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委”邱毅最近聲稱,陳水扁三月曾託人傳話給蔡英文和蘇貞昌,希望了解二人對“特赦”的看法。據説,蘇態度模糊,而蔡的回應則較積極。香港《大公報》2日刊載署名朱穗怡的文章表示,邱毅此舉點中蔡英文死穴。蔡英文在“特赦”扁的問題上採取了與兩岸政策一樣的模糊策略,既想討好深綠陣營,又不想得罪中間選民。但當越來越多的“模糊”出現後,蔡英文還能留給選民什麼樣的主張和理念?
全文摘編如下:
國民黨“立委”邱毅最近聲稱,陳水扁三月曾託人傳話給蔡英文和蘇貞昌,希望了解二人對“特赦”的看法。據説,蘇態度模糊,而蔡的回應則較積極,四月初還派核心幕僚到監獄探扁。不久,扁就向外發表“支援蔡英文選總統的十大理由”。對此,扁係極力否認。但蔡英文的回應卻頗耐人尋味。對於是否“特赦”扁,她既不承認,也不否認。這種曖昧的態度反倒引發了人們的疑慮:莫非蔡英文有放扁之心?
去年12月臺灣“高院”裁定,陳水扁因龍潭案、前101董座陳敏薰人事案分別遭判刑11年、8年定讞,合併執行17年半。其實,此前在扁未被判刑、還處於羈押期間時,綠營內部就不斷放出“希望馬當局特赦扁”的聲音,蔡英文正是其中一名支援者。2009年3月她曾“暗示”馬英九應考慮“特赦”一事。她説,扁案固然有司法的一面,但也無可避免會有政治意涵,對社會的衝擊很大,不利於社會和諧,既然法律給“總統”一定的工具和權力去處理問題,“總統”則應“對個別情況做適當處理”。至於是不是應“特赦”陳水扁,蔡英文則説,“總統”應好好考慮各項可能性。上月當許信良提出“特赦阿扁”後,蔡英文也表示支援,認為這是重大政治事件,任何候選人都要謹慎思考。
總之,蔡英文對扁案的看法可歸納為一點,即為了不讓扁案造成社會對立,應“特赦”扁。不過,這種觀點似乎有失偏頗。扁作為臺灣前“總統”,竟然以身犯法,給島內民眾作了最壞的示範。曾有民調顯示,近八成人對扁失去信任,五成七人認為不應特赦他,綠營內部也有超過六成人對扁表示失望。可見,扁家醜聞已是人神共憤。蔡英文所説“社會對立”似乎言過其實。
至於“特赦”,根據島內“憲法”及“赦免法”,“總統”擁有“特赦權”,且沒有條件限制。不過,由於“特赦權”的本質是政治力介入司法權,因此歷屆臺灣地區領導人都對此謹慎行事。據悉,臺灣過去行使“特赦”的案例可分三大類型:一是對臺灣有大功者,澤及其後人;二是“特赦”思想行為超越時代的政治犯、良心犯;三是特赦“白米炸彈客”楊儒門,理由是“其情可憫”,目的在彰顯當局關懷農民之用心。不過,扁對臺灣有過大功嗎?執政8年,政績乏善可陳。他是“政治犯”嗎?貪污受賄賣官,均是經濟案件。其情狀可憫嗎?以權謀私,以上壓下。顯然,扁並不符合歷次“特赦”的準則。臺當局早前也聲明,馬英九對貪污深惡痛絕,沒有這種規劃。
蔡英文在“特赦”扁的問題上採取了與兩岸政策一樣的模糊策略,既想討好深綠陣營,又不想得罪中間選民。但當越來越多的“模糊”出現後,蔡英文還能留給選民什麼樣的主張和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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