不是十分明顯,然這種“弱化”是大勢所趨,是誰也無法逆轉的。

  再者,房價降低是價值規律使然。

  按照價值規律的要求,商品價格圍繞價值上下波動。而中國房價多年來基本朝著同一個方向,一路攀升到“高高在上”之位。如今已經讓中國億萬普通民眾難以承受,且中國政府等有關方面已經非常清楚地認識到了這一點,而出臺各種旨在宏觀調控的有效措施,即房價圍繞價值朝另外一個方向波動——降價的因子已經形成。

  換言之,房價降低是價值規律使然。即溫家寶總理所言“使房價能夠保持在一個合理的價位”,是符合價值規律要求的,且正在逐步于全中國範圍內變成現實。

  “事實勝於雄辯”。目前,一些城市的房價事實上已經出現下降。此為經濟規律使然,而非地方政府或者開發商等有關方面所能改變的。也就是説,有關城市出臺的一些違背經濟規律的東西,必將夭折。譬如有關地方政府曾經非常堅持“高房價”,個別地方政府甚至嚴令房地産開發商提升房價,但現在不也在按照國務院的指令出臺一些遏制房地産畸形發展的地方舉措嗎?

  當然,希望保持“高房價”的中國房地産開發商等有關利益群體,其力量不可忽視,但與前述的“政治安全”相比,與經濟規律相比,與日益醒悟的中國民眾力量相比,其力量顯然是微弱的。

  另外,中國經濟結構的優化,社會的健康發展,也要求必須對中國房地産的畸形現狀予以符合億萬民眾利益,以及順應經濟規律的各種“調控”。

  隨著時間的推移,地方政府和睿智的中國房地産開發商等有關方面定然會充分意識到這些。

  總而言之,中國房價下降是任何力量都無法阻攔的。(台灣網網友:羅豎一)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

編輯: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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