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忠祥已經不是第一次上“黑名單”了,看到這樣的通報,我們不僅要問,對那些屢教不改的虛假廣告代言人,只曝光不處理,能夠制止違法廣告的濫觴現象?早在今年10月中旬,國家工商總局副局長劉凡在第十一屆西博會“美寧”中國廣告(國際)發展論壇上透露,《廣告法(修訂送審稿)》已報送國務院法制辦,該修訂送審稿將參與廣告代言、證明、推薦的“廣告其他參與者”也列為廣告主體。如獲通過,這將意味著,明星、名人代言虛假廣告除承擔相應的行政責任、民事責任外,構成犯罪的,還將追究其刑事責任。
對於趙忠祥等名人上“黑名單”的這一現象,媒購委會長王文學告訴記者,虛假電視購物廣告之所以屢禁不止,暴露了地方電視臺在無序競爭的前提下,不嚴格履行審查廣告的職責,靠走鋼絲播出大量違法違規廣告維持生存的狀態,做法缺失應有的職業道德。“唯利是圖是虛假廣告氾濫最根本的原因,相關法規處罰力度不夠,助長了屢禁不止的囂張氣焰”。
據悉,媒購委已設立全國媒體購物行業投訴電話,協調與解決行業投訴,維護消費者權益,對行業不良現象進行預警和通報。既然已經認識到虛假廣告屢禁不止的原因是“唯利是圖”和“相關法規滯後”,那末,設立投訴電話,協調與解決行業投訴,維護消費者權益,對行業不良現象進行預警和通報,這是治標不治本的無奈之舉。
趙忠祥面對記者採訪時曾經説過:我出來就是為了掙錢。我還不是富人,我正朝著那個目標努力。君子愛財,取之有道。這是源於孔子《論語》中的一句話。以名人的聲譽代言虛假廣告,這是不義之財。尤其是像趙忠祥這樣的“國嘴”,現在雖然已經退休,但是,不要忘了自己的央視身份。屢屢在“問題代言”的“黑名單”上見到趙忠祥的大名,有損的不僅是你個人的形象,更是中央電視臺的形象。你想,如果沒有這個身份,那家廣告商會請一個老頭去代言虛假廣告,對此,趙忠祥要有一個清醒的認識。死豬不怕開水燙,對個人,這是一個道德品質的問題,對組織卻是一個教育缺失的問題。邢質斌退休後,各種邀請開始找到府。“比如説去拍那种醫藥的20分鐘專題,有十來個廠家找我。”邢質斌説,錢重要,名譽更重要。“新聞聯播的播音員責任更大、更重,一旦有什麼閃失,出現什麼問題,受損失的不是我們播音員個人,包括我們新聞中心,包括電視臺。”
一旦道德標準對名人代言虛假廣告失去了約束力,唯一的途徑只有通過法律手段制裁名人的違法行為,有關部門不能老是只停留在曝光這個層面,由此引發輿論一場道德批判的圍剿之戰。當前首要的任務是趕快制定出有效制止名人虛假代言的法律條文,否則,通報則成了“狼來了”的“遊戲”,對於利欲熏心又缺乏羞恥感的名人而言,這是無濟於事的一紙空文。名人虛假廣告屢禁不止?主管部門是否也有瀆職之嫌?(吳為忠)原題:趙忠祥違法廣告再上"黑榜"責任在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