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回家吃飯”變得越來越奢侈

時間:2011-03-11 15:26   來源:台灣網

  斗膽問大家,同意“常回家吃晚飯”寫入立法的,請舉手。有,還是沒有;有還是可以有,我也不知道,偶是一時衝動,是否可行,無從論證。但要問,你希望常回家吃晚飯嗎?我敢保證,舉手的有一大片,且是發自內心的渴望。

  “回家吃飯”非小事,已登上國家大會。據報道,廣東省的代表委員對此熱議不斷。全國人大代表曾慶洪建議,公務員中午休息都取消,可以早點上班,早點下班回家。全國政協委員程萍説,“政府和行政人員應該減少‘飯局’,這樣既有利於建設節約型社會,也有利於大家的身心健康。”還有的説,“最珍惜回家吃飯機會”,“和家人一起最幸福”,“與家人共進晚餐最快樂”。可見,“回家吃飯”在當今時代變得越來越奢侈。

  “回家吃飯”難,“常回家吃晚飯”呢?這最能觸動神經的,恐怕要屬政府和行政人員。他們“飯局”、應酬多,且應酬大都在晚上。所以,能回家吃晚飯,那是最幸福不過的了。應酬、喝酒,一個累字,誰願意,誰家缺酒喝,誰不願意回家與親人享受天倫之樂。正如,有的代表所説:“飯局應酬多,歸根到底是社會風氣問題。”

  作為政府、行政人員,晚上為啥不回家吃飯?我推測,要麼是公事,應酬,招待客人,要麼去娛樂玩耍,還有可能幹壞事去了。可見,回家吃晚飯,是管住自己的好辦法,一來可以與家人團聚,二來少吃酒,不損害身體,三來可以治理吃喝風,節省公款,為老百姓幹點實事。

  近幾年,晚上應酬喝酒喝“犧牲”的有之,喝得醜態頻出的有之。前年的兩會上,就有28位委員呼籲全國推行禁酒令,據報道今年煙臺已下發全市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禁酒令。民眾對吃喝之風,是膨脹的皮球——一肚子氣。

  為民立法,立法為民。代表委員既然提出了社會普遍存在的問題,與其嘴上談兵,不如立法治“病”。去年,社會就“常回家看看”寫入立法,進行廣泛討論。由此想到,今後給“常回家吃晚飯”立個法,不知可行麼?大家來説説。(台灣網網友:邱柏星)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

編輯: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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