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發言限時制”,説得好也要幹得好

時間:2010-07-28 15:17   來源:台灣網

  “開會限時新政實施後,有時候給我的發言時間只有2分鐘,緊張啊,生怕把意思表達不全出洋相,不過慢慢地就好了,現在我很有成就感的,覺得自己發言更精練更務實了。”前天,衢江區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局長胡林生底氣十足地向記者説出了心得。(7月25日《錢江晚報》)

  胡局長之所以有如此“痛並快樂著”的感受,緣於今年4月份衢江區發佈的一份《關於實行會議講話限時制的通知》。該《通知》要求對衢江區內各類非議決性會議以及非理論研討性會議的講話實行限時制。也就是説,正是這種“領導發言限時制”催化著“胡局長們”講話內容和講話能力的轉變和提升。

  從輿論對此事的反應來看,多數意見傾向支援“領導發言限時制”。一方面,現實生活中,會議多、會議長的問題讓不少單位和個人感到頭疼,歷來廣受詬病。另一方面,會議多,會議長也造就了“上面講的起勁,下面聽的無味”惡習的滋生成長,很多會議已被附上“念材料、耗時間、要表揚”的“九字模式”。在這種前提和背景下,“領導發言限時制”的出臺實施,自然值得輿論“翹首以待”。

  “領導發言限時制”的亮點不在少數。最顯而易見的就是,有助於轉變會風,扭轉會議無限期,上面講的起勁,下面聽的無味的現象。其次,因為是“限時”,就要求發言人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使發言內容能夠做到點面兼顧、重點突出、形式上短而精,內容上深而透,剔除雜質“撈幹貨”。這樣就促使發言人多把工夫用到會下,認真思考、準備。長此以往,將有助於提高發言人的思維、表達能力,展現發言人的工作能力和綜合素質。

  然而,亮點之所以為亮點,就在於瀰漫其周圍的是無數的盲區。“領導發言限時制”雖然具有進步意義,但仍是一個“治標不治本”的方案。比如,講話的稿子可以由“優秀秘書”親自操刀,“量身定做”;比如,如果發言的是一個“大官”,會議主持人是否具有勇氣打斷他的講話?再比如,就算與會領導都嚴格遵守了限時制度,達到了講話內容的“撈幹貨”,是否就能保證會後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風的“出實活”?以上這些疑問,顯然應該一個負責任的權力職能部門和公共輿論需要考量和深思的。

  所以,從目前情況來看,“領導發言限時制”的確是一個改進會風,突破創新的好方法。但斷然不是改變會風,促使工作方式轉變的終極手段。需要值得注意的是,“領導發言限時制”不僅僅是一個《通知》,一個政策,更是一道考題,一個工作提綱。限時發言中力求剔雜質,“撈幹貨”,是為了盡可能在實際工作中抓現實,“出實活”。必須把限時發言中的謀劃思路,切切實實轉變成工作中的真抓實幹和認真落實。不僅要説得好,更要幹得好。這不光是“領導發言限時制”的要旨和精髓,也是民意的期盼和歸宿。(網友:李松林)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

編輯: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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