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空巢老人”擁有幸福感

時間:2011-01-11 14:54   來源:台灣網

  民政部副巡視員稱中國1.67億老人中,有一半過著“空巢”生活,新修訂的老年法在社會保障裏將強調“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贍養人,要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人”。(1月5日山東商報)

  

  “空巢老人”缺乏家的溫暖與社會關愛已成為一個全球性社會問題。我國人口老齡化呈加速發展的態勢,全國現有老年人約1.67億,據保守估計我國老年人中,有一半過著“空巢”生活。獨守“空巢”的中老年人無人照料,權益得不到應有的保障,有人有病無人管理;有事不能處理,甚至出現孤寡老人病死家中多日無人發現的悽慘境況。這一問題必須得到政府與社會的積極應對。之前就有一些省市將贍養人對老年人的精神慰藉義務列入地方法規,此次修法草案專辟“精神慰藉”一章對贍養人義務作出規範,此乃人性化之舉,也是理性務實的立法考量,值得期待。

  

  本來,凱撒的歸凱撒,上帝的歸上帝。子女“常回家看看”應屬於道德範疇。但在社會轉型期,隨著社會經濟成分、就業形式、利益關係和分配方式呈現多樣化趨勢,人們的價值觀日趨多元化,贍養老人的義務被淡化,甚至出現只見“啃老族”,不見盡孝人的怪象,一些地方試圖通過選官考察孝道來引導孝敬老人的社會風尚,卻終因仍停留于道德層面難以扭轉世風,顯而易見,靠社會道德來約束贍養人義務已力不從心。通過“常回家看看”入法來規範與督促每一位公民遵循社會公德和家庭美德,既是社會發展的現實需要,也是法治進步的必然選擇,更是提升老年人幸福指數的民生訴求。

  

  僅有“常回家看看”入法還遠遠不夠。如果只規定“精神慰藉”是一項可訴的權利,而沒有具體細化的罰則跟進,相關司法仲裁與人民調解力量很難發揮實質性作用,可能會光急不出汗。因此,新老年法應對拒不履行“精神慰藉”的贍養人明確相關法律責任,輕者公開曝光,列入社會徵信系統,使之從業辦事處處受阻;重者提出司法建議、通報單位作出相應處理,直至對贍養人財産和人身自由作出強制執行。沒有強力的罰則跟進,“溫情入法”只能是畫餅充饑。不僅如此,還需多項人性化的政策舉措應對老年人精神慰藉問題,比如日本提出“一碗湯距離”,即子女與老人居住距離以送一碗湯不會涼為標準等值得我國借鑒,唯有此,才能使“空巢老人”擁有真正的幸福感。(台灣網網友:梁江濤)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

編輯: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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