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武漢一家整形機構,“超女”王貝整形致死一事,給全國的醫療美容行業敲響了警鐘。前事不忘,後事之師。我們應該採取有力措施,避免不再發生類似的“杯具”。
近日,烏魯木齊8名女士聯合向媒體爆料稱,她們先後在同一傢俬人診所接受美容手術後,出現了並發癥,不但沒有變美,反而被“毀容”。(12月3日《京華時報》)
愛美之心,人皆有之。美容的目的是為了讓自己變得更美,可是,事與願違,8名女子卻變成了醜八怪,這到底是誰之過呢?自封的“美容師”其實就是繡花枕頭——一包糠,沒有金剛鑽,偏得攬瓷器活,非法在顧客的臉上“動刀”,造成了如此嚴重的後果,當然是不折不扣的罪魁禍首。問題的關鍵是,監管部門尸位素餐,玩忽職守,才是造成“杯具”的最主要原因。
醫療美容方興未艾,主要包括漂唇、割雙眼皮、文唇線、繡眉、去眼袋等項目。眾多的美容院沒有無菌手術室,手術就在按摩床上進行,器械多次重復使用,很可能會造成一些傳染性疾病的交叉感染。另一方面,手術都有一定的禁忌證,需要事先檢查了解,這些步驟在一般的美容院裏全都被“忽略”了,萬一顧客在美容過程中出現手術禁忌證,可能會給顧客帶來生命危險。
針對國內逐漸興起的美容業,早在2002年,我國就頒布實施了《醫療美容服務管理辦法》,該辦法明確規定,從事生活美容的機構不得開展任何醫學美容項目。開展醫學美容項目的機構必須是醫療機構,醫師必須有醫師資格證且執業範圍為整形外科或美容外科;此外,醫師的行醫地點必須為該機構註冊地點,也就是説持有醫師資格證的醫師不能到非醫學美容機構或非醫療註冊機構“走穴”。然而,由於監管部門得不作為,才一而再,再而三地發生類似的“杯具”。
竊以為,為了避免類似“杯具”的發生,各地應該檢查美容醫療機構是否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醫療機構的醫療美容科是否從事經核準的診療科目;美容醫療機構和醫療美容科室是否按照核定的醫療美容項目開展醫療服務。對於未經許可、核準,擅自開展醫療美容服務,或者擅自擴大診療範圍的,都要嚴肅處理。同時要加大宣傳的力度,讓更多的群眾弄清楚生活美容和醫療美容的區別,引導消費者到正規的醫療美容機構去做手術,免得上大受騙,一失足成千古恨。(台灣網網友:畢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