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以《辛德勒的名單》、《角鬥士》摘獲兩枚奧斯卡最佳影片獎的好萊塢製片人布蘭科 勒斯蒂格最近在上海遊走,尋找70年前猶太人流亡上海的遺蹤,為他的影片《米拉尼的小提琴》作前期準備。這位79歲的製片人甫到上海,便面臨記者的發問。記者問:作為奧斯卡的終身評委和製片人,你怎麼看待電影的商業性和藝術性?勒斯蒂格如是答:“我自己是電影學院的教授,我的學生也常常問我這個問題。我的回答只有一個,沒有藝術電影和商業電影,只有好電影和壞電影。你不能掩飾自己拍得不好的電影,而把它稱作藝術電影。”
這寥寥數語含金量豐富,發人深省。我們總是喜歡把商業和藝術弄得你死我活,一會兒商業是貶義詞,一會兒藝術又成了貶義詞。記得顧長衛就曾經這樣洗刷自己:“我不同意很多人把《立春》歸為一部文藝片,我覺得《孔雀》和《立春》都是挺商業的電影,在電影欣賞過程中有很強的戲劇衝擊力,所以對票房我完全不需要擔心。”在這裡,顧長衛詞典中的“文藝”就成了毒藥之類的代名詞,顯含貶義。可是在另一種語境下,導演們又很怕人們説他的電影很“商業”,著力強調“藝術”的一面。這種褒貶亂用的狀況,很容易把價值觀搞擰了,令人無所適從。
其實,電影的藝術性和商業性是互相纏繞、不可分割的整體,所謂的“商業”和“技術”,最終都是通過“藝術”來體現的;如果彼此割裂,商業就不會成功,技術也不被欣賞。假如《阿凡達》僅有上天入地的多維展示,而無人物和情節負載的意蘊,人們也就把它當高級風光片一睹風采而已。此番在回答記者關於《米拉尼的小提琴》還有什麼沒有搞定時,勒斯蒂格直白:“我需要在劇本里加一些好萊塢元素”。也就是説,即便意蘊的深刻性無懈可擊了,他還是要考慮內涵以外的包裝,即所謂的“好萊塢元素”。這個元素,一定是商業的,但也一定是藝術的,或者説得拗口一些,是“商業的藝術”和“藝術的商業”。在這個偏正結構裏,難説誰佔據主角,更多的是難分難解。
回顧很多獲奧斯卡獎的影片,如《克萊默夫婦》、《金色池塘》、《阿甘正傳》、《辛德勒的名單》等,其藝術性一流,而又處處可見“好萊塢元素”——這些元素恰到好處地糅合在情節中,有效地渲染了感染力。難道“好萊塢元素”只屬於商業範疇?回答顯然是否定的。這裡只有一個解釋:沒有藝術電影和商業電影,只有好電影和壞電影。(劉巽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