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核彈需具備五條件 門檻太高臺灣被欄

時間:2007-11-22 13:38   來源:《環球時報》

  近日,《亞洲週刊》披露的關於印度前國防部長曾暗中幫助臺灣搞核武一事,在島內被炒得沸沸颺颺。針對這項報道,不僅臺軍方極力否認,“行政院長”張俊雄也聲稱,臺灣沒有發展核武器的想法。那麼從目前情況看,臺灣是否有能力製造核武器呢?

  “暗戀”核武器多年

  1949年國民黨逃亡臺灣後,美國即在臺成立了“美國海軍第二醫學研究所”,內設核生化實驗室,該單位實際上是美國協助臺灣進行核生化作戰研究的機構。20世紀60-70年代,臺灣與聯邦德國、南非、以色列等秘密往來,謀求獲取核武器技術。到70年代中期,臺灣有了完整的钚燃料化學實驗室和精煉钚所需要的設施,可以從事複雜的核技術研究。1987年,臺灣核能研究所突然違反1976年向美國的承諾,開始修建代號014的核燃料再處理多熱室,核武器幾近“大功告成”。天有不測風雲,1988年1月,臺灣“中山科學研究院”核能研究所副所長張憲義逃往美國,透露了大量的臺灣核武器研究情況,美國大為不滿,迅速採取摧毀行動,迫使臺灣當局終止耗資數十億美元的核武器研究工作。

  美國學者指出,臺灣核能研究所擁有啟動核武器製造計劃所需要的全部藍圖及數據。而臺軍《作戰條令》中的“核火力由師級以上指揮掌握”、《聯兵準則》中把核火力作為戰鬥火力之一等,都證明臺灣當局發展和擁有核武之心不死。

  核燃料提取並不容易

  印度孟買國際研究中心主任拉傑什M巴斯魯指出,任何一個國家或地區要製造一枚簡單而實用的原子彈,應具備五個條件:掌握核反應有關理論;掌握核武器裝料的物理和化學特性;具有製造核武器和試驗核裝置的技術設備;擁有足夠的核裂變材料;願意拿出一定的財力物力用於發展核武器。他認為,頭三條幾乎是每一個具有一定工業能力的國家和地區都能夠做到的。所以想發展核武器的國家和地區,最關鍵是要有足夠數量的武器級核裝料,而臺灣恰恰在這一點上被攔住了,無法跨過“核門檻”。

  在自然界,可供製造核彈的钚239基本上是不存在的,需要從經燃燒和輻射後的鈾燃料棒提煉分離,它的生産必須依賴核電站的反應堆和後處理工廠。目前,臺灣島內有三座核電站,共有6座核反應爐。1984年,臺灣與美國簽訂一項供給鈾材料的協定,美國承諾在今後30年內向臺灣提供20億美元的天然鈾,按照1984年的牌價,臺灣可得到2萬-2.3萬噸的天然鈾。臺灣的三座核電站每年燃燒後的燃料卸出量約為160多噸,這三座核電站已運轉燃燒了20多年,燃燒後的總燃料卸出量相當可觀,理論上完全可以滿足提煉钚239材料的需要。但美國保持著對臺嚴密的核監測制度,不定期對臺灣核設施進行檢查,特別對燃燒後的鈾燃燒棒封存尤為注意,所有核廢料的後期處理全部放在美國本土。因此,臺灣能否獲得足夠量的核材料钚239,值得懷疑。

  臺軍核運載工具“先天不足”

  所謂核武器,並不光指核爆炸裝置,還包括核運載工具,而臺軍在這方面顯然先天不足。目前,臺灣海軍現役的自製“雄風”-2型反艦導彈具備80-130公里的射程,能將袖珍型核彈頭打向大陸福建、廣東沿海地區。而一直被臺軍當作寶貝的“雄風”-2E巡航導彈,據稱射程達到500-1200公里,可攜載500公斤級核彈頭。從技術方面講,該型導彈應該是“表裏如一”地“戰斧化”,其“自主”程度與美方明裏暗裏的幫襯息息相關,實際上只要美國一罷手,雄風-2E導彈就“雄”不起來了。 事實上,美國確實反對“雄風”2E計劃,9日,美國在臺協會臺北辦事處處長楊蘇棣在記者會上表態,美國反對臺灣開發將上海納入射程的“雄風2E”巡航導彈。臺灣當局的另一種“核反制”選擇將來自其空軍戰鬥機中隊的空載發射能力,第一類主力首選美制F-16A/B戰鬥機,現存數量約145架,但它們面對解放軍多層次、多方位密集火力截擊時,將成為不折不扣的“自殺戰機”。(特約記者 田劍威)

 


 

編輯:張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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