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於對食品安全現狀的憂慮,部分省級機關單位、大型國企、民營企業、上市公司、金融機構或個人自發組織在城郊租上大小不等的土地,形成自供或特供食品基地。(人民網11月12日報道)
公眾對於食品安全問題的憂慮由來已久,僅今年以來,三聚氰胺、麥樂雞、紫砂煲、小龍蝦、增白粉、瘦肉精、增白劑、嫩肉粉、烤鴨油、硫磺熏姜、植物奶油等食品安全事件和民眾質疑層出不窮,監管滯後如影相隨,廣為民眾詬病。誠然,強勢群體自發組織租土地,形成特供食品基地,是對食品不安全現狀與焦慮的一種自力救濟。但是,這種貌似自給自足小農經濟的“桃花園”,卻折射出社會群體間誠信缺失造成的畸高交易成本,最終傷害的遠不是産業本身,而是更多無力“墾荒種地”的普通民眾。某種程度上,這是強勢群體對改革發展成果的一種獨享。
如果説民營企業、上市公司或個人自發組織去種地,還無可厚非,而機關與國企也樂此不疲,加入“地主”行列,則不僅僅是令人眼饞了,更多的是憂見強勢利益者與民眾格格不入的“幸福時光”。某些地方機關與國企在“不惜成本做好涉及員工福利的大事”的旗號下,競相尋找足夠大的生産基地,為員工們供菜。這些平時就財大氣粗的壟斷行業,不愁沒錢花,只愁沒理由花,這回“食品不安全”的理由堂而皇之,通過此舉,機關國企更像一個溫暖的大家,何樂而不為?租地種菜,一不小心,培養出一個國企“袁隆平”來,不是沒有可能。
機關種地,折射福利監督的失控。應以預決算為切入點,除了嚴格控制“三公支出”外,對各種超標準,不合理的福利開支,甚至是私建小金庫的“隱性收支”,必須堅決清理,不能讓機關藏著“私房錢”,租地種田。對於國企,決策層已決定提高國企分紅比例、擴大上繳紅利範圍,但是,分紅與上繳紅利不能只是“羊毛出在羊身上”,今天繳了錢,明天變了個臉又回來了。必須將放進公共財政大鍋裏的國企利潤,更多地盛到民生的碗裏,這裡就包括破解食品安全問題。不僅如此,國企本身還應在保障食品安全的長效機制上盡更多的社會責任,不能總是盯著石油煤炭天然氣,也要向“綠豆大蒜小蘋果”傾斜。多辦些食品種養和加工基地,企業員工吃上放心食品,全國人民都跟著得實惠,豈不是一件大好事?!
強勢集團“後院種菜”再次警示,必須在立法與監管上做到未雨綢繆,防患未然,常態督查,問責跟進,將加大違法成本和處罰力度貫穿于食品安全監管始終,更須尋求制度創新和各方投入,共同構築食品安全的籬笆。如果只是強勢群體種上了“自留地”,食品安全了,不僅背離了社會分工越來越細化、越來越專業化的趨勢,浪費社會資源,而且只有“地主家”才吃上“放心糧”,更加大了“馬太效應”,面對食品不安全的焦慮恐懼與不同階層的利益懸殊,普通百姓如何能夠安心?和諧從何而來?!(台灣網網友:梁江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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