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下午,廣東韶關原武江區委書記鄔學新在辦公樓墜亡。警方稱,鄔學新因與其好友因為經濟糾紛發生矛盾難於解決,遭該名好友實名舉報其有違紀違法問題,此事對鄔學新打擊很大造成精神壓力過大而走上了輕生之路。(廣州日報10月19日報道)
每每看到有官員非正常死亡的消息,網友們會甩出一句:“別再説是憂鬱死了,那是污辱我的智商!”官員“憂鬱死”,屢見不鮮,在網路上一搜索能蹦出一大堆。對此,公眾已見怪不怪。官方公佈此類消息時語焉不詳,節約字句到了捻斷若干鬍鬚的地步,常常僅此一句“憂鬱而死”,如何能令人信服?只能留下了許多想像空間,成為公眾唏噓不已的“黑色幽默”。
韶關市有關部門在對鄔學新墜樓事件進行調查之後,公佈了詳細的輕生自殺原因,值得肯定。官員也是人,吃五穀也生災,在多重壓力之下,心結長時間無法解開,發展成頑固的精神疾病,也是很正常的事。而由於種種原因,忽略及時治療,患病官員走上自我解脫的自殺之路,雖然可悲,卻也無奈。對於官員“憂鬱死”,政府部門調查清楚,公開實情,公眾就會充分理解。即便其中有人可能涉及貪腐問題,未有最終結論,只要相關部門不是刻意隱瞞,“一死百了”,公眾也會在常理之下發表看法,且待“下回分解”。相比之下,那些習慣於隱瞞真相,用“幼稚答案”來愚弄民眾智商的做法,只能引發更多的“習慣性猜想”,而政府公信力的缺失、資訊公開的虛位則越來越叫人不敢恭維。
不過廣東韶關在詳解官員“憂鬱死”的同時,也引發不可回避的兩大問題。一是鄔學新的經濟糾紛與因對方舉報而結怨由來已久,上級部門曾就此多次做鄔學新的思想工作,並向他澄清遭人舉報的問題與事實不符,還幫助調處糾紛,而且從他的簡歷上看已不在領導崗位,那麼,他的“憂鬱死”有無“第三原因”,即離開領導崗位帶來的失落感和巨大落差,加重了他的病情?所在單位以及老幹部管理部門、工會組織何不動員他回家休息,並督促其積極治療精神疾病?二是鄔學新“較長一段時間內”精神抑鬱,作為本人為何不主動提出辭職?作為家屬,為何不動員、陪伴他及早治療?
縱觀諸多案例,無論是官員“憂鬱死”,還是普通人因精神疾病而選擇自殺,其背後都有不可忽視的社會原因與監護人責任缺失。而失去做官優勢後的失落感和因重權帶來撲朔迷離的利益糾葛,往往是官員不能善終的重要因素。從這層意義上看,憂鬱的不僅僅是官員,還有急需民主與法治陽光照射的“官本位”的憂鬱和公權力的憂鬱。由此看來,詳解“憂鬱死”只是一個小進步,視包括官員在內的個體生命為最高價值,還原更多的官員自殺真相,還需深層次的吏治改革與社會變革。(台灣網網友:梁江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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