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媒體大交流 為時不遠矣!

時間:2009-11-02 08:23   來源:台灣網

  臺灣《旺報》31日刊文表示,臺灣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率領的海基會新聞交流團,在拜會大陸《人民日報》和新華通訊社時,表達了兩岸除了“大三通”之外,還應加上新聞交流的“第四通”,變成“大四通”。顯然,兩岸都已意識到媒體交流的重要性,進一步的大幅度的開放早應提到時程表來了。

  兩岸自從開放交流以來,新聞這項行業因為影響層面廣,受到兩邊政府特別關注,不因體制的差異,或是新聞開放程度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因此在開放程度上始終落後於大環境。

  文章指出,媒體一向扮演傳達訊息的第一線的角色,馬當局上臺後,兩岸政治氣氛良好,勢頭是正面的,這時讓兩邊的新聞交流步入正軌,落實江丙坤所説的“大四通”,更屬必要。

  現在兩岸的駐點記者,為雙方媒體提供最快速第一手的資訊,對增進兩岸人民互相了解功不可沒。但僅是開放駐點是不夠的,過去兩岸都認為兩岸的協商應該“從經濟到政治”,但是雙方也認知文化新聞交流的重要性,今後要進一步推動加強新聞、特別是媒體從業人員的交流及各項開放。

  但由於兩岸的社經背景不同,媒體開放自由度也不一樣,在事事講求對等為前題的兩岸交涉中,新聞交流這一塊處理起來確實存在一些較難克服的課題。大陸方面現在比較急切要解決的問題是媒體記者常駐與辦事機構,臺灣方面則是希望媒體能夠在大陸落地,以及新聞自由採訪。

  文章表示,當初大陸央視四套節目可以在臺灣播出,扁當局時期以懲罰性措施停止央視落地,去年馬當局上臺後,本來就可以立即恢復央視落地,不過,截至目前為止,馬當局卻未作出相關的措舉。

  兩岸交流若想正常穩定交往,就應該設身處地為對方的立場考量,從馬當局上臺後,北京當局無庸置疑的,處處考量到臺灣方面的需求,與民眾的感受,可以讓步的做到最大的讓步。同樣的,新聞交流開放上,臺北方面是該衡量到大陸的條件。相信如此,兩岸媒體的大交流應該為時不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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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不代表台灣網立場)

 

編輯: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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