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承擔不起“反商仇富”的問題

時間:2010-08-18 08:31   來源:台灣網

  最近,環保和經濟開發的衝突在島內鬧得不可開交,很多企業首當其衝。中科停工讓友達等大廠進退兩難,六輕大火使台塑集團面臨鉅額的賠償和回饋金索求,“臺灣之恥”之説讓郭臺銘遲疑是否繼續在臺投資。這些企業家一夕間形象變色,於是討論起臺灣是否反商仇富的問題。

  臺灣《聯合晚報》18日發表社論指出,企業家已成臺灣的“全民公敵”了嗎?答案“是”也“不是”。傳統“士農工商”的順序未把商人看得太高,“喻于利”的是小人,但那是古早的事情了。今天基本上有誰不汲汲于利嗎?優秀的企業家不單因為有錢而受仰慕,“CEO治國”都是熱門話題。韓國由現代集團總裁出身的李明博當上總統;臺灣的張忠謀、施振榮、當年的王永慶,一言九鼎的影響力不下于“內閣”官員。説“反商”言重了。

  不過,近年某些爭議中,企業的確成了眾矢之的,其中大部分和臺當局的政策路線和執行分寸有關。政策如果偏向獎勵産業促進投資,甚至偏離社會正義準則,結果一定顧此失彼。例如為了開發園區而徵收農地,被指“圈地”;為鼓勵資金回流而降低遺産稅,社會觀感是為富人減稅。甚至執政者有時以行政力“暗助”廠商欲強度關山,例如中科三期推動之初,即有蘇貞昌和蔡英文干預環評的傳言;而今天吳敦義對環評“烏雲即將拿掉”的“預言”,其心態不也如出一轍?政策考慮或涉及大層面的利益評估,廠商也認為理應受到穩定的遊戲規則所保護;但“政府圖利財團”的形象一旦形成,企業可能跟著變成過街老鼠。
 
  社論認為,臺當局未能維護行政中立和規則透明化,是臺當局的錯;而企業逐利之餘,若未考慮到同比例的社會責任,就難免激發起不良印象。例如石化産業本身並非原罪,但污染和工安問題不應卸責;鴻海的經濟貢獻重大,但如果某些作為被指責“佔盡便宜”,則顯然有可改進之處。企業有權利要求當局的投資規則明確和執法公平,也有義務示範守法和善盡社會責任。優秀的企業家是臺灣的重要資産,今日臺灣承擔不起反商仇富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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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趙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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