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眾人物不能隨意挑戰公序良俗

時間:2010-08-05 12:39   來源:光明日報

  先是別墅圈地被指侵佔公共綠地,接著又曝出徒弟三次毆打電視臺攝像記者,連日來,著名相聲演員郭德綱儼然成了這個夏天最為炙手可熱的話題人物。隨後,郭德綱在一場名為《張雙喜捉妖》的相聲演出中,公然諷刺北京電視臺是一“齷齪單位”,揶揄記者為妓女,力挺自己的弟子為“民族英雄”。這些言辭可謂火上澆油,讓整個事件 持續高熱難退。

  對於郭德綱這個曾經的非著名的草根相聲演員,相信不少人都是打內心裏喜歡的,而他的相聲演出幾乎場場爆滿、不斷返場的人氣,也足以説明觀眾對他的喜愛。但從整個事件的來龍去脈來看,郭德綱不僅涉嫌挑戰公序良俗,而且只怕會就此陷入一場輿論危機之中。

  其一,郭德綱不顧舊情、斷然和北京的某電視臺翻臉決裂的做法,著實有悖有恩報恩的傳統價值觀念。從一個非著名的草根相聲演員,短時間內快速成長為紅遍大江南北的明星,這其中固然有郭德綱本人的才氣、智慧和幽默,但電視臺在其中的作用可以説至關重要。在很長的一段時間內,北京某電視臺的每個頻道幾乎都能夠看到郭德綱和他的團隊的身影。可以説,沒有電視臺的傾力包裝和隆重推出,郭德綱在京城的走紅程度只怕會打個折扣。遺憾的是,郭德綱曾經受惠於人,如今轉身卻在公共場所肆意譏諷,如此以怨報恩的做法,恐怕有失厚道,因而也就難免會被人當做有“大蒜氣質”的暴發戶。

  其二,郭德綱公然力挺打人弟子、揶揄記者為妓女的做法,也有悖基本的法律和道德常識。按照郭德綱的説法,他圈佔公共綠地或許確實是受了開發商的矇騙,但他原本可以運用法律的武器,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同時,郭德綱的家人或者弟子,也確實可以拒絕媒體的採訪,但對前來拍攝的記者大打出手卻是非常野蠻的做法。這不僅侵犯了記者的人身安全,也對公共知情權構成了傷害。對此,作為一個有著較大社會關注度和影響力的公眾人物,郭德綱原本應該及時對被打的記者表示歉意,積極化解其中的矛盾糾紛。然而,郭德綱非但沒有及時道歉,反而在公開的相聲表演當中揶揄記者,盛讚打人的弟子為智鬥歹徒的英雄。這種不分青紅皂白、刻意護短的做法,實在讓人寒心。

  從郭德綱的一系列話語來看,他和電視臺這個曾經的親密合作夥伴,如今在某些方面可能已存在著一定的隔閡與分歧。但在如今這個法治時代,不管當事雙方有著什麼私怨,都應盡可能尊重和考慮社會的主流價值觀,都應盡可能在法律制度的框架內解決問題,化解矛盾糾紛。作為公眾人物,郭德綱應以理性和清醒的態度對待是非糾紛,而不能仗著名氣隨意挑戰公序良俗。(江子駿)

編輯:趙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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